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cafebean (咖啡豆),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宝马撞翻了互联网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1 22:01:17 2004), 站内信件

宝马撞翻了互联网 网民齐曰:顶顶顶! 顶到中南海!   
文章来源: 《我的中国》 于 2003-12-31 12:55:00   
 
文章来自<我的中国>网友:一针见血
原文:宝马撞人案引发网络风潮 网民提议高院介入重审! 

http://www.blogchina.com/new/upimage/2003122411304898104.jpg



“宝马”撞人事件现场照片!(多图) 
作者:李自永 2003-12-24 11:32:56 
出处:博客中国(Blogchina.com) 

哈尔滨一进城买秋菜的农妇,因不小心刮坏了黑A L6666"宝马"跑车的倒车镜,被女车主一
怒之下,起车将其撞死。造成一死十二伤"在交警部门的多方调解下",其家属获赔2万元。
而交警部门却认定女车主"并不是有意撞死人的",因其"在监狱中无法正常睡眠",而将其
"保外就医"。

苏秀文故意撞死人案 

绝对不能让当权人垄断法律的判决,哪怕一面是省长大人的儿媳妇,一面是贱命的农妇,
但天地间自有良心在!这样的结果也敢宣布,法院畏权枉法!!! 

事实的真相是:农妇刮了一下省长大人儿媳妇的黑AL6666、价值百万元的宝马SUV车
,省长大人儿媳妇跳下车来骂农妇,农妇怕赔钱,就和她理论了起来,后来甚至双方都有
了很多粗口,省长大人儿媳妇苏秀文说:“信不信我敢撞死你” 然后上车,加速将一人撞
死!!!十二人撞伤!!!之后扔下宝马,一行几个女人扬长而去!!! 

此案因涉及到黑龙江省副省长,因履行回避制度,异地审判!明显的故意杀人事实,不能
因为是杀人工具是汽车就按交通肇事处理,此案的结果明显是“权力影响法律”。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进刚刚起车的时候都是小油门、低速的,也就是说
,即使溜号了正常起车或者倒车的速度都不可能将人撞死,何况还连伤12人呢?即使宝马
性能好、起速快,也不可能撞死人,或者她会说她驾驶技术好,每次起车都很快、大油门
,但是,有经验的驾驶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吗? 所以说―――她是蓄意的,是蓄意谋杀。
 

再次重复,有几个问题必须弄明白: 此女无工作,钱是从哪里来的?谁给她买的车?买车
人的钱是哪来的? 当时状况发生时,此女有很多开靓车的朋友都来助阵,这些车是谁的?
这些人又是干什么的?能不能公布出来?这些人与此女是何关系? 这些问题弄明白了,也
就知道了一些原因了。 就算精神溜号,这个女司机的宝马车也不可能突然窜出,因为自动
档汽车的设计就是这样: 随心所欲,并且排除误操作可能。 

请见我的分析: 现在,似乎没有人再关心前几天开5档自动变速宝马X5撞死农民的案件了。
 挂错档或者踩错踏板的理由让大家迷惑了。 但是,那个撞死人的女司机,真的挂错档吗
? 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女司机虎屁朝天的原因就是她开一辆高贵的宝马X5自动挡汽车
。 这么高贵的汽车在设计上就杜绝了挂错档或者踩错踏板的可能性。 

1,不可能挂错档: 该自动档汽车,只有在挂空挡(N)或者驻车档(P)的情况下才能点火启动
。 2,不可能踩错踏板: 启动后,只有在右脚踩住刹车的情况下才能挂上档。右脚也是踩
油门的. 开自动档汽车时,司机的左脚可以完全不用(所以交管部门才允许左下肢残疾的
人考自动挡驾照)。 挂上档后,只有慢抬刹车,车子才能前进,抬急了,就死火,即使不死
火,也只能以3到5公里的一档速度前进,再好的性能,你不踩油门加档,车也不会蹿出去。 而
只有把脚从刹车上挪开,才能踩油门。 结论: 那个女司机是故意杀人。 

哈尔滨电视台现场直播,还请了‘法律专家’来证明判的如何正确,可怜!可见“法律专
家”的专业水平!!!(西柏坡)





【声明】博客中国刊载

靠!~!~靠~~!靠! 于 2004-1-1 2:01:24写道: 
法律何存!~!~
这样的事都还会发生!~
难道我国真的就没有光明的一天吗?
难道就没一个清官吗?
靠!!~!
我国还要法律来干什么啊!~来制约我们这些平民百姓啊!~
靠!~!~!~靠!~!~靠!~!~!~
等待正义的一天到来!~
黑龙江要求换领导!~
东北三省正隆冬,冬至时节天地冷。 
冰封千里雪纷飞,农家瓦舍夜亮灯。 
公婆卧床需医治,儿女读书费用重。 
且把疲劳饥饿忍,仍需赶早赴哈城。 
青葱白菜车上装,剥下枯叶自家用。 
细数零币旧袄中,推起三轮赴省城。 
寒风拂面似刀割,心忧菜贱盼天冷。 
人刚进城天乍亮,车快人多小心行。 
迎面驰来一宝马,醒目四六车牌号。 
名眼一望贵人来,可怜农妇不知情。 
宝马车旁擦一缝,吓傻乡下女菜农。 
巡府儿媳惜娇车,怒发冲冠把车停。 
可叹农妇身与家,亦难赔起一车命。 
两妇相吵恶语向,行人忙劝心气平。 
吾本贵为巡府媳,黑龙江省我横行。 
今遭乡下刁妇辱,何有颜面会亲朋? 
衙门皆怕我有权,媒体畏势无敢言。 
刁妇再多一句嘴,撞死尔等又何如? 
怒火未息上宝马,脚踏油门车疾飞。 
菜农女子不及躲,一命呜呼赴黄泉。 
本是好心劝架人,十二人伤心堪悲。 
卖菜农妇身已死,手中紧攥几零币。 


人下宝马抽中华,众目睽睽扬长离。 
法官审判葫芦案,本是死刑缓两年! 
只因监狱难休眠,保外就医人悠闲! 
牛头马面苦哀求,黄泉路上缓一缓。 
窦娥临死尚许愿,我赴黄泉无遗言。 
今夜托梦与夫君,公婆儿女全仗你。 
清明忌日勿烧纸,儿女上学需花钱。 
进城勿与人吵嘴,遇见好车先躲远。 
妻子教训要牢记,莫要犯傻告状去。 
警察再把你抓走,公婆儿女谁照看? 
教导儿女苦读书,考上大学做法官。 
当官要比省长大,或许咱家能伸冤! 
鸡鸣拂晓两鬼催,一步三回赴黄泉
平民百姓为死者审冤!~!~!~~



lintonyang 于 2003-12-31 21:52:02写道: 
我为我党出此败类感到万分耻辱!!沉痛悼念死者!!!! 


胶水蝴蝶 于 2003-12-31 21:47:42写道: 
什么时候的事啊
现在怎么解决的
?! 
★★★★★ 

烟花啸江湖 于 2003-12-31 21:24:10写道: 
zziabeckham你是人吗?你是东西吗?你是什么? 


鳗鲡 于 2003-12-31 19:15:54写道: 
怎么了?官们死绝拉,无话讲啦?????????????? 
★★★★★ 

看海的袋鼠 于 2003-12-31 18:08:31写道: 
这种人渣和泼妇留她有什么用!! 


ddt990 于 2003-12-31 15:18:26写道: 
宝马撞人案引发网络风潮 网民提议高院介入重审 


 苏秀文案是不是也需要提审?

