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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甲A:中国足坛的大毒瘤--回扣
发信站: 紫 丁 香 (Fri Feb 18 13:42:01 2000) WWW-POST


http://sports.sina.edu.cn 2000年2月17日 16:52 《足球》报 

  一名外籍教练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感叹:“中国足球真是太刺激,太刺激了。”

  引发他这种感叹的绝非中国足球的水平如何如何高、竞争如何如何激烈,而是中国足
球许多幕后的金钱交易超乎他想象地微妙。

  同样是这名外籍教练,年初在与一家俱乐部签约时曾提出年薪要求30万美元,但是一
位在该俱乐部并无重要职位、却据说所有与外教、外援有关的交易都要经他之手的联系人
明确告诉他:“你的年薪绝不可能拿到30万,在这个数额之下无论多少你都只能拿25万,
至于其他的部分干什么用,由谁来拿你就不要过问了。”

  在答应了这一条件后,这名外籍教练最后的签约年薪是28万美元,他也必须在拿到这
笔钱后履行前诺把多余的3万美元返还给联系人,作为一种保护措施,他给了2万,留下1
万等赛季结束后再给,因为他无法保证自己赛季中某个时候不会被炒掉。不管他的想法是
否有效,可以想象当将来某个时候他的位子出现危机时,这1万美元很可能会促使某些势
力为他提供保护。

  另一件让他感觉刺激的事情是一名外援在几家俱乐部之间的来回折腾。本来这名外援
与一家相中他的俱乐部达成协议,但在听说要拿出一笔“回扣”后他脑筋转不过弯来,表
示“我不能因此坏了我的名声”,于是这事被耽搁下来。可到了另一家俱乐部,甚至连护
照都交给了该俱乐部后,这名外援突然想通了,答应给当初那家俱乐部的联系人1万美元
“回扣”,于是一切神速“搞掂”,这名外援神秘失踪,并且骗出了护照,“星夜潜逃”
回了当初的那家俱乐部。

  经纪人“水涨船高”

  对于一些长期在俱乐部主管经营或负责引进工作的人士来说,从1995年到1997年上半
年那段时间是很“纯洁”的时期。那时候,许多俱乐部越来越意识到外援的重要性,外援
一度很吃香、很紧俏,一些经纪人可以人在国外向国内俱乐部传真外援资料过来,而俱乐
部往往人都没见,便要把机票寄过去,待外援来后再试训,满意就留下,不满意还要再买
返程机票。那时候,每个俱乐部为挑选外援所付出的国际机票费用是相当惊人的,为确定
两三名外援可能要买上十几张甚至几十张往返国际机票。

  直到1997年下半年和1998年年初这种情况才突然有了改变,这片庞大的市场逐渐引起
更多人的注意。1998年年初的海埂已是外援、经纪人人满为患。竞争自然会各出奇招,很
多人记得延边的秋显是第一个自己负担外援机票的经纪人,他的想法或许是对自己手中的
外援有把握、有信心。但由此带来的变化是巨大的,以前俱乐部看30个外援要买30张往返
机票,可现在哪怕看100个外援也只需要为最后确定的两三个对象负担机票,这种颇具竞
争力的招数随后成为经纪人的行规,俱乐部当然压力顿减。

  这可能是经纪人带来的最初的转会市场的变化,但却绝不是最有诱惑力的变化。更有
诱惑力的方式是不久后又有经纪人向俱乐部拍板外援的人提供“好处费”,职业化使中国
足球逐步走上市场后水平的提高尚未得到公认,但诸如此类的金钱交易上的逐步“成熟”
却可以说毋庸置疑。

  巴力斯塔在泰山队的抢眼表现早已为人所知,但很少有人知道这名巴西外援1998年初
到中国时首先是来到广州松日队试训,当时松日俱乐部很多人都对他感觉不错,但后来莫
名其妙没有被留下来,而代之以托尼和哈拉。记者在回忆塔瓦雷斯松日两年经历的文章中
曾经提起过托尼、哈拉与塔瓦雷斯发生过冲突,并打了塔瓦雷斯,但实际上老塔只是替罪
羊,当时松日队中很多人都因这两名外援的高额收入表示不满。两名外援忍无可忍之际曾
大声疾呼:“你们以为那么多钱都是我们拿了吗?很多是被中间人拿去了!”

