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arasite (寄生人),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宝马撞人经过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at Jan  3 18:01:11 2004), 站内信件


 疯狂“宝马”撞人事件的主角苏秀文被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
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负责事故处理的哈尔滨市道里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12
月31日证实,苏秀文不是黑龙江省或哈尔滨市曾任和现任领导的亲属。苏秀文今年44岁,
无职业,其丈夫关明波系哈尔滨一私营公司董事长,苏所驾驶的宝马SUV车也是公司所有。


  东北网12月31日 然而,在此前网上盛传苏秀文是黑龙江省政协主席或某黑龙江省副省
长的儿媳妇。继而,网上对于此案的声讨不绝于耳。无疑,本案中关于苏秀文的身份问题
是最为瞩目的问题,而如果有关方面对苏的身份的证实属实,那恐怕要让众多网民大跌眼
镜。

  一起交通肇事案,犯罪的主角却被网民认为有着特殊的背景,看起来,公众称疑有些
离谱。然而,在貌视反常的公众称疑中,却孕育着合理成份,公众的理性不容嘲笑。

  这一事件的双方从开始就是一场强者与弱者的对话,且看苏秀文驾驶的是牌照黑AL66
66,价值为127万的宝马,死者丈夫代义权驾驶却是牌照为08哈市44085号农用四轮车,装
载的是赖以谋生的大葱。再看苏秀文在事发时是“苏怀抱三条大中华若无其事伫立一旁”
,她是这样的牛气,看来是有恃无恐。如此的对话背景,在中国的某些特权人士并没有得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处理的语境下,公众对于本案的处理自然充满着比普通案件更强
烈的要求得到公正处理的渴望。

  而此后的案件的处理加剧了公众的疑虑,且不说公众怀疑的苏秀文的故意杀人罪能否
成立,就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也是难平众怨。对于一个将1人撞
死、7人撞成轻伤、5人撞成轻微伤的案件,法院一方面对苏秀文自首的意见不予采纳,另
一方面又以“苏秀文在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已经
和解”为由作出如此区区缓刑判决。尽管这尚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然而,量刑上
要酌情考虑到犯罪的动机、损害后果、犯罪的时间、社会对犯罪的正常反映等因素,法院
不也是要求办案要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那么,此案的酌定量
刑情节和社会效果体现在那里?公众当然有理由追问是不是有其他因素干扰司法,自由裁
量权是否被滥用?如此进在而联想到某些特权人士在一案件上的特殊处理,将怀疑指向苏
秀文是否具有特殊身份就不足为奇。

  看来,公众对于苏秀文的合理怀疑并不反常,反常的是在依法治国方略提出的今天,
我们却一再听到有关某些官员、富豪为所欲为、有恃无恐的事件;反常的是在许多案件的
处理过程中,有关部门对于案件的调查遮遮掩掩,公众不能得以充分知情,在处理程序上
,违反程序正义的行为一再出现;反常的是法院的许多判决不能充分说理,不能给予公众
合理解释,民意与法官的判决经常处于一种紧张的状态。这也许是我们在建设一个法治社
会中必须加以直面与深思的。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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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哈工大紫丁香 bbs.hit.edu.cn [FROM: 218.9.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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