作者:蜀帖龙
来源:凯迪网络

  
  继刘涌案后,东北境内,苏秀文案成为国人关注焦点,因善解恶意,重罪
轻判的嫌疑,司法机关再次受到国人质疑与诟病,人们对司法不公,可能的司
法腐败和黑暗声讨越发地激烈。

  罪与罪不同,涉及量刑,故意杀人与交通肇事,乃天壤之别,苏秀文先骂
后杀,将农妇刘忠霞置之死地而后领2年有期缓刑3年的象征性刑罚,杀人不偿
命,可谓幸运之至。

  黑AL6666,多牛气的牌照;连牌照在内,127万的宝马,多高档的坐驾;副
省长媳妇,多醒目的身份……当然,苏的幸运并不直接源于这一切,而是得宜
交警部门结论,“精神溜号,操作失误”,换言之,典型的意外事故,苏有罪
但无死罪。

  交警部门的结论应该是权威而非权势的,可一些对车辆特别是宝马车熟悉
的“业内人士”通过详细的分析,指出苏秀文所谓“踩错油门挂错档”是真实
谎言,苏的“操作”有明显故意杀人迹象。

  苏理论驾龄六年,应该没有新手上路一说,B照,驾驭轿车应该没有多大问
题,联系“业内人士”的分析,我亦认定,苏的自述应该是真实的谎言。

  何况,是不是故意杀人,行凶前有没有放言“信不信我敢撞死你”,交警
或者公安调查取证不会困难,现场有诸多“看客”,仅被撞伤的围观者达12人
之多,找寻到证人不成问题。

  据官方媒体报道,交警部门调查了,证人证词也提供了,但通过交警部门
传达的有关信息和证词却难以令人信服。举例来说,经交警部门调查,“苏秀
文供述,自己下车后骂了农用四轮拖拉机司机代义泉”,但“当时周围围观群
众对苏秀文比较同情”,且不说领导干部要对子女加强教育,防止子女动辄骂
人打人,我只想问一下,“围观观众”何时变得没教养起来,居然同情骂人
者,而且是同情出言不逊的宝马悍妇?

  仅此一端,足见警方调查可疑,而网上诸多自称为现场目击者提供的证词
与照片更反证了警方“伪调”。“伪调”是作假还是对有关证人威逼利诱的结
果,不得而知,甚至,是不是警方直接炮制的杰作,都无从知晓。

  从网上流传的现场照片来看,事发,苏怀抱三条大中华若无其事伫立一
傍,一副无事佬形象。厩焚,伤人乎,不问马,撞车,不救人,先护烟,苏心
目中,三条烟到底比一条农妇的命贵。事后,受伤者住进医院,肇事方始终无
人前去探望受伤者,可见悍妇家族的无情与无义,猖狂与凶恶。

  能够无情与凶恶,敢于张扬无情与凶恶,是信心与实力的体现,信心和实
力“关照”下,有关证人能够实事求是畅所欲言吗?刘涌二审改判死缓,据江
湖传言,堂堂公安局长吓得脸发白腿发软,苏的身份岂是刘涌可比,而有关证
人岂有公安局长胆量觉悟,没有后台,证人们难道还不考虑后路?

  于是,忽地想到,疑云重重,猫腻明显,苏秀文案是不是需要最高院最终
提审,方能拨乱反正惩恶扬善?是不是,我也想不清楚。是吧,小题大做,矛
盾上交,可断不至凡案都由最高院提审吧?不是吧,本地异地地审,连东三省
都出不了,抬头不见低头见,政法委下面的公检法能够与在位的直接间接领导
过意不去吗?

  我确实想不清楚了,司法问题外,苏秀文案想不清楚的还有政治经济问
题。按警方调查及苏自述,无论如何定义,待业、失业还是无业,苏秀文应该
近二十年没有生活来源了,却开价值一百多万元的宝马……

  我再次想起满足2000元月薪的了辽宁省委书记闻世震同志;由闻书记的表
态,想不清楚苏案时,我想起了振兴东北,作为无业人员的儿媳妇却开着宝
马,振兴不振兴的,黑龙江副省长会忧国忧民,与闻书记一样,在乎下岗工人
的死活吗?

  实在想不清楚,只好由苏案生发开去东拉西扯一句:要振兴东北先整治官
员,否则,振兴东北还是找不着北!  
  
  2003.12.23

-----------------------
【相关链接】

提请的批准逮捕书认定,苏秀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
条例》,应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并触犯了《刑法》,涉嫌交通肇事罪。据
此,哈市公安局依据《刑诉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请哈尔滨市检察院批准逮
捕。
    据哈市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苏秀文,女,44岁,哈市人,19
59年7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址:哈市南岗区宣庆小区28
栋441室。现住址:哈市南岗区开发区世纪广场豪景小区。1968年至1
972年在道里区安广校小学,1972年至1976年在哈市第73中学读
书,1976年至1985年在哈尔滨市手表厂工作,1985年后无业。2
003年10月16日交通肇事,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哈市万
家劳教所医院。肇事的宝马车系哈市某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据哈市公安局介绍,犯罪嫌疑人苏秀文,女,44岁,哈市人,1959
年7月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户籍地址:哈市南岗区宣庆小区28栋4
41室。现住址:哈市南岗区开发区世纪广场豪景小区。1968年至197
2年在道里区安广校小学,1972年至1976年在哈市第73中学读书,
1976年至1985年在哈尔滨市手表厂工作,1985年后无业。200
3年10月16日交通肇事,10月18日被刑事拘留,现羁押于哈市万家劳
教所医院。肇事的宝马车系哈市某市场投资有限公司所有。
  
  摘自《黑龙江晨报》



疯狂宝马撞人案庭审侧记:没有死者家属和证人到场 

作者:不详
来源:天涯社区

12月20日,“疯狂宝马撞人案”在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社会各界群众关注,很早来到法院门外等待 
  
  上午8点30分,距离开庭还有一小时,哈市道里区人民法院门口就站满了准
备旁听宝马案的群众。一名叫王友的市民说,他是看报纸得知疯狂宝马案开庭
的。一大清早赶来主要是要占个好位置,能够看清楚人民法院是怎么裁判苏秀
文的。“这个女人太嚣张了,自己开着价值百余万元的宝马车,就有特权了
吗?就可以无视一位普通农民的生命和其他人的健康吗?”   
  
  在法院大门的一旁站着两位40左右岁的中年妇女,其中一位不愿意透露自
己姓名的妇女讲,她是苏秀文的小学同学,从小一起长大,情同姐妹,但是这
20多年一直没有联系。在报纸上看到她开着宝马车将人撞死后还那么嚣张的消
息后,简直不敢相信这个女人竟然是她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这位女士
说,苏秀文小时候非常文静,为人也不错。 
  
  8时45分,两名身着制服的法警打开法院大门,在门口等待开庭的近百位市
民一齐拥到门口里。由于法院宣称了一条规矩,参加旁听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
才可进入,所以大多数想要参加旁听的群众都被拒之门外。 
  
  苏秀文气色不错还化了妆 
  
  法庭气氛庄重肃穆,屋顶上百个筒灯一起开着,电视台的五台摄像机已经
在法庭的各个角落占据了位置。现场直播法庭宣判这在黑龙江省十分少见。 
  
  9时15分,法庭除了前三排没有坐满外,其它座位都已是座无缺席。据说法
庭前三排的座位留给了旁听的上级法院和记者。9时20分,几名身着貂皮和皮夹
克的男女表情凝重地走进法庭,其中一名身着浅色貂皮的中年女子眼睛红肿,
她们一起坐在了法庭的中间位置。在开庭前,她们经常窃窃私语,但是脸上的
表情一直没有什么变化。据介绍他们是苏绣文的家属。 
    
  9时28分,法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随后,三名主审法官在前台就座。 
  
  9时30分,在书记员宣读“带被告苏秀文上来”的同时,法庭所有人全部回
头,目光都集中在法庭的出口处。苏秀文在两名女法警的带领下带着手铐走进
法庭。她穿着一件黑色的带帽外套,下身一条蓝色牛仔裤。眉毛明显是用眉笔
画上去的,嘴上涂着一层淡淡的口红。坐进被告席后,主审官命令法警为其揭
开手铐。 
  
