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blueeyes (Polaris),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超市被打的同学,你为什么不提索赔?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ue Feb 28 18:29:09 2006)


最近两天都在关注超市打人事件的处理进展,刚刚看过了当事人发的“超市打人事件最新
进展-3(与负责人协商过程)”,对他在向超市及后勤的负责人提出的处理办法中没有索
赔一条深感不解。原文相关部分如下:

当事人处理意见:
1.让参与打人的四个人写出道歉信,或检讨之类的,贴在校园里明显的地方,比如超市门
 
口 
2.将超市按照规章对那四个人做的处罚,贴在超市门口以及校内显眼的地方。 
3.将超市对同学们的道歉信贴出来。

其中并未提到索赔一事。个人认为,超市打人,对受害者已经造成了身体上的伤害,除了
道歉之外,本就应该赔偿;而且,当事人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在自己认为应该是最安全的
母校校内的超市门口被野蛮的超市管理人员和保安群殴,行凶者对其造成的心理和精神上
的伤害更是难以估量,从这层意义上讲,赔偿更是在所难免。无故受到身体伤害加上精神
损失,当事人完全有理由向有关人等及超市负责人提出一定金额的赔偿。可惜,在近几天
的帖子中,并没看到当事人有这方面的意思,不知是这位同学想显示自己“视钱财如粪土
”的大度,还是同情超市的“经营不善”,想对超市表示自己的宽容和友好呢?
这不禁让我联想起二战之后中日之间关于战争赔款的历史。当时的中国ZF就是莫名其妙的
同情侵华长达14年之久的日本ZF,并主动向其示好,放弃了日本理应承担的巨额的战争赔
款,换来了今天的钓鱼岛事件、靖国××的参拜,换来了满大街跑的本田、尼桑、马自达
,还加几十个亿换来了轻轨、磁悬浮。如果被打的那位同学认为这样结果天经地义,理所
应当的话,那我就能理解了你的不索赔行为;如果你也认为当初中国ZF的决定是非常错误
的话,那么你就应该从现在做起,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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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http://bbs.hit.edu.cn·[FROM: 219.217.23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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