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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goes (从头再来), 信区: Football
标  题: 转会:五年目睹之七大怪现状
发信站: 紫 丁 香 (Wed Dec 22 10:14:45 1999) WWW-POST


北方M队神射手Y君,1996年就想转会,转会的理由也很充分。
M队虽然不想让他走,但又不好强迫人家留下,于是便心生一计……

第一怪:哄抬身价

故事:

大腕球员小Z曾经在媒体上大闹转会,哭着喊着非走不可,闹得满城
风雨,但谁知到了最后却在原俱乐部纹丝没动。知情者后来说,小Z
当初根本就没有一点“走”的意思。

解析:

“转会”这两个字对于一些球员来说,似乎就是一个发“年终奖”的
代名词。因为一旦转会成细,不但可以去一个自己想去的新球队,而
且还可以拿到一大笔所谓的“签字费”。不过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但
另一方面,像小Z这样不转会的球员也是可以在转会大战中猛捞一笔
的,大家就未必了解其中的“奥秘”了。

说到底,小Z要求转会是假,趁机哄抬身价是真。小Z在球队中的作
用首屈一指,平时总被媒体和球迷棒为“精神领袖”,教练甚至都得
看他的脸色得事。所以在转会的“大好时机”来临之际,小Z提出转
会,自然顿使整个俱乐部有大厦将倾之忧,球迷挽留,传媒挽留,俱
乐部领导当然更要不遗余力地挽留,而挽留的结果也只有一个--给
小Z提高待遇。

小Z是谁?不提也罢,反正大家在报纸中常能见到这个人。小Z们还
最擅长利用新闻媒体,你们不是爱炒球星转会吗,那就拿我来当“热
点”炒吧,炒得越邪乎越合我意,炒得越让俱乐部的头头心急越好--
反正最后我是不会“走”的,反正到时候球迷会我为的“毅然留下”
而感动万分,相反会大骂媒体“胡炒瞎编”,欺骗读者。

第二怪:半路截杀

故事:

球员阿X心仪A队,且已在“挂牌”之前与A队心照不宣,但不料最
后却被B队“半路截杀”,抢先摘牌成功。

解析:

中国能称得上“球星”的球员如凤毛麟角一般,但凡上了转会名单的
“腕儿”们,肯定会被各队疯狂抢购。比如去年的一个曹限东,本来
有很多球队想要他,但最后他却被自己并不中意的青岛海牛队给“半
路截杀”摘了牌。当时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截和”。

球员想转会,肯定要事前与意向中的俱乐部进行私下接触,这已成为
不是秘密的秘密。但问题是即使你与俱乐部双方都很满意,却也不能
保证你就一定能如意转会。如果有一支“第三者球队”钻摘牌时间上
的空子把你“半路截杀”,你有只有自认倒霉的份儿了。

中国足协制订的转会“摘牌规则”由于遵循的并不是双向选择的原则,
球员只有申请转会的权利,却没有决定所去的球队的自由,因而在我
们的转会过程中就难免造成像曹限东被海牛“截和”那样的“拉郎配”。
1998年赛季还有原北京国安队的谢峰想去前卫寰岛却被深圳平安
队摘牌、原八一队的王政想去深圳平安队却被武汉红金龙队抢了先。
谁敢保证在新一轮的转会大潮中不会留下新的遗憾、不会发生新的
“曹限东事件”呢?

第三怪:蒙哄诱骗

故事:

北方M队神射手Y君,1996年就想转会,转会的理由也很充分。
M队虽然不想让他走,但又不好强迫人家留下,于是便心生一计,用
高薪水、打主力以及第二年让Y当助理教练的手段留住了Y。然而Y
忠心耿耿为M队卖了一年命之后,第二年却没当上球队的助理教练。

解析:

有不少足球运动员都像Y一样,产生过被当初挽留过自己的俱乐部欺
骗了的感觉。球队当初以重金、住房甚至次年当助理教练为条件,不
惜一切手段死留要求转会的球员,但到了第二年却兑现不了自己的“空
头支票”。也有些地理条件不错的俱乐部为了吸引外地球员,还向人
家许诺给解决户口问题。这些都属于不正当竞争的“非法行为”。然
而即使是这样,也无法做到言而有信。不过球员在这方面吃了亏以后,
一般也不敢大肆声张,因为一旦事情抖落出去,球员的脸面也无光,
弄不好还要对自己的名誉构成难以估量的损失。

像A君这样的为“蒙哄诱骗”的情形,前几年发生的比较多,因为那
时各个俱乐部的投入还不像现在这么一掷千金。有些球队花不起大价
钱去买其它球队的大牌球星,便只好在“哄骗”本队萌生去意的球员
方面动花花肠子。近年来俱乐部的投入飞速膨胀,再加上球员也不敢
轻易相信“蒙哄诱骗”,所以这种现象少多了。