  随着苏绣文被带上法庭,记者席内的“老记”马上活跃起来,手中的“长
枪短炮”瞄准苏绣文不断咔嚓作响。8名身强力壮的法警迅速从不同方向冲出,
将“违纪”的记者们通通“请”出了法庭,并暂时扣押了相机、录音笔等设
备。 
  
  法庭控辩波澜不惊 没用现场证人到场 
  
  在宣读法庭纪律后,检察机关首先进行了指控起诉。指控书中说,今年10
月16日10时20分许,代义权驾驶装载大葱的牌照为08哈市44085号农用四轮车,
沿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自西向东行驶,行至哈尔滨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人才市
场门前时,与被告人苏秀文同向停靠在道路南侧的牌照为黑AL6666号宝马牌吉
普车左侧倒车镜相刮。事故发生后,苏秀文下车辱骂并殴打代义权,后围观群
众劝说苏秀文向后移动车辆,以查看宝马吉普车左侧倒车镜的受损情况。苏秀
文于是上车启动宝马吉普车,因操作失误,采取措施不当,致使宝马吉普车突
然向前冲出,将站在该车前方的被害人刘忠霞当场撞死,将张岩等7人撞成轻
伤,将崔志华等5人撞成轻微伤。经法医鉴定:刘忠霞系生前与机动车相互作用
致严重颅脑损伤脑干挫碎而死亡。公安机关于当日在案发现场将苏秀文捕获。
当事人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和解。 
  
  控辩双方就苏秀文犯罪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人有自
首情节,应予从轻处罚。当控方指出死者 刘忠霞曾向苏秀文道歉时,苏秀文连
说五遍“没有”予以否认。起诉书还提到,1997年苏秀文的驾驶证拿到前她没
有经过任何驾驶培训。而关于宝马车本身,苏秀文说是爱人(关明波)单位
的,而辩护人后来说是关明波给其刚从加拿大回来的女儿买的 。 
  
  控辩双方经过一轮交锋后,法官宣布休庭。15 分钟后再次开庭,主审法官
做出一审宣判,判决苏秀文犯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执行。 
  

    法庭宣判后,被告人苏秀文当庭服判,表示不予上诉。 
  
  整个庭审历时两个小时,没有用一名现场证人到场。100多名群众旁听了案
件的审理。 
  
  
  死者家属没来 群众对结果议论纷纷 
  
  庭审前一天,笔者拨通了“宝马撞人”事件中死者刘忠霞的家人电话。她
的丈夫代义权一直没有在家中,只有一个16岁的小女儿代杰在家。据她讲,她
爸爸一直出门串门,很少在家中待着。听说了撞死自己母亲的罪魁祸首苏秀文
第二天将接受法庭的审判,代杰沉默了片刻,随后传出微微的抽泣声。“我到
现在还不敢相信妈妈就这么走了。现在我只有一个想法,看看这个撞死我妈妈
的人长得什么样……”说完这句话,代杰就哽咽了。 
  
  而相对代杰,年长她4岁的姐姐代佳就平静许多,漂亮的她现在在一家宾馆
做服务员。对于苏秀文受审的事,她说本意是想到法庭上听听,但是怕没有时
间。“爸爸不可能去,他早就说过,不想再提起或者再回忆这件事了。至于那
个女人会怎么判,他已经不关心了。” 
  
  20日,在庭审现场果然没有见到刘忠霞的亲人到场。尽管他们都已经知道
了开庭的事。而一名被撞破了胆脏至今没有痊愈的伤者张某虽然表示想到现
场,但是也没有来。据他介绍,受伤后,苏秀文的家属很“敞亮”,除了付给
他9000余元的医药费外,还“甩”给他1.5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当法官宣读审判结果时,法庭上突然出现哗然声。出了法庭后,旁听群众
对判决结果议论纷纷:苏秀文领取驾驶执照六年了,现今才学会开车,这岂不
让人笑话?发证部门凭什么给她的驾照?驾证年年都得年检,每次的考试成绩
都是谁给填上去的?宝马车既然是苏秀文的丈夫给其女儿买的,妈妈开自家的
车又何谈得上是“偷”开?死者刘忠霞到底给没给苏绣文道过歉? 
  
  庭审现场,笔者找到唯一一名到庭旁听、被宝马撞伤的李某。出事时,他



ddt990 于 2003-12-31 15:13:12写道: 
东北人不是活雷锋--苏秀文版 

作者:swx
来源:猫眼看人


老娘开车去兜风--开心 
一辆老拖开过来--撞了 
这可是一匹宝马。 
一看--坏了。 
妈的你知我是谁--(黑L6666)。 
也不看看就敢撞。 
还争还争....还争..唉.. 

不撞死你嗄气真难消, 
老娘发狠上电踩油门 
让你到地狱跟阎王去争。 

咱们那嘎都是东北虎。 
咱们那嘎有的是老爸。 
进了法庭就等于进家。 
撞死你也等于是白撞。 
那嘎最多陪你两万元。 
判二缓三老娘等于没挨判~~~ 
整辆宝马老娘又照开
------------那啥,小刘啊(刘涌?!),再给大姐整辆宝马


【网友评论】愿撞人的宝马撞开中国民主的大门 




〔文化先锋网网友评论〕黑省副省长的儿媳妇开着价值129万的宝马,因卖葱农
妇的拖拉机刮了她的座骑,先是用名贵钱包轮农妇,后争吵撕扯得大怒:“信
不信我撞死你!”、“撞死你不就是十万块钱吗”。这女畜生雌威大发,回头
钻进宝马车内,竟呼啦一下子撞倒一大片,看客们伤势惨重,现场狼藉、一片
呻吟!围观的人群惊得呆傻了,竟没有一个叫得出声,那个农妇当场被撞毙,
另一只鞋子被甩出老远。从现场看,恶妇的宝马车是碾着一辆自行车导致前右
轮胎爆裂,方向失控后撞向道边的一棵大树,这才停车。从那宝马撞到树上后
车损的严重程度,足见这省长的儿媳妇心狠手黑,要不是那使轮胎爆裂的自行
车,也不只会撞倒多少人。 

  车中另一稍微年长的华贵夫人(省长儿媳亲戚、为虎作伥者)夹着三条大
中华站在现场中间,周围有武警拦护着维持秩序,这是被派来保护省长儿媳
的。莫说故意撞死了人命,就是一般的交通事故撞死人后,也应该立刻将肇事
者拘留,但这省长的儿媳妇随后呼来了一群开着奔驰类的朋友们,扬长而去。 

  哈尔滨乃至互联网上一片沸腾,群情激奋,大有民变一触即发之势。哈市
的公安局长亲自在电视台替省长儿媳开脱责任,后来法律专家又出现了,跟在
钓鱼台国宾馆替刘涌解释的那13位专家是一路货色,欲盖弥彰。在这个人人避
之唯恐不及的时刻,能驱使堂堂哈市局长大人出面,究属不简单。西汉时武帝
大迁天下富豪,以便集中管理,黑社会头子郭解也在被迁之列。大将军卫青在
汉武帝面前说:郭解贫穷。汉武帝马上作出了结论:“能使大将军出面说情,
郭解并不穷啊”。局长大人再稀罕钱,而此时断不会因钱而到电视台替人背黑
锅、遭天下人咒骂去的,能驱使局长的当然是更大的权力在作祟。这些所谓的
法律专家都是资本家和党棍官僚们的乏走狗,跟替刘涌写法律建议书的那13名
专家应该是一丘之貉,那13名专家各得30万元人民币,而省长儿媳妇的老公关
明波是哈药集团的,是人民公仆兼亿万富翁。 

