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ing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yuanxuxuan (千古罪人), 信区: Fishing
标  题: 海上钓鱼比赛暂行办法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Oct 29 16:43:32 2003), 站内信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我国海上钓鱼比赛(以下简称海钓)规范化、制度化、推动我国海钓事业的发
展并逐步与国际接轨,除执行《中国钓鱼比赛组织办法》等文件外,结合海钓的特点补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海钓比赛是指在海上进行的船钓、矶钓、滩钓比赛。

第三条 海钓比赛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海洋管理、海洋环保、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海上
公安交通管理等各项法律法规和规定。

第四条 海钓比赛要贯彻公平竞争、安全第一的原则,弘扬团结互助精神和优良的钓德、钓
风。

第二章 项目设置

第五条 海钓比赛设船钓、矶钓、滩钓、等项目

船钓比赛,是指乘船到指定的海域进行的游动钓或定点钓的钓鱼比赛。

矶钓比赛,是指在海岸或远离海岸的岛屿、礁石上进行的钓鱼比赛。

滩钓比赛,是指在海滨的岸边进行的钓鱼比赛。

第六条 海钓比赛的钓具要逐步向规范化过渡,当前可结合我国实际,由组委会根据本地情
况确定。

第七条 矶钓、滩钓划区不定位,在赛区内自选钓位可随时更换;船钓以抽签方式定船定位
。为保证比赛不受海况影响按期举行,选择钓场时应确定两个以上的方案。

第三章 成绩计算

第八条 海钓比赛可按对象鱼的单尾重或数尾合重,也可按不同品种鱼的单尾重或尾合重录
取成绩。

第九条 比赛可设个人船钓、个人矶钓、个人滩钓、个人总成绩、团体成绩五种奖,亦可单
设一种或几种奖。

第十条 单项成绩以运动员获得的最好名次得出。个人总成绩以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所得名
次相加得出。团体成绩以每个队参赛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所得名次分相加得出。

第十一条 每项比赛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四小时。船钓运动员如因晕船等原因提前下船,只计
算在船上的成绩。

第四章 比赛程序与要求

第十二条 矶钓和滩钓的运动员到达钓场后,应及时向检录处报到并抽签确定赛区,由裁判
员带入。船钓运动员按事先抽签确定的船号、钓位号对号入座,不得擅自更换。

第十三条 组委会应在赛前介绍当地钓场情况及鱼情、水情和渔具配备等,并提供当地常用
鱼饵。

第十四条 运动员钓具、鱼饵一律自备。

第十五条 运动员原则上独立操作,如钓上大鱼或遇到个人无力处置的情况时,裁判员或运
动员可主动协助。

第五章 裁判与仲裁工作

第十六条 海钓比赛设裁判和仲裁机构并在组委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第十七条 裁判机构设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记录长、分区裁判长、裁判员。裁判员
配备数量可根据比赛项目和规模由组委会视情而定。

第十八条 仲裁委员会负责复审比赛期间规程、规则在执行中发生的纠纷。

第十九条 裁判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比赛规则和裁判法。

第二十条 海钓比赛的裁判员同时担负安全员工作。

第六章 安全与环保

第二十一条 海钓比赛须具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其中包括救生巡罗艇、急救设施,要配备一
定数量的医护、救生人员。

第二十二条 海钓比赛要有健全的组织指挥系统,其中包括指挥船、对讲机、联络信号等。


第二十三条 船钓比赛所用船只必须手续完备,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航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参加海钓活动的人员不得向海内和岸边倾倒垃圾杂物,用过的垃圾杂物应装入
自带的垃圾袋内带回。

第二十五条 禁止垂钓国家明令保护的稀有和濒临灭绝的鱼类及海珍品。

第二十六条 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海钓比赛等级运动员技术评定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属中国钓鱼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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