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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dad (不要想太多),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郎效农,请闭嘴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Sep 15 17:02:00 1999) WWW-POST
网友:天一子
中国足坛真是无奇不有,一出出滑天下之大稽的场面陆续在神圣的中国足坛粉墨
登场,前者某裁判在给大连万达的孙继海出示两张黄牌后,居然不将他罚
下,理由竟是“裁判自己认识到了错误,将牌子收了回去。”这次又出现了更加
令人匪夷所思的场面,在成都五牛与广州太阳神一役中,对于一个进球是
否有效,居然四次改判,造成全场哗然(令人不得不哗然)。本来此时已告平息
,却有郎效农在最新一期的《球报》上以权威身份自居,进行所谓的“诠释”,
颇有一副火上浇油的味道。
首先,请问一句,郎效农对此媒体侃侃而谈,是以何种身份。如果仅以其个人身
份倒也无可厚非,因为本来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但是以郎效农“中国足协
”职业部主任的身份显然是不宜在所有问题没有水落石出的情况下进行这种极不
负责任的谈话的,为什么,就因为你是职业部主任,所以不能随便地信口开河,
你既然没有得到这场比赛的报告,也没有与你的同事商量、决定,更没有征得其
他部门(如裁判委员会)的同意,随便乱说一通,岂不乱哉?
自认为是“中国足协”才子的郎效农接着说道:“我只是从电视上看到了进球过程,因此
对于这个球究竟有什么问题我还不敢肯定,但是从电视上看这个入球裁判的最终判罚不应
该
有什么争议。”这个才子开始犯逻辑混乱、自相矛盾的毛病了(大概是太阳神口服液喝多
了的关系),你既然不敢肯定这个球有什么问题,又怎能胡乱判断裁判的判罚不应该有什
么争议呢?何况如果你也仅仅从电视画面上看到,那又何必让你来说东道西呢?毛主席说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广大观众都从电视上看到了有关的画面(而且甚至连角度也
都肯定是相同的),而且还有许多足球专家也看到了电视。
郎效农接着自作聪明地说:“实际上在比赛中主裁判可以在比赛尚未恢复前更改
自己的判罚,这是规则中允许的。”大家也没说比赛中裁判不可以更改自己的判
罚啊,问题是如此反复地更改自己的判罚,难道就不是在影响比赛?要知道,今
天许许多多的球迷、媒体在讨论这个问题,大家讨论的焦点并不是这个球是否有
效,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大家在讨论的是两个重要的带有全局性的问题:
一、比赛中裁判如此更改自己的判罚,甚至不惜暂停比赛,进行调解,是否可以
?比赛中比赛监督是否可以进球场对主裁判和双方教练进行干预?(这一点我倒
要请教我们的郎才子:比赛规则规定,遇有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如观众骚乱、停
电等】裁判可以中止比赛,但规则是否赋予主裁判遇到有争议的判罚时可以中止
比赛进行协商的权利?)二、我们还关心的是,如果主裁判的判罚确有错误,是
不是可以在赛后更改,通过怎样的途径进行更改?郎才子想必一定是才高八斗,
这次是犯迷糊了还是存心误解大家的意思?
正因为郎效农没有搞清大家关心的焦点,才自作聪明地进行如下的抛砖:“对?
成都五牛队对于这个今秋有看法,这是因为这场球的重要性和这个容易产生争议
的入球所决定的。”也许对于成都五牛的球迷或者成都的媒体来说关心的是这个
进球是否有效,但是其他站在中立立场的球迷和专家更加关心的我在上面提出的
两个问题,而且进球是否有效的本身和上述两个问题是“一个手指和四个手指之
间的关系,千万不能相提并论,也不能加以混淆。而郎才子在这个关键问题上装
糊涂,避而不谈,也就失去了进行所谓谈话的意义所在。
最后一个是关于比赛监督的作用问题,作为正规的比赛,一场比赛中应该有两名
监督,一个是比赛监督,其作用是对于比赛(包括球场、设施、球迷、主办者的
接待)等事宜进行监督,事后写成书面报告上交中国足协;另一个是裁判监督,
其作用是对裁判在场上的每一次判罚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分析,并对裁判整场比赛
的执法水平进行评价,也要在赛后写成书面报告上交中国足协。比赛监督和裁判
监督的作用是截然不同的,但是,不管是比赛监督还是裁判监督,都没有赋予他
们干预比赛的权利。简而言之,他们只能带着眼睛看,带着笔记,决不允许他们
粉墨登场。这点同篮球比赛的比赛仲裁委员会是有本质区别的。可本场比赛中,
身为比赛监督的周广达却匪夷所思地把双方主教练和主裁判召集在一起进行调解
和“做工作”,明显地越俎代疱了。
郎才子称周广达是“老足球裁判”,但即便是中国足协金哨奖得主陆俊担任比赛监
督或者裁判监督,都不能做这种事情。
我们中国足球甲级联赛需要的是“规则”,不能简单地强调“中国特色”,否则
总有一天会遭到国际足联的制裁的。中国足协最近做了许多不讲规则、违背规则
的事情,郎才子也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中国足坛要讲规则,中国足协
要讲法治,再也不能让有些人信口开河、言所欲言、为所欲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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