  由于民众强大的舆论压力,有些人可能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了,将省长儿媳
妇逮捕,但很快因“在看守所内睡眠不好为由,保外就医,回家了”。随后是
拖延战术,两个月后竟宣判故意杀人的省长儿媳妇两年徒刑,缓刑三年执行,
等于没判,那女畜生本来就不上什么班,判缓还是照样在家玩乐。舆论大哗,
每个有良心的论坛都义愤填膺,点击率回帖率之高是惊人的,人们普遍对现政
权不满。 

  副省长的儿媳驾驶129百万元的宝马车故意杀人,是为富不仁,有副省长作
后台撑腰是仗势欺压草民(事后种种迹象表明那副省长没闲着,严重妨碍了司
法公正)。副省长的宝座是人民给的,她却用来草菅人命。没有那副省长哪有
那女畜生的狐假虎威、口出狂言,而且马上疯狂的付诸行动?副省长的儿媳妇
和副省长两人共打垮了多少人对共产党的信仰?何止千万。现在中央绝对知道
此事,然而默不作声,焦点访谈也来过,然而又悄悄的走了。我真的不明白,
共产党政权并不缺少这个副省长,她又不是保驾护航的将军,为什么不清除这
样的害群之马?她给党和现政权造成的信任损失能估计吗? 

  所谓官官相护是指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感情是有阶级性的,广大草民人
言汹汹、群情激奋,是因为同病相怜。虽然事后死者懦弱的丈夫默不作声了,
被轧伤的那十几个人及当时在场的群众没有一个人敢提供证言证词,官方的报
刊电视反复强调杀人者以同受害人达成和解,愿意接受经济赔偿,这当然是权
钱――胡萝卜加大棒在发挥巨大的威力,但是,这已不是一个官僚家属故意杀
人的问题,而是现阶段官僚兼有钱阶级和平民阶级矛盾,是有良知人们同官僚
腐败及其赖以生存的不合理制度的矛盾,在这个国度里,民主和人权的重要性
再次被提起。权钱能使几个人三缄其口、逆来顺受,却不能使普天之下的劳苦
大众和所有有良知的中国人俯首称臣、甘为奴婢,副省长能蹂躏你的治下,却
无法堵住天下人的嘴巴。 

  副省长儿媳杀人后被官府层层包庇这一事实再一次呼吁应加快中国民主到
来的步伐,只有民主才能救中国,才能保障草民不被欺压。这种事若在民主国
家,将会出现什么后果,大家应该清楚。 

  黄石公的三略《军谶》曰:“兴师之国,务先隆恩;攻取之国,务先养
民。”现在腐败如此严重,所到之处无限怨言,非吉兆也,一旦台海战事爆
发,国外军力介入,如果很顺利的结束战事尚可,否则,僵持日久变数实在未
可知。当年国民党军队庞大,但终究失败在自己的腐败上;前秦符坚百万大军
曾经自信投鞭断流,而肥水一战,顷刻间冰消瓦解、风声鹤唳。哪国的腐败的
官僚们能够创建不朽功勋?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愿诸君救我中华。 (文化先
锋网www.whxf.net)


【特别关注】宝马撞人案:官方民间反应一冷一热 




〔文化先锋网特别关注〕2003年末,“宝马撞人案”成为互联网关注的焦点。
这个已经过去两个多月的案件,重新引起广大网民的关注,据信与该案判决结
果有关。肇事者撞死一农妇,撞伤十余人,判决结果为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
年。这一结果被广泛认为过轻。接下来开始有人在网上披露肇事者的身份,称
此人为本省高官的家属。宝马车又属于高档轿车,证明车主同时为超级富豪,
而受害者为无权无势的穷苦农妇。肇事者既有钱,又有权,受到轻判,自然引
起网民的诸多揣测,乃至质疑法律判决的公正性。因此引发巨大的网络抗议风
暴。(文化先锋网www.whxf.net)

更为重要的是,自此案引发强烈的网络风暴以来,有关当局和官方媒体几
乎没有对此事有详细报道,也没有相关人士出来澄清事实真相。这一情况使得
互联网上各种各样的传言得以滋生,并加剧了网民的激愤情绪。(文化先锋网
www.whxf.net)

互联网上也形成了主流网站和网民论坛冷热不均的奇怪局面。在官方网站
和大型门户网站的资讯平台上,几乎看不到相关的消息,这与其他同类事件
(孙志刚案、刘涌重审案等)的情况大不相同。而民间网站和各网站公共论坛
上,却一片沸腾。在一些较大的论坛上,相关消息的点击率往往是数以万计,
跟帖也是成千上万。而在一个专门的网页上,有网民发动签名活动,据称已征
集有数十万人之多。有人将此案称做年度最后一件大事,更多的网民要求有关
司法部门进行重审。这让人想起了当初的“孙志刚案”发生时的情形。(文化
先锋网www.whxf.net)

但此案仍有诸多暧昧不明、扑朔迷离之处,当事人(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
害者)和有关当局始终保持令人奇怪的沉默,许多真相尚处于模糊不清的状
态。资讯的不足,导致网民的言论大多不得要领。但互联网上持续的高压舆
论,有可能使该案的局面发生某种微妙的变化。(文化先锋网www.whxf.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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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角度看宝马杀人案的判决漏洞 

作者:zbt92
来源:网易论坛


黑龙江省副省长的亲属,驾宝马车当众杀人一案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公愤。黑省的
司法机关的判决简直令人难以置信。现在,我们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提出一
些疑问。

交通肇事犯罪应该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没有犯罪动机。所以出现交通事故后
的心理状态是惊恐、悔恨、自责和内疚。当重大交通事故出现时,心理素质差
的人可能会由于惊吓表现出意识失控(不能行动,甚至大小便失禁)。心理素
质好的人应该表现出积极报警、救治伤员、减小事故损失的各种举动。总之,
由于没有犯罪动机,事故出现以后责任人应该具备犯罪中止的各种心理状态和
行动。当然还有一种例外--逃逸。逃逸的出现是需要一些客观条件的,这些条
件应该使责任人认为能够侥幸逃避,不会被人发现。逃逸是另外一种恐惧的表
现。本案显然也不具备这些特点。

而本案中的苏绣文的表现并非如此。事故出现以后,她没有任何惊恐、意外的
表情,仅从她报着中华烟,傲慢站在现场的照片足以证明,这种结果对她并不
意外。从她把中华烟报在怀中来看,她的意识非常清醒,而且她仍然能清醒的
意识到她的烟比被她所橦到那些人的生命还重要。这种对生命的冷漠、无视的
心理、表情和举动恰恰符合事故发生前她说的一句话“信不信我撞死你”。所
以,从苏绣文在现场的举动来看,完全符合有意实施用宝马车故意杀人的动
机。

这里还要有一点需要说明。我们在分析本案的时候必须打破常规的思路。一般
来说,除了精神病和亡命徒很少有人敢于当众杀人。所以,有人会怀疑苏不是
当众故意杀人。确实在一个法制健全的社会里这种情况根本不可能出现。因为
任何人,当众杀人都不可能逃脱制裁。但是,在黑龙江我们应该刮目相看。前
不久,媒体就报道过一位夫人对拦截她的交警大声警告说“我丈夫是黑政法委
的,你敢动我,整死你”。外界都普遍以为是那位夫人有点疯。现在看来,那
位夫人并不疯,只是有点直。苏绣文杀人案的判决,让我们真正看到了以权代
法的实事。所以,长期的客观习惯已经告诉那位夫人和苏绣文,在黑龙江我什
么都可以做,你敢对我说不,我就能要你的命,而且根本不用担心遭到任何实
质性的处罚。实事也说明她们的预期一点都没错。

这种情况,难道这不是中国法律的耻辱吗?





ddt990 于 2003-12-31 14:08:54写道: 
东北官场看来都是黑帮了!!
下面2首古风写的太好;白居易也只能长叹一声!! 


