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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无锡日报》状告足协 要求赔偿33.5万
发信站: 紫 丁 香 (Thu Sep 16 12:21:37 1999) WWW-POST


http://sports.sina.com.cn 1999年9月16日 10:13 辽沈晚报 

  《无锡日报》的一纸诉状把中国足协推上法庭。该报社是1 4日把诉状递交到无锡市
崇安区人民法院的。

  《无锡日报》要求被告中国足协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新闻媒体为原告恢复名
誉,消除影响。同时还要求中国足协赔偿经济损失33.5万元,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该
报社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撤消“体足字[1999]302号”文件中关于停止原告采访被告主
办的所有比赛资格的决定,恢复被告的合法采访权。 

  今年7月26日,中国足协在京召开发布会,向传媒发布了《关于奥运会足球预赛上海
赛区假新闻事件的处理决定》(体足字 [1999]302号)。该文件称,原告及其记者制造了“
舒畅、李蕾蕾扬言要退队”为主要内容的假新闻。中国足协要求《无锡日报》公开道歉并
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如果做不到以上两点,中国足协新闻办将停止该报社和记者
采访中国足协主办的所有比赛的资格。

  《无锡日报》方面称,中国足协的指责和处罚是“是十分错误的,严重损害了原告的
名誉权。”他们曾多次就此事与足协交涉,“但被告无视原告的合法权益……对原告的要
求‘不予理睬’,以后又说原告对被告的文件有‘误会’,并无为原告澄清事实真相、恢
复名誉的诚意。”该报社一位负责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一直视新闻的真实为
报纸的生命。但是由于中国足协的错误指责,使我们的名誉受到极大的损害。几经交涉,
原告又无视我们的态度,我们只得诉诸法律,以求从速查明事实。”

  据悉,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昨日已把相关文本递交中国足协。本案开庭日期尚不确
定。郝洪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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