  将来如果有必要回顾中国职业联赛的发展史,这两名外援的“喊冤”应该被看作是外
国人对中国足球的幕后交易发出的第一个声音。

  老板只是“冤大头”

  大凡在引进工作中,俱乐部总经理和球队主教练总是能对外援拍板的角色,这几乎成
为经纪人必须攻克的“堡垒 ”。

  相信不少只知行兵打仗的主教练也是从那时候才突然发现,

  “原来我还有这个权力”。就在今年的海埂,一名经纪人还对一位主教练有过一番这
样的劝告:“你现在主教练的位子还没有定,听说俱乐部还在物色外籍教练,不如先从我
这儿把外援定下来,把钱拿到手再算。”

  此番“劝告”其中奥妙并不难理解,以一名外援1万美元“回扣”计,3名外援全定下
来的话,主教练所得将超过25万元人民币,即使新的主教练来了,这一年大概也能过得很
滋润,不知道有几位主教练能经受这样的诱惑。

  当然,有利益自然有风险,许多身在其位的人早已学会了掩饰。一位俱乐部的新任总
经理在上任后接到朋友的忠告:“以前你拿回扣,但是现在你在这个位子上,即使要拿,
也不要再用自己的名字。”为什么前面提到的那位并无重要职位的联系人在外籍教练面前
抛头露面?为什么所有与外援有关的交易都要经他之手?为什么他示意外籍教练无须过问3
万差额的去向?这就是窍门所在,他的角色更像是一个“代言人”,要成为代言人的关键
是与背后的人早已达成默契,他知道价码,也知道如何分配利润。

  同样的默契也可以出现在俱乐部之间。细心一点的人不难发现,某一家俱乐部放弃的
外援连续几年会定向流入另一家俱乐部,原因就在于这两家俱乐部负责外援工作的人之间
存在默契,一切都会按规定办,而换一个人来难免又要重新定价,而且还要重新建立信任
,程序会麻烦得多。在所有交易当中,参与者大都会奉行一个准则:尽量减少中间环节。


  发展到现在,参与者的圈子已经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庞大。比如说一位助理教练为主
教练联系新的工作合同,成功后的附带条件是主教练签3年,也须聘用他3年。

  当然,对方俱乐部同样有相关人士享受合同的“差额费”。想跻身这个圈子的人必须
保证三要素:一、人头熟;二、懂规矩;三、讲信用。其覆盖面之广令到一位多年在国外
、现在回国的教练由衷感慨:“中国足球已经有点让我感到陌生了,照这样下去,只怕会
变得像马来西亚那些国家一样。”

  马来西亚的足球意味着什么相信很多人都清楚,他的话或许不是危言耸听。

  在这个庞大的体系中,唯独那些出钱的俱乐部老板们“冤大头”,一来他们掏的是自
己的腰包,不可能自己“回扣”给自己;二来他们正是那些参与者们力图蒙蔽的对象。

  托尼、哈拉吐露真言后,老板曾经找有关人士询问过,回答是“那怎么可能呢,是你
自己亲自去签的合同”。多么有趣的逻辑,钱是你自己签的,谁能打主意?殊不知那“水
分”早就摆在里面,因为钱都是打在经纪人的账上,由经纪人再来进行重新的划分。也并
不是所有的老板都不知情,但如果这已经成为所有运转必不可少的润滑剂,知情的老板又
能怎么样呢? 

  经纪人同样有割肉一般的心疼,就像当初自己负担机票一样,如果有人把回扣定到2
万,你敢仍然出1万吗?结果自然是留给经纪人的空间越来越小,经纪人越来越难做,但这
就是竞争的需要。反正一切都会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运转、成熟。

  说到底,这一切就像拉广告要提成一样,但是中国足球却很可能成为最终的被蒙蔽者
。如果巴力与托尼的比较不在实力,而只在回扣;如果主教练定人只去考虑哪个经纪人给
的钱多;如果……那么球队的成绩呢?正常、有序的转会市场呢 ……

  最后谁来成为这个市场的规范者,是中国足协,还是职业联盟?这个题目未免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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