我也想说 于 2003-12-31 13:15:43写道: 
zziabeckham,你天生奴才性!做出摇尾巴的姿态!
如果你生在抗日时期,肯定是汉奸



马的眼神 于 2003-12-31 12:32:52写道: 
我们应该庆幸生在中国,至少能比老外多很多辩别黑暗与丑恶的能力! 


wljecgi 于 2003-12-31 11:35:24写道: 
用大脚趾头都能想得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可恨有些人,还想在这欲盖弥彰!!找
托也得找个长点脑子的人来呀!拖拉机超载超高和本案什么关系???宝马车的性能不是
我们这等小民可以领教的,但一起步就1死12伤,却还是让我对宝马的加速性能产生了一些
疑问。苏秀文何许人也,咱不得而知,能开宝马的,自然不寻常百姓,应该是有权,要么
就有钱。整个过程疑点重重。处理结果,也不能让人信服!!! 


mengdaya 于 2003-12-31 11:34:17写道: 
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现场”

____________
强调,她不是苏某,另外如果你开车撞死人后,下车还会抱香烟么?所以你zziabeckham是
一个蹩脚的枪手 


mengdaya 于 2003-12-31 11:27:53写道: 
请看第一图,为什么有个女人中央?对照图片,她不是罪犯苏某,其次她胳膊底下是什么
?穿夹克的胖子是谁?他在和谁讲话?为什么要出动武警?

★★★★★ 

走过路过 于 2003-12-31 10:50:10写道: 
算了,这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有钱人说了算,跟以前的清朝政府无二,我不学**功,我
不进人大代表,我也不闹台独,我爱我的祖国,谁说爱祖国就非要喜欢这个祖国的政党的
?我庆幸我还是个团员一个N年没交团费的团员,同时我也失落,我害怕我做错事,因为我
知道,像我这个没有势力,没有权利,只能做大吧车的老百姓,一旦做错了事,那就肯定
会被绳之以法,而且还非常公正,公开的,审判我,如果是死型,还要煤体在我被毙了的
时候,描写一下我对死亡的恐惧,政府的人道主义,最后,我死了,我的器官免费送给了
他人,这些我都算了,最可笑的事,我的爱人,或者我的父母还得为了我交上6块钱1颗的
子弹钱! 
★★★★★ 

胡桃 于 2003-12-31 6:51:10写道: 
我从来不承认谁是我们村的村长,谁是我们镇的镇长,谁是我们市的市长,谁是我们省的
省长,谁是其他的所谓什么,因为我从来没有投过他们选票。我始终弄不明白他们怎么就
说自己是村长,自己是镇长,自己是市长,自己是省长,或者别的什么。所以不管他是什
么“长”在我看来都很抽象,什么“长”的家属就更抽象了。可是照片上,躺在地上的那
个女人确是事实在在的,如同生活在身边的每一个女人,她可能是我的失业的邻居。我的
被拖欠工资的老师。我吃早点的摊位上一边做生意一边诚惶诚恐提防城管来打砸抢的那位
老板娘。她可能是我的朋友,我的家人。
写到这里正好听到电视上的一条新闻(中央新闻台12月31日6:30):某地教育部门要求小
学生见到小车必须敬礼。 


simpleblue 于 2003-12-30 23:23:16写道: 
这种事儿在黑龙江省多着呢.


唉,没办法.


我见着多了. 
★★★★★ 

无名剑圣 于 2003-12-30 22:53:38写道: 
感觉有点不对,好象有疑点。给我的感觉好象没有这么简单。其中好象有水分,希望大家
从自己观点来看,不要被某些语论挟持。
本来一起车祸(或是故意杀人),但怎么和政治联系在了一起,某些人竟然以此为由,煽
动民心。其中证据重口不一,相信其中必有什么隐私。。。(希望大家从零开始来分析此
案) 


俺非如来 于 2003-12-30 22:28:46写道: 
黑夜寒风冷,卖葱早早起。 
身穿旧棉衣,破旧不在意。 
只盼挣俩钱,送儿上学去。 
搭个三马车,颠簸来赶集。 
天寒手脚木,行动不如意。 
不想蹭宝马,险遇毒蛇姬。 
宝马来势凶,车主巡府媳。 
贵族失贵气,你敢跟我比?
可怜农妇急,好话说到底。 
草民哪赔起,不行就论理; 
论理不平等,继而口角起。 

路人来相劝,巡府媳羞急。
谁敢说我错,开车撞死你! 
毒妇随上车, 轰开发动机! 
忽然一瞬间,宝马变凶器! 
可怜一民女,当场把命毕。 
自制土棉鞋,飞出十余米。
旁观众路人,十余人倒地。 


可恨宝马主,宛若无事人。 
一头也不回,扬长便离去。
我是巡府媳,杀你如杀鸡! 
衙门我家开,媒体随我意! 
告状我奉陪,保你打不起! 
开庭我必胜,最多判缓期! 
以后敢犯我,下场便如其! 

夫君大恫哭,从今无贤媳。 
儿女哭断肠,往后无母依。 
可怜卖菜妇,平生多艰坜。 
辛苦又劳作,只求儿不饥。 
不敢奔小康,但愿儿读书。 
谁想祸天降,命丧车轮底! 
冰冷黄土地,寒风如哭泣, 
民女自离去,双目怎能闭! 
谁去养小儿,谁来赡父母? 
衷心劝夫君,勿去大市集, 
见车绕道走,遇事打自己, 
切莫不量力,以卵与石击, 
勿勿去讲理,保命是第一。 
家中父母儿,从此拜托你, 
本想长相守,不想早你去。 
夫君你辛苦,早晚多留意。 
我命之教训,盼君长长记! 
清明勿烧纸,省钱养儿女, 
来日遇清官,为我诉冤屈!

可叹老天爷,不忍看下去,
冬雷隆隆响,六月雪飞起!
自责瞎了眼,流氓掌了权。
如今这世道,贪官虎狼吏,
最苦老百姓,还要说这是社会主义!!!!!!!!!! 
★★★★★ 

enteratz 于 2003-12-30 21:13:50写道: 
zziabeckham,看了你的分析我现在也SNAP了!这个时候你老婆、姐姐、妹妹、女儿在我面
前的话,我毫不犹豫的奸了她们!你说我有没有罪? 
★ 

人物 于 2003-12-30 20:21:34写道: 
中国第一处男作家中文先生哪去了啊 


summer刘 于 2003-12-30 20:04:06写道: 
客观点好。
不管对错,死了人就是不对
怎么还没有人来管啊 
★★★★ 

无名刀客 于 2003-12-30 19:56:44写道: 

我本不想发言

但看了zziabeckham拙劣的“分析”后

我还是要说问一问zziabeckham

你究竟在恐吓谁?

你所说的我们

又究竟代表谁?

我不需要你代表

中国共产党也不需要你代表

如果一死12伤的事实你不否认的话

你口口声声的“我们”究竟指的是谁?












有些人没脑子 于 2003-12-30 19:53:29写道: 
我说zziabeckham是不是没脑子啊??????
您说的“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个修
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可能
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
那是开车撞死人后,又撞了十几个人,才撞在大树上撞坏的!
不是给拖拉机撞坏的!!!!要是给拖拉机撞坏的,宝马这样的车都撞成这样,那拖拉机
还不得碎了!!!

且不说别的,就凭你说的这点,就可见你是何居心了!是不是当时是你作的伪证啊???
挺会扯的嘛!!!

