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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hunter (城市猎人),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足协律师给记者“上课”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Jan 19 13:35:29 2000), 转信
足协律师给记者“上课”
( January 19, 2000, 08:23 AM )
昨天,20多名记者在昆仑饭店上了一堂法律知识普及课,主讲人是中国足协请来
的5名法律专家。
这些法律专家认为,中国足协颁布的302号文件没有具体针对《无锡日报》,文
件中也没有暗示《无锡日报》刊登假新闻,但在302号文件公布后,有几家媒体却报
道了有关《无锡日报》报道假新闻的消息,这个责任不应该由中国足协来承担。302
号文件中暂停《无锡日报》采访权的问题,是出于行业管理的考虑,作为特殊的行业管
理,足协有权发放采访证,当他们碰到一些认为不利的情况出现后,也有权采取措施。
当记者问到新闻媒体与中国足协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时,来自上海的王俊民教授认
为,行业管理是对本行业进行管理,无权跨行业管理,新闻界与足协之间不存在行业管
理,只是一种民事上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中国足协在举办某一项赛事前制定的采访纪
律,属于一种“游戏规则”,只有接受这一规则的记者才能进行采访,而中国足协拥有
制定规则的权利。另外一位律师则表示,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目前有关保护记者采访
的法律相对空白。
《无锡日报》记者胡建明日前通过媒体表示,自己只是在闲聊的情况下说出舒畅和
李蕾蕾的事情,足协不能说他是假新闻的制造者。对于这个问题,专家解释说,是否是
制造假新闻,要看制造者的身份,说话的时间、地点和对象。胡建明是以记者身份出现
在上海,聊天的对象又是记者,而且正在“九强赛”比赛期间,这样的“闲聊”应该负
责任。
长达两个多小时的会议基本上是专家们在侃侃而谈,会议结束后,不少记者都摇着
头说:“问题太专业了,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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