发信人: zuo (鹏程万里), 信区: Basketball
标  题: 罗德曼自述精选——我行我素(3)
发信站: 紫 丁 香 (Sun Mar  8 19:59:19 1998), 转信

三 逃出达拉斯

  警察告诉我,如果他们没有把表找回来,我就得在监狱里呆上6个月。

  在奥克利夫这样的地方,偷东西和销赃是出人头地的办法。通过这种
办法你可以变得很“酷”,引人注目。那里不存在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
你可以干出点事,就能远走高飞。

  偷表被抓以后,我开始用心打篮球。我和几个哥们在体育馆里打球,
正是在那儿洛里塔(罗德曼妹妹的朋友,正是她慧眼才,鼓励罗德曼向篮
球方面发展——译者著)看见我打球。那都是在晚上进行的没有名气的联
赛,有的只是随便配对的临时比赛。大多数时候我只是在馆里瞎逛,就像
一个孩子发现了新玩具。此时我已长到快2.03米,虽然有点瘦,对自
己新长的个子还不习惯,但终于有了一个新的身体。我可以在篮球场上与
别人争个高低了,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

  我唯一一次打正规比赛是在高中二年级时,差一点打进学校二队,但
在赛季进行到一半时甩手不干了。我还是个小孩,紧张兮兮的,一直打不
上主力,我受不了。就像现在,如果让我坐在板凳上,我就浑身不自在。

  我不知道洛里塔·韦斯特布鲁克现在何方,但我敢打赌,她肯定见每
一个人都说,是她发现了丹尼斯·罗德曼。在她鼓励下,我参加了为库克
县初级大学(美国的一种一、二年制大学,相当于我国的大专)校队的选
拔,只打了15分钟,他们就把我拉到一边,告诉我他们给我奖学金。这
一切来得太快,我只有21岁,还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要以打篮球为生。但
我还是决定去,当时好像一切都是不由自主。

  我只为库克队打了16场比赛。只过了一个学期我就撒手不干了,我
觉得那是浪费时间。本来我可以回去,但太劳心。在库克大学队我一场至
少得17分、13个篮板球——这对一个从来没有打过正规比赛的人来说
相当不错了。我已显出天赋,但其它方面都未成熟。回到达拉斯后我又无
所事事了。整天和原来那帮人混在一起,但除了偶尔的小偷小摸之外,我
从没干过什么不法勾当。我有一个哥们是一个大毒贩,其他一些人为他干
活。我又徘徊在我母亲的家里和大街之间,游手好闲。我又成了老样子。

  东南俄克拉荷马大学(NAIA下属的一个学校)校队助理教练罗恩
·雷斯曾看过我在库克队打球,他坚信我能成功。他说服了主教练杰克·
黑登,他们决定要我。我认为他们很执着,是因为在库克大学呆了一个学
期,我再也不愿和大学有什么瓜葛。我在我母亲家里时,他们打电话来,
我不愿意接电话。后来我和黑登及雷斯曼说上话,是因为有一天他们上门
找我,开门的正好是我。

  虽然我不能确定,但我猜沙奎尔·奥尼尔不是这样进大学的,迈克尔
·乔丹也不是这样进大学的,整个NBA其他人都不是这样进NBA的。
你看一看我是怎么到现在这一步的——那个姑娘鼓励我参加选拔、每个人
都把手表还给了警察、然后我去给两个教练开门——你可能会同意我的看
法:我一直在被人寻觅之中,我不知道是谁,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肯定有
人在寻觅。

  那些教练鼓励我,说我能干出点什么,我想我也已经说服了自己:我
必须走出达拉斯,永远离开。我必须将我过去在街头的所作所为抛在脑后,
将我的生活继续下去。我要赶快离开,到哪里去,我也不知道。

  东南俄克拉荷马大学在俄克拉荷马州的栏兰市,这是一个只有600
0人的小城,和从前我呆的地方相比,杜兰是另一个世界,完全不同的世
界。

  我马上发现了区别。我一到那里就步行去上课,有些□□就从车窗玻
璃中探出头来对我喊:“回家吧,你这个黑□□。”经常这样,他们会对
我说:“把你的黑□□从这儿挪开。”或者“滚回非洲去吧,黑鬼。”那
多次我都想回去找他们,我准备的唯一的解决方式就是:暴力。

