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st (洛之秋*守望普罗旺斯),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Re: 今天算是想清楚了刘涌一案的各个环节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12月25日11:29:28 星期四), 站内信件
1)中国能出现刘涌这是第一个错误
2)刘涌入狱遭受逼供这是第二个错误(就刘涌个案来说的确取证比较艰难)
3)刘涌二审在所谓法律专家和金钱攻势的压力下改判这是第三个错误
4)高法介入顺应民意改判死刑这是第四个错误(难道法律真的必须响应民意吗?
从辛普森案件到中国的刘涌案可以看出我们对于法律的认识过于原始)
【 在 dreams (梦) 的大作中提到: 】
: 发信人: 刚刚醒 (天天睡), 信区: triangle
: 标 题: 今天算是想清楚了刘涌一案的各个环节
: 发信站: 一塌糊涂 BBS (Wed Dec 24 14:18:23 2003), 本站(ytht.net)
: 中国发生的事情已经使我完全不信任中国的公检法、政法委。
: (1)刘涌犯下了死罪。勾结沈阳党政官员,组织黑社会团伙。
: (2)但是,在审讯过程中,公安局使用了刑讯逼供。(我认为这非常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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