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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jgr (言爱,永不言悔), 信区: HITComment
标 题: 部分中国留美学生致外交部的一封信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4月02日16:35:04 星期一), 站内信件
【方舟时讯】北京时间4月1日上午,美国一架军用侦察机非法侵入中国海南岛东南
海域,并冲撞我空军飞机,造成我军用飞机一架坠毁。中方为此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和
抗议,是完全正当的,也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最起码的步骤。
但是,外交部的声明措词模糊、态度软弱,完全没有体现捍卫国家主权和尊严的决
心和意志。关于事件起因,外交部声明只是轻描淡写的说:“4月1日上午,美国1架军用
侦察机抵中国海南岛东南海域上空活动,中方2架军用飞机对其进行跟踪监视。9时07分
,当中方飞机在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正常飞行时,美机突然向中方飞机转向,其机头和
左翼与中方1架飞机相碰,致使中方飞机坠毁。中方正在搜寻飞行员下落,我们对这名飞
行员的状况十分关心。美机未经中方允许,进入中国领空,并于9时33分降落在海南岛陵
水机场。”
外交部声明接着说:“中国军用飞机在中国沿海对美国军用侦察机实施跟踪监视,
属于正当的飞行活动,符合国际惯例。中方飞机坠毁的直接原因,是美机违反飞行规则
突然向中方飞机转向、接近造成的。发生这一事件的责任完全在美方。”
请问“中国沿海”是什么地方?任何一个中国的中学生,只要翻开中国地图册就知
道,“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是中国领海上空,外交部的老爷们难道不知道吗?中国自
己的空军飞机在自己的领海上空巡逻,难道还需要遵守什么“国际惯例”,这岂不是笑
话?
外交部声明说:“美机未经中方允许,进入中国领空,并于9时33分降落在海南岛陵
水机场。”这一段叙述是放在陈述事件过程之后。那么,是不是说美国军用侦察机只是
在事件发生之后才侵入我国领空,而“海南岛东南104公里处”就不是我国领空呢?是不
是咱们外交部的官员们也赞成五角大楼的观点,即中国在南海的主权是可以打折扣的,
而美国军用飞机和军舰“在南中国海是有航行权利的”?
美国军用侦察机在我国领海上空活动,窃取我国军事情报,已构成对我国领土主权
和完整的侵犯。外交部声明为什么连这一点也不敢指出,而只是羞羞答答的说什么“进
入”?钱其琛副总理说过,要与美国人讲理,如果讲理讲不通就求同存异,是不是中国
的领土主权也在求同存异之列呢,是不是中国政府和美国政府又可以既“共识”又“双
赢”呢?
我们强烈要求中国外交部立即纠正其目前的错误做法,坚决捍卫我国的国家主权和
领土完整。对入侵的美国飞机及其使用的情报设备应与没收,对侵入我国领空的美军人
员应根据我国法律对其进行审判。中国政府并应严重警告美国政府,决不允许同类事件
再次发生,否则一切严重后果当由美方负责。
部分留美中国学生学者
美国东部时间200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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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我不在乎,
其实我很在乎,
只是不愿让你看出我的伤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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