第四怪:行政设卡

故事:

南方某支著名球队的知名球员S的转会念头由来已久,几乎年年提出
转会,但年年被俱乐部“卡住”。按说S没有任何把柄握在俱乐部手
里,转会资格也不是问题,但就是寸步难行。

解析:

中国足球水平上不去,在很大程度上根源于我们的足球观念太落伍。
这一点凡是足球圈内的人士都不讳言,但是一旦轮到每个人去真正面
对的时候,恐怕就只能是说着容易做着难了--因为每个人、每个俱
乐部首先顾及的都无一例外的是“自家利益”这四个字。

中国足球处在所谓的“初级阶段”,挂市场足球的牌子,却搞计划足
球名堂的事情比比皆是,这种“计划”的最突出表现就是“行政干预”。
在转会过程中的“行政干预”最让球员深恶痛绝,但又往往徒呼奈何。
在甲A球队中,给人“行政干预”印象最深的当属上海申花队,近几
年来从上海申花队转到别队的知名球员可以说寥寥无几。前两年上海
足坛流行着“要想转会可以,但必须只在上海球队之间来回来去转”
的说法,便是小家子气的“地方保护主义”的行政干预在作祟。

此外,在请不请外援的问题上,中国球队也残留着“行政干预”的痕
。已经从甲A中沦落的八一队自不待言,即使是在这两年甲A联赛中
已有外援亮相的北京国安、山东鲁能泰山等队身上,人们也不难找到
“行政干预”甚至是“政府干预”的影子。

还有一类“行政干预”令人胆寒。据说有一家北方知名俱乐部奉行着
这样的“策略”:本俱乐部球员如果想转会,球队一律不强求挽留,
但球员一旦走人,就永远也别想再回来。

第五怪:为弃而买

故事:

某球队L在前几年千方百计甚至不择手段斥巨资挖进了知名球员F,
但在赛季中却极少让这名球员上场,令这名球员急不得、恼不得。

解析:

原来,L队实际上根本就不需要F这种类型的球员,而真心实意想
买F的球队是C队;花巨资买入F只不过是L队在“报仇计划”中
使出的一个花招罢了。

这事说来话长。早在前几年,L队与已经稳稳晋级甲A的C队在一
场事关L队能否升入甲A的甲B联赛中相碰,不料C队毫不留情,
“灭”了L队,致使L队的升A计划整整推迟了一年才实现。两队
由此结下“梁子”。所以当L队得知C队急需F的时候,便毫不留
情地算起了“陈年老账”,利用足协规定的“摘牌”时间上的“时
间差”,把蒙在鼓里的F弄到了手。而真心真意想得到F的C队虽
然对其中的内情“门儿清”,但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莲”--有苦
难言了。至于球员F,到了L队却无用武之地,一年之中的绝大多
数时间里都坐在“冷板凳”上,彻头彻尾地成了两支球队“秋后算
账”的牺牲品。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不知道某些球员为泄私愤而在转会中大
唱“为弃而买”之戏,是否也应该算是一种足球场上的“苦肉计”
呢?

第六怪:指腹为婚

故事:

球员G去年提出转会,但俱乐部表示,转会可以,但必须只是转到
俱乐部指定的少数几家球队,否则坚决不放人。

解析:

对于这种现象,人们或许并不感到陌生。比如上赛季大连万达队的
魏意民想转会北京国安未果的“事件”,就颇有点俱乐部对球员“
指腹为婚”的意思。俱乐部为什么要给自己的球员“指腹为婚”?
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想让自己的有特点的球掉转枪口打自己,
害怕自己拥有一些所谓的优势丢掉,害怕自己将来输球。因为对自
己的未来没有信心而害怕,而给本队想转会的球员戴上“紧箍咒”
,这显然有失大家风范。

第七怪:手高眼低

故事:

球员R在1998赛季在甲A球队D队足足挣了将近200万元,
比上不足却比下有余。但令人不解的是,最近R却突然提出转会,
而且去向是比起D队足足差了两个档次的甲B球队P队。

解析:

“人往低处走”,似乎已经成了中国足坛人才流动的一大怪现象。
在某些甲B球队踢球,比在甲A球队拿的钱多,这早已不是什么秘
密,更不是什么新闻,市场价值与市场价格的“倒挂”严重地危害
着中国足球的职业化进程,对本应正常运转的市场也发挥着令人费
解的负面影响。把“钱途”而不是“前途”放在选择的首要位置上
,终于导了“手高眼低”现象在转会过程中愈发引人注目。

叫人担忧的是,由于最近中国足协对转会规则条文做了一些修改,
其中有一条是“申请转到甲A球队的球员如果未被甲A球队摘牌,
则他将失去转会甲B球队的资格”,因而这会否造成新一轮“人往
低处走”的浪潮也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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