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dreams (梦),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今天算是想清楚了刘涌一案的各个环节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12月25日11:22:12 星期四), 站内信件

发信人: 刚刚醒 (天天睡), 信区: triangle 
标  题: 今天算是想清楚了刘涌一案的各个环节 
发信站: 一塌糊涂 BBS (Wed Dec 24 14:18:23 2003), 本站(ytht.net) 


   中国发生的事情已经使我完全不信任中国的公检法、政法委。 


(1)刘涌犯下了死罪。勾结沈阳党政官员,组织黑社会团伙。 

(2)但是,在审讯过程中,公安局使用了刑讯逼供。(我认为这非常有可能) 

(3)一审判了刘涌死罪,但是刘涌聘请了一大批法律精英为他辩护,看押的武警也出来作
证,这样找到了公安局的命门。当然,也有可能动用关系,权力,对二审法院施加压力。 

(4)二审改判死缓,法官李晓明认为这个判决经得起历史的考验,似乎颇为自信。但是,
如果在判决书上清楚明白写上因“刑讯逼供”而改判缓刑,对公安机关的形象极为不利,
所以判决书上用“本案的具体情况”这一没有讲明理由的理由作为改判的依据。 

(5)二审法院公然在全国人民面前打马虎眼的做法,无疑是蔑视公众,蔑视法律的尊严。
当然激起了愤怒的巨浪。 

(6)最高法院最初是批复了的辽宁高院的请示,但是最后被迫对这一案件进行提审。 
提审的结果自然是否认刑讯逼供,再度改判死刑。民意与舆论当然起了巨大作用,另外,
据《华盛顿邮报称》,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周永康(公安部部长)力主判刘涌死刑。 

  在刘涌这个案件中,我竟然发现,法律在每一个环节中都受到了践踏。整个刘涌案件就
是各方参与表演的大丑剧!从刘涌开始犯案,到刘涌伏法,我们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要
不同流合污,要不以非法手段对付,总之,自始至终都没有一个公开,透明,公正,独立
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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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专政反民主,共产党绝不搞一党专政        ——《刘少奇选集》上卷第172—177页
不能因国民程度不高而拒绝民主                ——《新华日报》1939年2月25日
政权开放才有利于党的领导                    ——《解放日报》1942年3月13日
新闻自由:民主的基础                        ——《新华日报》1945年 3月31日
人民文化水平低,就不能实行民选吗?            ——《新华日报》1944年 2月 2日
青年有发表政见的自由,反动者却怕青年过问国事——《新华日报》194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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