★★★★ 

kx168 于 2003-12-30 18:58:13写道: 
对任何一个杜会现象,不同的群体发出声音不会是相同的,下面转载一篇供大家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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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反华势力,维护法律尊严

——为苏绣文女士辩护——转自凤凰网的一篇奇文 

作者:sltiger66 提交日期:2003-12-30 04:26:00 

  
  近日来,网上对苏绣文女士撞死人事件一片鞭挞之声,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不公平,
认为以权谋私、人大于法。
  
  但综合所有网上的信息,我们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合理的、是符合中国交通管理条
例的。高女士也得到了她应该受的惩罚。网上所有对高女士的谩骂、对黑省高级领导人的
造谣、对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诬蔑都是别有目的、另有用心的。我们不排除背后有反华势
力的怂恿。鉴于此。我们认为有责任让真相大白于天下:
  
  首先,在事件发生过程中,谁是最先的受害者?
  
  是高女士!她的车在停靠在路边的情况下,被一辆“超载超高”、“进入闹市横冲直
撞”的农用拖拉机给撞了。这是事件的起因,非常简单。从任何一个角度说,错都不在苏
,而在于开拖拉机的代和刘。因此,我们认为交警在这方面的调查和结论是正确和准确的
。从网上流传的照片看,BMW被撞的程度之重并非是很多网文说的“轻微”,而是一起“严
重的撞车”。苏车的右HOOD、右观后镜全部撞毁!考虑苏车是新车的价值,可以想象,整
个修复没有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块钱是不可能的。代和刘当然知道这次事件的后果。他们
可能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的!因此他们百般抵赖,找各种理由推卸他们的责任,考虑到他们
是农民,从小就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可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强(这些可以从他们驾
驶超载超高的拖拉机横冲直撞看出,而哈市是禁止白天拖拉机进入市区的)。代和刘的言语
肯定是龌龊不入耳的。这也是为什么周围的围观群众对苏女士持支持、同情之心。看到自
己的车无原无顾被人撞的面目全非,还受恶言辱骂。苏女士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时发生了本案件的关键一幕:
  
  苏曰:你信不信,我撞死你?
  
  但是,苏女士在法庭调查时,不记得自己讲过这样的气话,在交警的群众调查记录中
也没有这样的话!根据中国的现行法律,我们认为此条证据是不足以让法庭进行考虑的。
因为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让我们假设即使苏说了这样的话,法庭调查记录上也有这样的话。又会发生呢
?前面已经提到,是代和刘犯案于前,口语辱骂于后。在这种情况下,苏也恶语相向,乃
人之长理矣。她的话仅仅是气话。我们看不出苏有任何的杀人动机,因为在法庭上、在人
心里,她都是有理有据的。BMW应该由代和刘全赔!她之后进行的发动引擎、开车撞人,造
成一起大事故。我们认为这纯粹是在苏SNAP的情况下发生。因为苏对围观群众更没有杀的
动机。这从网上照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抱着刚从商店里买的几条香烟,呆呆的站在事故
现场”。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
从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因为在极端情况下,作案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在神智
已经不清楚了。此时的她就象一个精神病人,是不能为她的行为进行负则的(当然她应该事
后接受心里治疗)。
  
  事情发生后,苏并没有逃跑,相反,她积极配合交警的调查工作,认罪态度很好,对
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主动安抚受害人家属。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
修理费用,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
绣文女士的善良么?
  
  对于法庭的判决和苏的善良处理,受害人的家属是满意的。双方律师都在法庭判决书
上签了字。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么?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为了达到反社会主义、反中国的目的,网上的一些贴造谣说什么苏女士是黑省副省委
书记韩女士的儿媳妇(若黑省省委书记姓苏,是不是苏就会是省委书记的女儿?)但是在网
络发达的今天,纸里毕竟包不住火的。在黑省省政府的网站上,就贴着韩书记的简历:19
43年生人,1966年参加工作,韩书记有二子(36岁、32岁)。但苏已经45岁了!而且苏已经
无业20多年了!有这样的省委书记儿媳妇么?这不是对领导人的无中生有的摸黑,又能是
什么?!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导
人的造谣诬蔑。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
这些反华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
  
  同时,我们希望提醒一下不明真相的、从良好愿望出发的人民群众。不要相信反华宣
传,而要相信人民政府;不要作谣言的散布者,而要作法律的捍卫者;不要被愚弄,而要
能自辨是非!我们衷心的提醒你们,我们不希望1 9 8 9年的动 乱再次发生。否则将给国
家和个人带来难以弥补的伤害!
   
  
  
  2,  宝马撞人案的真正主使 
  真正的幕后主持的实力派人物是宋学平,撞人的苏秀文是宋的弟媳,她的丈夫据说是哈
市最有名的民营企业人和集团的老总.宋学平是黑龙江冠洋路桥工程集团的董事长,据传资
产十五个亿。此人有养名车,养名牌的喜好。车库里价值80万以上的车有四十余台,当然
,这些车并不固定,在生意中经常用于来回顶帐,但总数基本如此。黑A51588,黑A51688
均为他的车牌。而另一个黑A80000的车牌,是他花40万买来的。所以苏开的那辆宝马黑AL
6666,并没有什么可奇怪的。
   坊间所流传的苏为黑龙江副省长韩桂芝的儿媳一事并不确定,韩不是什么副省长,苏
秀文与她也并无直系关系。韩现职为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是黑龙江上任书记徐有芳的红人
,时任省委副书记,主管政法委的书记。2002年1月,韩升了一格,由副省升为正省。
   宋的发迹与现任黑龙江省副省长付晓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付原为黑龙江省交通厅
厅长,今年1月黑龙江省十届一次人代会被提为副省长.付与已被释养病,在国土资源部部长
位置上被两规的原黑龙江省省长田凤山关系密切.田被两规后,有确切消息称付已倒台,但风
流云转,与前黑龙江书记徐有芳一样,柳岸花明了.于一个月前出任黑龙江省市长协会名誉会
长,这时田出事后,付第一次在媒体上露面.
   宋早年为哈市司法局的一名司机,后辞职承揽工程,因修高速公路而大发横财.哈同公
路就是他的集团所修(直接修了两段),这条路现在是黑龙江的鬼门关,稍有点常识的人都知
道,去黑龙江西部坐车车一定不坐汽车走哈同公路.事故频发的原因据专家说是混凝土的硬
度不够,车在转弯处刹不住,但这样的话专家只在家里说.
   宋的生活极为奢侈,坊间传他现有一妻五妾,五年以前我听到的版本是一妻三妾.他有
一个办楼,共七层,每一层住一房,他住一层.传宋共生了七个女儿,为了要儿子,他放言谁给
他生就给一个亿,但第六个也不是第七个,用了高科技手段,试管什么的,据说生儿子的概率
为90%.但最后还是个女儿.
   有一件事,很能说明宋的为人.宋的大女儿已患脑炎死去.当年这个女儿上中学的时候
,同学搞了一部手机,她便开着宝马车到哈市奋斗路的手机地下市场去卖,得款400元后,又添
钱请同学吃了饭.结果后来事发,她被哈市南岗分局抓到.在讯问期间,被南岗分局的一科长
用警棍打了一下头部.关去提人的时候,得知女儿挨打,立刻返回分局问这个科长打没打自己
的女儿,科长坚称没有.关当时就说,我一定扒了你的皮.之后,这名科长因为极小的一个事情
,总数好象是一千元,被纪委追查,最终警皮被扒.据说,关在这个科长在监狱服刑的时候,开
车拉着女儿进入劳动现场,让女儿指使管教由犯人将这名科长毒打一顿之后,扬长而去.
   此贴要表明的是,在黑龙江既得利益的人群中,还有人渴望法治,不服判决.希望全中国
,全世界的人都来关注这件轰动一时的案件.在这里还有人良知未泯,还有人有一丝血性.希
望网友们广传此贴,让更多的人关注此案,给那些正洋洋得意的强奸民意者以刺痛
  
  3.
  
