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lieutenantLN (Lt.),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冷静分析“打人真相”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ue Feb 28 13:27:35 2006)
首先 我们先假设确实有人偷了东西或者是类似情况。因为我们必须明白 超市是在工大的
地盘上开店。他们要是无故打学生,他们就别想开店了。所以从打人动机来分析,很有可
能
是确实有人偷了东西。
现在,我们有了前提的假设,我们就开始仔细的分析一下这件事
首先,我们要分清责任:
假设A是偷东西的人,那么超市方面抓A是合理的,不管她是不是学生,不管她是什么人,
就算她是大官家的千金小姐,也要抓。
假设B是被打者,那么B被打且B是无辜的,那么,这就是超市方面的责任。
由此分析,如果进行法律诉讼的话,那么,超市可以追究A的责任,而B也应当追究超市的
责任。
其次,我们要分析当时的现场情况,以及假设我们在当时情况下可能做出的反应:
a、在通过收银台时收银员发现了盒子里装的不是应有的商品,因此向经理询问。此时,如
果她是一名正常顾客,完全可以心平气和的等待询问结果,当得知确实装错后,完全可以
心安理得的要求超市给与更换,或者退货。但A并非如此,而是神色紧张,匆忙得想离开超
市
,这点反应很可疑。当超市人员进行拦阻时,A又极力的想逃脱,此点更让人起疑。
b、当超市方面发现此人可疑时,对她进行拦阻是和情合理的举动。举个例子,当大街上有
人失窃,你若上去拦住小偷,这就是见义勇为(但我不知道,咱们学生里有几个敢去拦小
偷的)。何况超市方是失主,当然会对A进行拦阻。在A极力想挣脱的情况下,超市方的人
员很自然的会依据当时的特殊情况对A进行制止,因此,就会出现搂抱的情况。超市方没有
动手打A已经算是处置得当了。但是B在此时出手助A,很有可能被超市方认为是同伙,在无
法辨别的情况下,超市方对B进行拦阻可以理解。但由于B是无辜者,受到超市方如此对待
自然心情激愤,在这样的情况下超市方动手与B打起来是在所难免的。我个人认为,B在调解时,应先表明身份,让超市方控制住A,并维持这种态势,然后立刻报警,等待警方到来,由警方处理。避免与超市方发生口角。
c、超市作为第一受害人,所作临机处置可以理解。B作为第二受害人,且有受害事实,可
向超市方提起诉讼或是私下了结。
最后,作为工大的学生,当我们面对这样的事时,应当冷静妥当的处理,不要有任何过激
行为。当我们在论坛上讨论这件事时也要冷静客观的分析,不要夹杂个人感情。也不要对
反对意见进行人身攻击。此事自有公断,我们可以静等公安机关的裁定
--
※ 修改:·lieutenantLN 於 Feb 28 13:32:49 2006 修改本文·[FROM: 218.9.120.225]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FROM: 218.9.120.225]
Powered by KBS BBS 2.0 (http://dev.kcn.cn)
页面执行时间:8.354毫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