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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潘苏通我要告刘康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Apr 10 14:36:50 2000), 转信

发信人: bigsk (波波思机), 信区: News
标  题: 潘苏通我要告刘康
发信站: BBS 水木清华站 (Mon Apr 10 13:19:47 2000)


不辞而别有违合约 不实言词有损集体

潘苏通我要告刘康



  本报讯 从西安回到了韶关的松日俱乐部老板潘苏通,在昨天比赛结束后对记者说:
“我要告刘康。”

  身为领队兼中方教练的刘康,是于上周一离开球队返回广州的。虽然事后刘一再称自
己离开前曾给潘苏通打电话,只不过没有打通,但是潘苏通却对这位五年来的合作伙伴非
常恼火,他说:“刘康此次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当初俱乐部和他签的合同,他是在没有和俱
乐部任何人打招呼的情况下,自己走人的。”在潘苏通看来,刘康这样做不仅伤害了他们
之间多年的感情,同时也损害了俱乐部的利益,“他怎么能在没有得到俱乐部同意的情况
下,随便对新闻界说这么多与事实完全不符的话?!”

  刘康的不辞而别,被潘苏通看成“大逆不道”,他说:“当初俱乐部要炒维尔纳时,
今天和他谈,第二天他自己就走了。去年盖增君也是这样,还有高洪波,是得到俱乐部同
意之后,才不干的。但是没有一个人像刘康这样。”潘苏通还否认有关俱乐部想让刘康接
手球队的说法。

  在诉说了自己种种不满后,潘苏通表示:“我已将此事正式交由律师处理。”据他透
露,松日将首先开除刘康在队中的一切职务,然后按照中国足协有关规定,要求其赔偿一
年的工资,即30万元人民币,最后根据刘康所发表的一些不负责任的言论,追究其法律
责任。

  而作为当事人,刘康似乎对即将发生的一切早有“防备”。他告诉记者:“回广州后
我曾写过一封辞职信给俱乐部,不要以为我是一时冲动,其实我是有充分的理由才这么做
的……我不怕有可能发生的事情,由得他们去吧。”本报记者王雁(本报韶关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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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不苦,想想人家萨达姆
  顺不顺,看看人家克林顿


※ 来源:·BBS 水木清华站 smth.org·[FROM: 166.111.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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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课题做得怎么样了?
                        哎,对象相得怎么样拉?
                        哎,借我的钱什么时候还?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phy2.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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