   
  三个代表的提出有它的积极意义,但是被一些领导和作者贯彻和诠释成五谷轮回了,
你们对得起江主席吗。霍霍哈哈
  
  
  “谁是最先的受害者?是高女士!”
  现在假设,作者第一条成立,但是高女士没有采取应有的正当方式来维护她的权利,
而是开车冲向受害者。考虑到她不是农民,从小就不可能没受过什么教育,道德素质不可
能不高,法制观念不可能不强,是什么使她这么做呢?难道仅仅因为不痛快?(是否可以从
她驾驶豪华的宝马汽车横冲直撞推断出,是一种长期权用的惯性)
  
  
  “法庭不能排除是别有用心的人事后捏造的谎言”
  现在假设,作者第二条成立,那么,对于拥有复杂的背景(事后不是直接接受调查而
是安然离去),庞大的关系网(交通肇事案件动用武警),雄厚的资金(无业开宝马)的
高女士的口供和证词,作为死者一方这条同样适用,这也是广大群众要求提审的原因。

  
  
  “她的神经肯定受到极大的刺激!无论是中国,还是美国的法庭对这类的事情都是从
轻、从宽处罚的,甚至不予起诉”
  现在假设,作者第三条成立,那么很遗憾,因为从各方面来看她都是事后受到刺激,
也就是说事件发生时她的神经是正常的,而不是长期,永久性处于神经痴呆状态,如果是
,无法想象一个神经有问题的人开着汽车上街,她的监护人将会被起诉,如果不是,她仍
然应当对她所犯的错误负法律责任。作者提到美国,詹姆斯·R·奇利斯在《灾难——科技
前沿的教训》中美国警用篷车失控事故后,有关部门是几次派专家调查事件以及整个系统
,而不是有所谓的专家出面从各方面为警务人员开脱。
  
  
  “对法庭的判决没有任何抵触情绪。”
  现在按照原审判书,事件是由于“思想开小差”造成来假设,我们今后完全可以边思
想开小差边兜风杀人,因为只会被判2年还缓刑3年,我们不仅“没有任何抵触情绪”,还
要鸣鞭炮庆祝。
  
  
  “不但没有要他们赔偿几十万的汽车修理费用。”
  受害者要赔偿的是汽车的划伤,不是撞后的汽车。不知道汽车撞成什么样要几十万修
理费用,照片上的汽车受损情况虽然值不了几十万,但是作者要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屠夫
不应该向羊肉要刀具磨损费。
  
  
  “而且反倒给被害人家属2万多块钱,让他们进行善后工作。这难道不正反映了苏绣文
女士的善良么?”
  我认为赔偿是应当负的责任之一,不应该用“反而”,难道被害者要赔偿肇事者?作
者逻辑混乱之极。相反,2万在中国了结一条命,用来善后,反映不了肇事者的善良却衬托
了在中国人命的草芥。
  
  
  “难道还不能说明当前网上的讨论是别有用心的么?”
  网络是个公平的交流平台,除了至尽以言论定罪的中国。而我也相信大家都具备成年
人的独立思维能力,不会被煽动,会以自己成熟的理性判断来了解一个事情的真相。
  
  
  “从一起普通的违章驾驶事故,演变成对人民法庭的恶毒攻击、演变成对党的高级领
导人的造谣诬蔑。”
  克林顿事件也就是一普通的桃色新闻,照这么说其实是莱温丝基腐蚀拉拢领导人下水

  
  
  “我们认为这肯定是有反华势力在作崇!但作茧者必自毙!希望党和政府对这些反华
分子进行彻底的打击。将他们绳之以法!”
  是的,多行不义必自毙,攘外先安内。一个充满生命力的政党一定有信心清除它体内
的毒瘤,经得起时间检验,可以稳定社会结构的底层建筑,这种趋势绝非一两个既得利的
走狗文人能阻止的。为教你认字的小学老师悲哀。
   
----------------------------------------------------------  




  看完法官大人的判决书,我的心情竟是久久不能平复,正如老子所云:大音希声,大
象希形。我现在终于明白我缺乏的是什么了,正是法官大人那种对真理的执着追求和法官
大人那种对理想的艰苦实践所产生的厚重感。面对法官大人的判决书,我震惊得几乎不能
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 


小杰 于 2003-12-30 16:29:08写道: 
法律太弱了,懂法的人太少了,肯严格按法律来办的人也很少,有人一定还觉得,法律是很恐
怖的事情,打官司代价太大,所以我们做出的理性选择往往就是退缩和放弃.其实要破除这个
恶性循环也很简单:降低法律运用的成本,鼓励公民使用法律,强调法律的威慑性.
有时真的很奇怪为什么中国不早就这样做.也许更多的是体制的作用.
作用是副的. 


快隼 于 2003-12-30 15:28:30写道: 
正常。 


weekend 于 2003-12-30 14:10:36写道: 
一定要顶.让更多的人看看! 不然人民群众会被当白痴! 
★★★★★ 

mingmou 于 2003-12-30 13:44:01写道: 
宝马撞人----感动! [转帖]

东北三省正隆冬,冬至时节天地冷。 
冰封千里雪纷飞,农家瓦舍夜亮灯。 
公婆卧床需医治,儿女读书费用重。 
且把疲劳饥饿忍,仍需赶早赴哈城。 
青葱白菜车上装,剥下枯叶自家用。 
细数零币旧袄中,推起三轮赴省城。 
寒风拂面似刀割,心忧菜贱盼天冷。 
人刚进城天乍亮,车快人多小心行。 
迎面驰来一宝马,醒目四六车牌号。 
名眼一望贵人来,可怜农妇不知情。 
宝马车旁擦一缝,吓傻乡下女菜农。 
巡府儿媳惜娇车,怒发冲冠把车停。 
可叹农妇身与家,亦难赔起一车命。 
两妇相吵恶语向,行人忙劝心气平。 
吾本贵为巡府媳,黑龙江省我横行。 
今遭乡下刁妇辱,何有颜面会亲朋? 
衙门皆怕我有权,媒体畏势无敢言。 
刁妇再多一句嘴,撞死尔等又何如? 
怒火未息上宝马,脚踏油门车疾飞。 
菜农女子不及躲,一命呜呼赴黄泉。 
本是好心劝架人,十二人伤心堪悲。 
卖菜农妇身已死,手中紧攥几零币。 


人下宝马抽中华,众目睽睽扬长离。 
法官审判葫芦案,本是死刑缓两年! 
只因监狱难休眠,保外就医人悠闲! 
牛头马面苦哀求,黄泉路上缓一缓。 
窦娥临死尚许愿,我赴黄泉无遗言。 
今夜托梦与夫君,公婆儿女全仗你。 
清明忌日勿烧纸,儿女上学需花钱。 
进城勿与人吵嘴,遇见好车先躲远。 
妻子教训要牢记,莫要犯傻告状去。 
警察再把你抓走,公婆儿女谁照看? 
教导儿女苦读书,考上大学做法官。 
当官要比省长大,或许咱家能伸冤! 
鸡鸣拂晓两鬼催,一步三回赴黄泉! 


onlyu_jim 于 2003-12-30 13:06:38写道: 
权大于法!

“三个代表”?

我们还太纯情。

好毒的妇人#

大家要顶起来…… 
★★★★★ 

oscar_k 于 2003-12-30 12:26:08写道: 
古有苏妲己,今有苏绣文,都是一路货,处以极刑都不过火。腐败与极权是双胞兄弟,要
从源头解决。建议凌迟处死以泄民愤! 
★★★★★ 

zziabeckham 于 2003-12-30 11:28:50写道: 
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
我也出离愤怒了
不过,我只是纠正一下错误
她不是省长的儿媳
仅次而已
我门都没有在现场
不能只凭一面之词
其实
这是我们制度的悲哀
你门骂我没有人性
我不想说什么
难到骂一下就可以解决问题
凌子枫
你说对了
我就是郑航的
大三的
如过你认为我给你丢脸了
那你就骂我好了
最后
祝愿我们祖国的强大



丢丢丢丢 于 2003-12-30 11:15:14写道: 
请大家回想1989年的事件! 


