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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perfect (叶枫),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足球规则 第六章 巡边员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Oct 13 14:01:23 1999), 转信
每场比赛应委派两名巡边员,他们的职责(由裁判员决定)应为示意:
1.何时球出界成死球;
2.应由哪一队踢角球、球门球或掷界外球;
3.当要求替补时。
他们还应协助裁判员按照规则控制比赛。巡边员如有不正当行为或不适当地干扰比赛,
裁判员则应免除其职务并指派他人代替(裁判员应将此情况上报主办机构)。巡边员使
用的手旗,应由比赛场地所属的俱乐部提供。
国际理事会决议
1.中立巡边员应对裁判员未发现的犯规行为提示信号,引起裁判员的注意,但仍应以裁
判员的决定为准。
2.国家A级比赛,各国足球协会必须选派当年度国际足联在册的中立国巡边员。
3.在国际比赛中,巡边员的手旗应用鲜明的颜色,如鲜红及黄色等,建议在其它比赛中
也采用该色手旗。
4.只有根据裁判员对巡边员不合理的干扰或不称职的报告,才可给巡边员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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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一程,水一程,身向榆关那畔行,夜深千帐灯。
风一更,雪一更,刮碎乡心梦不成,故园无此声。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hit-cim2.hi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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