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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sunshine (横溪),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关于中国足协特别工作组调查工作的简要说明
发信站: 紫 丁 香 (Sat Mar 18 18:54:48 2000) WWW-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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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12月5日,在百事可乐全国足球甲A联赛第26轮的比赛 
中前卫寰岛俱乐部重庆隆鑫队与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海狮队的比 
赛,引起了社会各界及广大球迷的议论,对这场比赛无故延迟开 
球六分钟和一些队员表现失常甚为不满。对此,中国足球协会高 
度重视,在广泛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后,于1999年12月17日成立了 
以律师和中国足协有关人员组成的特别工作组,对有关问题和人 
员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奖调查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关于工作组的调查程序 
  特别工作组在着手调查之前,对开展调查工作的、步骤和程 
序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周密部署。在调查方法上,主要采取听证和 
取证两种方式。听证是指听取与该场比赛有关的两俱乐部负责人 
、球队队员及与比赛相关人员(以下统称当事人)的陈述,并就 
有关问题由工作组成员进行交叉提问;取证是工作组对认为必要 
的证据进行复制和核实确实。全部听证调查过程均由笔录或录音 
为佐证。 
  在调查步骤上,特别工作组首先赴沈阳,对沈阳华晨俱乐部 
进行听证,并对俱乐部的财务情况进行了检查。随后,又在北京 
先后对沈阳海狮和前卫寰岛俱乐部的主要负责人、教练、主要队 
员进行了听证,对比赛监督、新闻监督、执场裁判(第四官员) 
分别进行了听证。工作组先后邀请了数位足球专家对该场比赛录 
像进行审看,并得到了专家的书面意见。截止到目前,接受听证 
、调查的人员达40人次。应该说,工作组的调查工作是认真、全 
面、细致、深入的,达到了中国足协成立特别工作组的目的。 
  二、关于延迟六分钟开赛时间问题 
  该场比赛晚开赛的问题是调查组调查工作的重点之一。调查 
中,双方球队主教练及其他当事人、比赛监督、裁判监督(第四 
官员)和新闻监督均详细地介绍、叙述了当时的现场情况,晚开 
赛六分钟的事实清楚,当无疑问。 
  工作组通过认真调查后认为,在此问题上,尽管比赛双方提 
出了种种理由和解释,但在比赛监督和执场裁判员的再三催促下 
,依然延迟出场,致使比赛延误六分钟。因此,双方球队包括主 
教练应承担主要责任。当场比赛监督虽然也实施了催促行为,但 
在球队晚出场已成事实的情况下,未能果断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负有督导不力的责任。 
  三、关于是否存在消极比赛问题 
  工作组对这场比赛是否存在消极比赛的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 
,调查内容包括两队上、下半场的表现反差问题;重庆隆鑫队的 
两个失球问题;个别主力队员的状态问题等等。 
  工作组先后邀请了数位专家通过观看比赛录像,对上述问题 
进行了评价,虽然专家意见未能完全统一,但比较有倾向性的意 
见是:足球比赛有其自身的复杂性、多面性和偶然性,因此在判 
断一场比赛中是消极比赛时,必须将诸多因素综合考虑,调查组 
认为,无率从技术动作、战术打法及场上球员的表现来看,判定 
渝沈之战为消极比赛,证据尚不够充分。 
  在调查工作有序进行中,工作组的工作得到了新闻媒体和广 
大的球迷的热情支持,工作组曾多次接到有关渝沈之战的举报线 
索,引起了工作组的高度重视。工作组为了证实这些线索的真伪 
,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但所有线索的调查均未取得重要进展。 
  四、关于对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的财务检查情况 
  在对沈阳华晨金客俱乐部财务情况的检查过程中,工作组发 
现了两张未注明用途的大额现金借款单,该俱乐部就此提供了有 
关说明材料。工作组囿于权限未能进一步核实。工作组建议将此 
情况提交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渝沈之战的情况,工作组欢迎知情人继续提供有关线索。 
  中国足协特别工作组 
  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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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crc486.hi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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