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spacos (青山居士),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强烈支持AIJU与BOND,支持超市继续为需要的同学服务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ue Feb 28 21:47:25 2006)

个人认为aiju的观点是比较理智的。

我认为:
    首先,超市的保安动了手是因为A有盗窃未遂嫌疑,而不是因为她是工大学生,事实上
她也不是。所以可以肯定这是一种对事不对人的行为。当然打了人就是错误的,正如某些
同学曾经纠正我的,还可能是违法的。违法了,犯了错误了,自有警察叔叔出面解决。这
也不是什么大案、要案,我觉得不需要大家在这里起哄。
    记得当初我们敬爱的张军老师事件,也没有这样热闹。其实工大老师被X,远比一个工
大学生被打严重。一句话,正如某些同学所言,都是校外的干的!事件的性质有差档次,
但是为什么所得的反映会有逆差呢?个人认为,某些具有煽动性的帖子是关键。

    其次,同学对超市态度的问题。这个事情与超市的关系所在,无非是保安是超市的。
正如我说过的。保全部门(强调一下,某个同学认为我写了错字,其实不是的,请自己查
一下字典)只是超市的一小个部门。如果事情象大家想象的那样发展,超市关门大吉,请
同学们想一想,有多少人会失业?仅仅是因为保全部门的过失,要让销售的姐姐妹妹们跟
着一块吃苦?可见有这样想法的同学,考虑多多少少有点欠妥,有点自私。不能因为说为
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去践踏别人的生活。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应该要宽容。

    第三,对当事的同学。你是最应该保持冷静的人。千万不要因为有太多人在支持就觉
得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冷静考虑一下。如果A的行为属实,那就会由现在的10:0变成6:
4。这样的事情最好是赶快解决,而不是拖着。不要把法律当作自己讨价还价的一张牌。法
律本来就是用来保障公民权利的,你认为你有理,你就告。(说实话,看你的帖子,越看
越觉得没什么意思。)现在,给人的感觉是,你是在为了多少赔偿而努力,而不是为了真
正的一个工大人的尊严。即便是你真真正正的为了尊严而在努力,那至少在你的帖子里把
钱作为卖点给你的光辉形象蒙上了一层阴影。记得之前的“五花肉事件”,“地域歧视事
件”那里面当事人的行为,值得你借鉴一下。

    第四,我们应该怎样办?bond同学的意见非常正确。去自己喜欢的地方!明知道超市
贵还总去,那不是超市的问题,是你自己的问题!超市有出售过期商品,你可以不去买,
去了,还是你自己的选择,跟超市没有问题。学子超市的行为,如果属实,自己搞自己的
招牌。也和我们没有关系。没有人规定,工大学生只能去学子超市。还有,如果你决定不
去了,也许是你很明智,但是你绝对没有必要,也没有资格叫别人也不去。你可以认为去
的人很傻,但是你不要说出来。因为骂人是不对的!

    最后,总结一下:保安打人,保安负责,顶多把保全部门的领导处理了。不要牵连无
辜的超市员工。A盗窃未遂嫌疑,如果属实,严肃处理。强烈支持当事同学为了尊严的行动
。不过不要给斑竹造成过多的麻烦(大版我不认识,2,3和我都有那样一些交道)。另外
以上的事情应该和大家关系不大,我们可以支持某一方,但是请静静的看,因为事情是别
人的事情嘛!不要造成舆论的导向,影响了当事人的判断。都是成年人了!也不用我们多
说什么了!

   补充一下,有的部分可能提到了某些同学(包括我)的伤心事,请原谅!无限怀念张军
老师!!!AIJU同学,我来晚了,昨天我没有顶住压力。不好意思!我支持你!相信还有
更多的默默无闻的同学也会支持你。对于认为我是托的同学,我表示理解与无限的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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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动漫人!
  我是电影人!!
    我是航天人!!!
          

※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FROM: 202.118.228.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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