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tbal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hunter (城市猎人),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辽沈:从李文和被捕到松日队上诉
发信站: 紫 丁 香 (Fri Dec 17 12:03:53 1999), 转信
辽沈:从李文和被捕到松日队上诉
( December 16, 1999, 10:10 AM )
在这个世界是总有那么一些国家,他们总是喜欢当人家的道德警察,尽管自己家里
的事还没弄干净。美国就是这样的典范,最近他们的FBI又一次逮捕了华裔科学家李文和
。
而在我们中国的足坛上也有着这样的一直球队,虽然他们当年升入甲A时所使用的伎
俩还令人记忆犹新,可如今又在为重回地狱而大呼小叫。它就是广州松日队。
之所以把这两件事情联系起来是它们有着许多共同之处,比如都是使用模棱两可的
莫须有证据:根本没有李文和直接泄密的证据,只是说他违反了保密规定,将高机密级
档案放入了较低机密级的服务器;渝沈是否打假球也没有有力的证据,摆出的只是所谓
的弱胜强、推迟5分钟等等。再如两者都有区别对待的特点,其实同李文和一样不太注意
保密规范的白人也很多,但他们都未受指控;而与沈阳一样疑点重重的队伍却可以脱逃
人们的视线。
我今天所要说的,不是沈阳海狮队是否打了假球——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球迷,没有
资格来给他定性。我所想说的,是我希望足协应如何来处理这件事情——是象美国联邦
法院的大老爷们那样来者不拒,还是象个合格的执法者那样按照规则条文来依法办事。
你可能会说法是人定的,如果我们判他有罪是合理的,为什么不能临时更改为合法
呢?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也知道法律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叫作“法无溯及力”,就是说
,你不能利用今天制定的法律来衡量昨天违反它的人有罪,否则,那就给了执法者滥杀
无辜的权力,使他成了天威难测的君主。
不过,这次足协要想作到秉公执法还面临着很大的压力,首先就是来自松日球足球
俱乐部的压力,松日队的王牌不是有利的证据,而是将使用××万元钱来打官司。我想
拿钱来压人是荒唐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你在法律上站得住,即使你是个
穷光蛋这场官司你也能胜诉。而如果你的上诉得不到法律的强力支持,你的××万元钱
如果不是帮助几个香港律师快速脱贫,就是去制造一个冤假错案。我想足协绝对不敢为
了一场不确切的假球来换取一个更大的假案。
另一个压力来自媒体,不知为什么我们的某些媒体,甚至是级别很高的媒体这次对
渝沈之战特别关心,可以说是大做文章。媒体向来是比较喜欢多事的,用新闻学的行话
叫作“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叫新闻”。于是,许多本来非常平淡的事情就被引向
了离奇的一端,今天造谣的是他,明天辟谣的又是他,反正是无冕之王,天地间任我遨
游。不过法官可不是靠看报纸来判断是非的,媒体能害死李玲玉,那是因为她没掌握法
律的武器。
还有一个非常的大的压力来自“民众”,所谓三人成虎,那么多人都说你是假球,
由不得你不信了。非常不幸,群众的眼睛并不总是那么雪亮的,不然李氏大法也不会那
么猖獗了。瞧瞧一年以前,有多少万人相信自己的肚子里被安装上了一个飞速旋转的轮
子?可惜,打开一看,原来不过是白花花的肠子而已。
中国足协不应为爱哭的孩子所左右,他们忘记了自己是如何虚度年华的了,韶华已
逝,才想起喊屈叫冤;中国足协也不应为大鸣大放的媒体所左右,渲染风波是他们的职
业习惯、也是他们的经济来源;中国足协更不该为义愤填膺的球迷所左右,他们没有义
务为自己的话负责,毕竟他们无须投入理智,只要获得情感。
最后,再送给松日俱乐部一句话:你有权保持沉默,你也有权为自己辩护,但你所
说的每一句话都将被作为呈堂证供。因为,海狮队也有起诉你诽谤的权力。
--
※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bbs.ndc.neu.edu.]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2.999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