  但我没有,原因是有一个小男孩要我别那样干。

  小男孩名叫布莱恩·里奇。在我参加东南俄大学篮球队之前的一次夏
季集训时就认识了他。那时他13岁,我22岁。我记得他看着我,觉得
我很好玩,不过这并不奇怪,那时候我常常把两毛五的硬币夹在耳朵里走
来走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也许这样能让别人觉得我很疯。不管怎
样布莱恩和我交上了朋友,最好的朋友。在集训时,布莱恩像是爱上了我。
他请我到他家吃饭。我去了,很不可思议。我记得我说:“这孩子为什么
喜欢我?他怎么这么喜欢我?”

  里奇一家住在博克奇托,离杜兰大约15英里。不久我也搬到了那里。
博克奇托很小,比杜兰小得多。那里什么也没有,除了脏兮兮的马路和一
些农庄。里奇一家也有个农庄,布莱恩的父亲詹姆斯还为邮局干活。我在
学校有一间宿舍,不过我搬到博克奇托,是因为我和布莱恩很相处得来。
就是那么简单。

  我和布莱恩从一开始就有一些共同点。我们都经历过磨难,我们对生
活中的事情都困惑不已。我正要为自己的生活确定方向,布莱恩因为在一
年前一次打猎时误杀了自己最好的朋友而麻烦不少。布莱恩告诉他父亲,
他要一个小弟弟,没想到却是我。

  他们从未与黑人交往过,和黑人在一起他们也不是很自在。布莱恩的
妈妈帕特最不容易。她在东南俄大学教书,每次我找她想搭她的车回农庄,
她都会躲起来。她担心别人看见她和这个大个子黑人在一起会有流言。有
时她走远路回家。绕开了所有的主要街道,生怕别人看见我坐在车里。

  我常常以此和她开玩笑。我说:“里奇太太,你怎么走这条路?”我
知道她为什么这样,但我装聋作哑。不过我一点也没有感到在这个家庭里
我不受欢迎。在小地方,都是面子问题。人们实际上还认为我和她睡觉。
人们想,他为什么和那个男孩的母亲在一起?

  有时他们还认为布莱恩是我的儿子。

  我觉得这段历史使我更加坚强。我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从前流浪在达
拉斯的大街上是学不到的。肯定。我觉得我也给她展示了一个她从未认识
的生活的另一面。一两年交往,她彻底地了解了我。我明白我是她们家庭
的一部分,而且她也是那样对我的。

  这也是我能有今天的重要原因。如果由我一个人来对付所有这些□□,
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很多次别人骂我黑鬼或让我滚回非洲时,我都会把
枪攥在手里,或几乎要拔枪。那么多次我都想杀人。里奇一家让我开一辆
车,我在车里放了把铁锨。有一次一个家伙冲我骂时,我几乎抽出铁锨削
了他的脑袋。很多次我都差一点下手,但那个小男孩说不要。

  布莱恩说不要。很多事情都有可能使丹尼斯·罗德曼成为另一个人,
这也是其中一件事情。如果布莱恩不是常常和我形影不离,我可能锒铛入
狱。我很可能用铁锨把那人的脑袋削了。我不知道解决问题的其它办法。

  布莱恩仍然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他现在帮我管着我的建筑公司——总
部在得州弗里斯科的罗德曼掘公司,我们常常谈心。我们一起经历了许多,
那是最强有力的纽带。

  我和里奇一家一起住时,什么都得干。早上5点起床挤牛奶,喂奶牛,
把病牛放回牛圈——都是农活。不管晚上有没有比赛,那都不要紧。

  最后,我终于被东南俄克拉荷马大学这片社会接受了,因为我会打篮
球。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有一点小名气就有了力量和□□。我是这片地
方他们见到的最好的球员——连续3年NAIA全美最佳阵容,平均每场
得25分,抢15个篮板球,两次名列NAIA篮板球榜首,3年级时率
队夺得NAIA冠军。所以他们放我进去,我有了自己的位置。

  那是我第一次将人看穿,看透他们的心思。我知道如果我不打篮球,
我可能会是另一个黑人。

  我20岁时,那些人为了避开我宁愿穿街走巷。现在,他们都围过来
想要一个签名。那是□□□,我看得透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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