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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假新闻”官司升级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Jan 11 12:20:14 2000) WWW-POST
http://sports.sina.edu.cn 2000年1月11日 00:44 体坛周报
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快刀斩乱麻”似地判决了《无锡日报》状告中国足协案,没
想到中国足协的上诉和舒畅、李蕾蕾的诉讼尚未提起,作为“假新闻案”焦点人物的胡建
明已抢先一步将中国足协与冯剑明同时告上了法庭。在1月7日接到诉讼之后,无锡市郊
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予以受理。
对于将足协及冯剑明告上法庭的理由,胡建明说起来并不复杂: “首先,中国足协
一方面以调查尚未结束为由申请法庭延期审理,一方面却又不停地对外声称我就是假新闻
的制造者,诋毁我的声誉。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发,我要将中国足协告上法庭。其次
,冯剑明作为足协新闻发言人,屡次在多种场合使用污辱性语言对我进行攻击,给我造成
了伤害,我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讨回公道。”
9日下午,正在开车的冯剑明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我从网上看到了相应的
消息,是真是假还不清楚,所以我不打算就此发表评论。不过作为中国足协的新闻发言人
,我是在贯彻中国足协的302号文件,不存在我个人对他构成侵权的问题。如果法庭真
的受理,我会在法庭上将该说的话全部都说出来。”
针对冯剑明的说法,胡建明表示他早已有思想准备:“正如有些朋友所提醒的那样,
冯剑明会将自己的言论描述为一种职务行为,但我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证据,来让事实说明
他所说的污辱性的言语,其实并不是中国足协授权的,而纯属他个人的一种行为。”胡建
明称,他之所以提出起诉,还因为他所在的《无锡日报》对于编造假新闻有着严厉的处罚
措施,此前便曾有记者因此被开除公职。
冯剑明显然有自己的证据:“除了足协本身的调查,1999年6月18日张黎明发
表于金华日报的《我所经历的“舒畅事件”》及6月19日毛丽萍发表于现代快报的《国
奥队欲告本报的内幕》,便直接或间接地证明了国奥队假新闻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就是胡
××。”
对此,胡建明强调:“我从未说过舒畅、李蕾蕾要离开国奥队这样的话,我对国奥队
的茶余饭后的评论均是以不违反宪法为前提的自由言论。”
就在“假新闻案”闹得热火朝天的时候,舒畅、李蕾蕾这两位“准原告”却保持沉默
。9日晚,正在海埂集训的舒畅更是直言:“这件事我已全权委托中国足协代为处理,是
否起诉、何时起诉以及如何起诉,都将由足协决定,我既不会就此接受采访,也不会发表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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