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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醉翁”天府叉报之意在于炒自己--卓越兄
发信站: 紫 丁 香 (Mon Jan 24 13:26:01 2000) WWW-POST
http://sports.sina.edu.cn 2000年1月24日 09:20 新浪体育
如果问我对当今报刊(特别是体育报刊)的印象,我会竖起大拇指,夸赞:会炒作,
死的炒成活的,活的炒成死的!不用出广告费,还能让自己声名大噪。
正为没有球看而发慌时,从网上获得一条消息:老塔要揍一位四川《天府叉报》的记
者。本来想,芝麻小事,知道了也好,不知道也无憾。怎知,芝麻在一夜间长成西瓜。“
受害者”挺身而出,喊冤叫屈;其报社向老塔的“婆家”发出“照会”;当地一个叉叉协
会发表严正声明......乖乖,运动也到了?
我很纳闷:《天府叉报》究竟想得到什么?想把老塔推上法庭?要让老塔身败名裂?
无止境的纠缠,宣传自己?
老塔是个有性格的人、一个有才能的教练。但是,跟几十亿地球村民一样,他不是个
完人。在这次所谓的事件中,老塔有过错无非就那一句话——“我要像男人一样揍一位成
都记者!”不过,依我所知,老塔并没有实现其“诺言”,那位《天府叉报》的记者也毫
发无伤。
遵守中国的法律也是一位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所义不容辞的责任。就算老塔犯了法
,这位“受害者”首先应该就近向公安机关报案,把“凶手”绳之以法,而不是到处喊冤
,任其逍遥法外。如果老塔的那句话只是气话,不构成对“受害者”的任何威胁,那么,
请尽快收场吧!谁没有气话?但《天府叉报》却大有不罢休的气势。
在媒体广告费直线上升的今天,多快好省地推销自己是一些濒临被封杀的媒体的当务
之急。无论好名声坏名声,不能没有名声。媒体多快好省推销自己,国内已经有了先例。
广州Y报与一国际裁判L兄纠缠不清,L兄愤而把Y报推上被告席。成了被告的Y报一边喊冤
,一边窃窃自喜。L兄怎知这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的新解?于是,真理在手的L兄一路胜
诉,Y报自然奉陪到底。Y报虽然败诉,最后贴进了几十万,殊不知该报非但不会身败名裂
,反而声名远噪,销量大增。Y报是亏是赚,了解此案实质的人谁都明了。幸许,《天府
叉报》受到了Y报的启发。
不过,无论《天府叉报》的居心何在,此事件的结局既无法娱乐本人的心灵,更救不
了中国足球!即使老塔跪在这位 “受害者”面前,左右拍打自己的耳光,臭骂自己是“
龟儿子”,又能怎样呢?中国足球能有所长进?在中国足坛横吹竖刮的歪风能得到纠正?
老塔的“婆婆”说俱乐部不会护短,问题是谁来鉴定老塔的举动是不是“短”?
说实话,感谢老塔的“恶言”,是它让我多认识了一份来自天府的报纸。我已经有向
该报索取一份的冲动。从这个角度出发,我倒要庆贺《天府叉报》所取得的阶段性的胜利
。
至于《天府叉报》进一步的举措,鄙人有几招提供该报参考:派《老塔海埂诉尽足球
恩怨》一文的记者主动逼近老塔。在老塔面前,一定要自报家门:“我是你想揍的男人!
”以最有效的办法,惹怒老塔。迫使他真的出手。另请贵省的电视摄像记者隐藏周围,以
捕捉第一手证据。再派一帮医生守侯在旁,一来预防万一(老塔可能练过拳击),二来一
旦记者挨打,及时现场验伤。而在把老塔推上法庭之际,别忘了征集一个或几个平时与贵
报关系比较好的企业,让它们资助你们一告到底,与你们齐翼“出名”(必要的话,命名
这些企业为“特约助告单位”)......
一件被我断定为“不足挂齿”的“事件”,却引起我极大的关心,制造了一大堆废话
。我深知最贱不是别人!不过,大家有所不知:我也想炒作自己,我也想出名!
然而,有良知的我要提醒一下有良知的球迷、网友和读者:那份报真真正正在炒作,
那是广告,别理他们!别吵了! 别炒了!我们应该用更多的心神去关注中国足球的未来命
运!对于这一所谓的“事件”,不管雪球滚得多大,我坚信:坚不可摧的中巴人民的友谊
绝对不会因此而受影响;在12亿中国人的心目中,贝利依旧是球王;老塔今年仍旧是深圳
平安足球队的主教练......(卓越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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