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ss_Bridg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un (flose), 信区: Chess_Bridge
标  题: 日本近代围棋通史(二十九)[全文完]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Sep  1 18:13:46 1998), 转信

发信人: freeboy (自由男孩儿), 信区: go
标  题: 日本近代围棋通史(二十九)[全文完]
发信站: 饮水思源站 (Sun Aug 30 23:13:04 1998) , 站内信件

发信人: andersen (安徒生), 信区: GO
标  题: 日本近代围棋通史(二十九)[全文完]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Thu Aug 27 23:27:31 1998)


                        新旧两种手法的对比

    旧手法体系的基础可以远溯至德川时代初期本因坊一世算砂及其弟子中村
道硕的时代。但这并不是说只是到算砂、道硕时代才具备了这种形式,遗憾的
是在那以前虽有传说却并无重要的对局谱留传下来,所以现在难以准确地推断
了。不过,对算砂以前的棋我们可以零散见到一些古谱,如镰仓时代的和尚日
莲和日朗的对局谱、战国时代武田信玄和高坂弹正的对局以及真田昌幸和伊豆
守信幸的对局等。令人不可思议的是,真田父子的对局是在永禄四年(公元
1562年),而算砂和利贤的对局是在天正年间(公元1573-1592年)织田信长的
“本能寺之变”的前夜,其间最多相隔十几年,但是二者下棋的手法却有天壤
之别,而这种差别又非仅用“技巧之差”等词句所能解释的。如果牵强解释的
话,那只能说战国时代东国武士阶层流行的围棋和当时的文化中心京都算砂、
利贤、道硕等人下的棋不是一个路子,它是由另外的途径传来的。
    算砂以后,与中村道硕相抗争的安井家之祖安并算哲是东国武士出身,但
他和真田父子等人的风格又有千里之差。一言以蔽之,在围棋界被称做“安井
流”的是所谓的力棋,是属于真田父子或信玄、高坂弹正之棋的亚流,算哲和
道硕的棋则与之相反,是注重布局均衡的近代棋风。如此看来,二者不同是,
很明显的。在算砂、道硕、本因坊四世棋圣秀策对安并算哲、算知的角逐时代,
最终各流派都不得不屈服于本因坊流的棋力之下,尔后经过德川百年之久才演
变成今日的手法。因此与其解释说近代围棋形成于算砂、道硕时代,不如说在
算砂时代流行于京都僧侣之间的就是近代围棋更正确些。这个问题本书就不准
备多谈了。
    简而言之,算哲以来的形式是以形成角、边之“地”为主流的,这也是因
为边、角的定式形式易于设定的缘故,因此在这个领域中即使有某些局部性的
改革在本质上却并没有什么改变。另外由于日本处于封建时代,所以形式的过
分权威化也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所谓改变先哲的行迹也就成为严格的禁区。
    也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早在宽文时代(公元1661-1673年)道策
的弟子秋山仙朴写了一卷《新撰棋经》,要把道策的思想传之于后世,由于师
家道知的控告,幕府没收了刻好的木版并对其处以“闭门反省”的惩处。到了
明治时代这些旧俗也并未消灭,奇才野泽竹朝和井上孝平被本因坊家开除并处
之以“全村惩罚”。这就说明,一切脱离了先哲教义的行为全被视为异端,也
就有了被围棋界开除的危险。但是,形式主义即使在围棋界也毕竟是不正确的,
因为围棋技艺本身并不是以一种固定的形式就能简单规定下来的。
    冲破旧框框的正是木谷、吴清源的新布局。那么,为什么木谷、吴二人能
进行这种思潮性的变革呢?因为日本棋院的成立否定了旧大家的特权,年轻的
一代已无须顾考那些旧权威们了。这一点反映了日本棋院的性质,即它一方面
                沿袭了封建制度和儒教精神,另一方面它又站在时代的自由主义基点上具有进
步性。
    使新布局手法形成为一个体系的是笔者。笔者否定局部的形式,极力主张
全局的棋要有机地联系、呼应。而且,不管是定式还是先贤的形式都必须放在
联。这样,就连应称为旧手法骨骼的缔角的绝对性我们也可以它的局部偏狭性
而加以否定。
    “新布局”这种清新的构想,也是受当时德国的全体主义思潮的刺激而产
生的。无论如何,对于旧手法“不先背好定式就下不成好棋”的说法,新手法
的倡导者们则高声疾呼“忘掉定式吧”,于是对那万般定式正腻烦得要命的广
大围棋爱好者们便龛然倒向了“新布局法”。
    正文中收入了新旧两法对峙的代表局,那就是二十岁的吴清源勇敢地以新
布局的革命手法向维护法城的名人本因坊秀哉发动的进攻。

                           [全文完]


--
                        ~~~~~~~~~~~~~~~~~~~~~~~~~~~
                        *                         *
                        *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
                        *  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
                        *                         *

--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mtlab.hit.edu.cn]
[百宝箱] [返回首页] [上级目录] [根目录] [返回顶部] [刷新] [返回]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3.841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