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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sunshine (横溪),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甲A:俱乐部老总评说假球案
发信站: 紫 丁 香 (Sat Mar 18 18:46:32 2000) WWW-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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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说,渝沈之案已经不单纯是当事者的事了,因为此案的处理结果将会为其他
俱乐部产生“指导”作用:轻了,俱乐部可以继续效法;重了,将为俱乐部敲响警钟
。所以,在中国足协公布了最终处理结果之后,记者与几位俱乐部老总取得了联系,
听取他们对这一结果的看法。
经理一:如果把今天的结果算做一个处罚的话,那么这样的处罚能否达到应有的
目的便存在疑问。比如,从整饬赛风的角度看,仅罚款区区40万元人民币了事,显
然太轻;如果从延迟6分钟的角度考虑,这样的处罚又显得太重。谁都知道,足球比
赛随时会出现延迟开球的情况,凭什么就此罚人家40万元?再有,这笔罚款将如何
处理?是为足协增加收入还是补偿松日俱乐部。处罚中没有明确说法。另外,之所以
足球中出了这么多事,关键是决策上缺乏预判性。其实现在正是一个契机,可惜足协
仍然没有作出相关的决定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经理二:足协的处理决定只是针对延迟的6分钟,但这是客观事实,那还调查干吗
?这种调查有一种走过场的感觉。我想,足协进行调查肯定是认为那场比赛有假球嫌
疑,但调查方式很不科学。律师并不具备调查的权利,如果足协真想调查的话,就应
该请检察院的人士参与,要动真格的。而且,我觉得处理决定如果仅针对6分钟的话
,那就太重了,这里面包含了“嫌疑”成分,属于主观性的东西,不是法制。
经理三:这样的结果是轻是重,由于足协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界定,所以无法评价
。但由此说明,足协的法规缺乏严谨性和严肃性,应该尽快完善。我觉得,这件事已
经有了处理决定,不论外界满意与否,都应该过去了,关键是今后怎么办。足协如何
完善法制建设,俱乐部如何强化自我约束等等。版面有限,我们只能介绍三位老总的
看法,而且在他们的要求下,我们隐去了他们的姓名。不过有一点是不能隐去的,就
是他们的心里话。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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