逍遥九剑 于 2003-12-30 11:04:05写道: 
“129万的宝马”证明该省长经济可能问题,应该调查
“撞死人”居然缓刑,媒体及相关机关保护出证保护,证明该省长的能力大于法
刘涌之所以无法无天是因为有巨大的保护伞,伞没了,人就完了。
该事件有没有伞呢?
看来应该查查此省长了。 


lggc1968 于 2003-12-30 10:48:55写道: 
一个人愤怒是一种无奈!很多人愤怒就很危险了:不在愤怒中爆发,就在愤怒中死亡! 



lggc1968 于 2003-12-30 10:44:50写道: 
光天华日下对法律的亵渎
    宝马车肇事案苏秀文被判二缓三
  2003年10月16日10时20分许,代义权驾驶装载大葱的牌照为08哈市44085号农用四轮车

沿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自西向东行驶,行至哈尔滨人才开发交流中心人才市场门前时,

与被告人苏秀文同向停靠在道路南侧的牌照为黑AL6666号宝马牌吉普车左侧倒车镜相刮。

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苏秀文下车辱骂并殴打代义权,后围观群众劝说苏秀文向后移动车辆

以查看宝马吉普车左侧倒车镜的受损情况。(具当时多名目击者说:苏秀文说了句“撞死
你”后上车)
被告人苏秀文遂上车启动宝马吉普车,宝马吉普车突然向前冲出,将站在该车前方的被害
人刘忠霞
当场撞死,将张岩等7人撞成轻伤,将崔志华等5人撞成轻微伤。经法医鉴定:刘忠霞系生
前与机动车
相互作用致严重颅脑损伤脑干挫碎而死亡。公安机关于当日在案发现场将被告人苏秀文捕
获。
后哈尔滨交警认定为失误驾使。所有证人由于各种原因,无处可找,近日苏秀文被判二年
缓三年。
具黑龙江省电视报报道,该人没进一天监狱,即保外就医。如今更是判等于无。 



  
  哈尔滨宝马车伤人案终于审理完毕,死的死了,判的判了,似乎一切完事了。   

  但所有的新闻工作者们,
  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们,
  还有这个案子的执法者们,请你们摸着自己的良心,如果你们还有良心的话,
  你们相信苏秀文是失误驾使吗?
  你们相信所有证人所说的“她说过的撞死你”是瞎说吗?
  我问过所有会开车的司机,起码他们没有一个人相信是失误驾使。
  黑龙江省交通台曾报道:该宝马车若启动需一系列操作,想误驾使很难:
  开过车的人都知道,无论是倒车还是前进档刚刚起车的时候都是小油门、低速的,也
就是说,
即使溜号了正常起车或者倒车的速度都不可能将人撞死,何况还连伤12人呢,这是怎样一
种低级
错误呀? 所以说,她是蓄意的,是蓄意谋杀,至少涉嫌谋杀。
  现在法庭所采信的证据:如驾车时间短,是第二次上道,精神留号等等都是来自被告
人自己或
其家人所述。这可信度大吗? 但执法者们愿意相信,而当时目击者说的话,他们却不信,
一概指为
谣传。
  人命关天的大事呀,在这里,在我们黑龙江省,就这么草率地定案了,故意伤人轻轻
地,轻轻地
就成了失误驾使,而不管社会舆论一片哗然。不是草菅人命是什么?

  

  如果新闻工作者们都已经对伸张正义无动于衷,
  如果执法者对法律的公正已经麻木,
那么人们上哪里去寻找正义呢?
  这个案件似乎完结了,但人们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
 “她家有人”车祸发生后,社会上盛传苏秀文背景很大,此事要不了了之。,
  这算是什么,
  这是普普通通的老百姓对共和国法律执行者们的最大无耐,
  是谁在亵渎法律?
  执法者亵渎法律,
  而正义的象征--新闻工作者们保持沉默,
  这是什么?
  这是哈尔滨四百万人的耻辱!
  是天底下无权无势老百姓的悲哀!
  更是共和国法律的悲哀!
  几张黑手真的能遮住太阳吗?
  农民的生命就那么不值?
  在此,我呼吁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们,大声
疾呼:还我法律的尊严!严惩凶手苏秀文! 
  
  媒体对这件事报道很少,我们只有靠我们大家来呼唤正义,刘涌案不是翻过来了吗,

让我们相信这个案子也会的,乌云终究遮不过太阳!让我们一起呐喊:严惩凶手苏秀文!
 


凌子枫 于 2003-12-30 10:16:07写道: 
zziabeckham
看名字,你好像是郑航的阿。看上去你好像很理智阿。。。
有你这种校友,我真的很惭愧啊。。。 


wxjie 于 2003-12-30 6:56:59写道: 
第一次看到这么触目的相片,我想我还是年轻,还是太过愿意相信真理、相信正义了……
 
★★★★ 

龙鹰笑 于 2003-12-30 6:17:58写道: 
干你老,死女人,最毒妇人心,小心吃饭被噎死,上街被车撞死,喝水被呛死,晚上出去
被奸死,她妈的死女人不的好死。马上死一命还一命。为那个农妇我感到悲哀。哎,谁叫
他是省长儿媳,没办法呀我门是平名呀,怎么斗的过官那,天下乌鸦一般黑。 
★★★★ 

hyming007 于 2003-12-30 4:35:53写道: 
什么时候法律才会真正解决本来就很简单的一件事情,
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这是人民的可耻,是社会的不和歇,
是历史的重演还是时代的没落?/
除了出离愤怒,我想我们更应该做点什么了,是时候了,



hongtaiyang 于 2003-12-30 2:16:46写道: 
我们想念毛主席,可怜一生为国为民,老一辈革命家.太屈.现在再出现个--毛泽东 
★★★★★ 

鳗鲡 于 2003-12-30 0:34:15写道: 
睡不着,再顶!!!!!!!!!!!!!!!!!!!!!!!!!!!!!!!!!
!!!!!!!!!!!!!!!!!!!!!!!!!!! 


江南倦客 于 2003-12-29 22:18:58写道: 
我是很绅士的,这次实在忍不住了。。死女人!◎#¥%……※×(+§ 
★ 

xstouxin 于 2003-12-29 22:13:04写道: 
我很喜欢oycsof说的话,说到我心坎里去了。顶 


xstouxin 于 2003-12-29 21:56:35写道: 
我已经出离愤怒了 


WWWICOM 于 2003-12-29 20:31:53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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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容! 
★★★★★ 

wqtwe 于 2003-12-29 20:25:26写道: 
不杀不足于平民愤,杀之。中国人没有人权,这句话美国从来没有说错。只是可怜的我们
不会承认。但是事实,美国人比我们看得清楚,我想我们现在也看得很清楚。这是后天形
成得,中国得政治和经济所形成得。我现在对这些事情看得很淡,可以说是麻木了!!!
!我想政府继续这样,大不了换个政府了!!!! 

★★★★★ 

鳗鲡 于 2003-12-29 18:53:58写道: 
依鳗鲡之见,苏衙内此时定在忙着收买受害者.大家要顶顶顶 顶到中南海去,湖稳见了怒了
也顶了才罢!!!!!!!!!!!!!! 
★★★★★ 

我更不是东西 于 2003-12-29 18:28:34写道: 
共产党的悲哀~~ 


我也不是东西 于 2003-12-29 17:53:05写道: 
为什么不是“宝马车;母畜生”?
虽然我也不是东西。但!我也决不是zziabeckham!!!

我不是东西 于 2003-12-29 11:29:28写道: 
宝马车 ;女畜生 ;三条中华; “交通事故”; 武警; 公安局长辩护; 睡不好觉监外
执行 , 好 好 好
当真好威风,好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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