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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unter (城市猎人),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钱建辉:官司别白打
发信站: 紫 丁 香 (Sat Jan 8 19:26:15 2000), 转信
钱建辉:官司别白打
( January 07, 2000, 08:05 AM )
去年南方的一家媒体打假不慎反被告,最后栽在了法庭上。毋需讳言,这事儿让一
直处于媒体攻击之下的中国足协感到快慰,看到自己的对手不小心跌了个跟头总会觉得
开心,这种心理感觉大致可以归入本能反应一类,并没什么不好,只要不是暗地里咬牙
切齿之后又额手相庆就不为过。
真是风水轮流转,刚刚跨进21世纪门槛,中国足协就栽了,也是栽在了法庭里,而
且栽得看上去毫无还手之力,这自然也让作为对手的一些媒体感到快慰,前面已经说过
了,这没什么,属正常感觉。
这里想说的是另外一个理儿,就是该怎样对待法律。
据报载,当中国足协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在听到判决结果时说了这么一句:这哪里算
判决!言下之意颇为不屑,很像假洋鬼子听说阿Q也想加入革命党时的反应。人,尤其是
中国人是以好面子出名的,本来好面儿,偏偏又栽了面儿,气急败坏之下强词夺理地自
我辩白几句,本来也是人之常情,输了官司反说判的清明,那得有多高的觉悟呢?但怕
就怕不把法律当回事儿,输了官司就觉是自己比窦娥还冤,或是埋怨客场“裁判”太黑
。结果是白打了一回官司,肚里除了多了点怨气之外,一点长进也没有。
若如此,何时能懂法、依法行事呢?
考究一下近来中国足坛的几起官司,就其纠纷的水准而言,犯得都不是什么“高级
”错误,或者更坦白地说都是带有初级阶段特色的低级失误,稍有法律常识或者说找个
懂法的人略微作一下咨询,就完全可以避免。
就举眼下刚刚审结的这起案子来说,中国足协若在“处理决定”出台前,就让一直
闲着的法律顾问把把关,又何至于此!
去年南方那家报纸败诉算是给媒体敲了记警钟,今年中国足协也自己给自己敲了记
警钟。两记警钟敲响,无论对媒体还是中国足协都有好处,大家都正随着中国迈向法制
社会,都在学法的路上,摔两下跟头也不算什么意外,重要的是别爬起来就说路如何不
好走。
照理说,作为管理部门,中国足协应是中国足球领域走向法制化的带头人,这在外
界是种期望,在其自身应视其为一种使命。中国足协任重道远,非一般小民能比。所以
更应尊重法律、依法约束自己的行为。
如果认为判决不公,中国足协有把官司打到底的权利,但不应忘记自我反省。 (摘
自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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