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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死者丈夫为何选和解 宝马撞人案七大疑问调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Jan 7 08:19:37 2004), 站内信件
死者丈夫为何选和解 宝马撞人案七大疑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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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7日04:46 新京报
本报针对“宝马车撞人案”的七大疑问展开进一步调查
事发现场为何出现武警?
有传言称由于苏秀文有“背景”,事发当天赶到现场的武警是被调过去保护她的。从
“宝马车撞人案”现场照片中可见,确实有多名武警正在事发现场维持秩序的场景。
“是交警队请求武警协助到现场疏散交通的”,1月2日,哈尔滨市道里区交警大队副
大队长王利对此传言向记者解释。王利称,当天到场的武警在事发前就已经分散在道里区
各主要路口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了。王利进一步解释道,事发地位于哈尔滨人才市场门
前,同时周围还有数十家职业介绍所,平时即有大量无业人员聚集,宝马车撞人之后,周
围很快聚集了数千群众,整条路段交通被封死,在此情况下不得不向武警求援。
1月4日下午,事发当天赶到现场的黑龙江省武警总队五支队四中队中队长李丰向记者
证实了交警部门的说法。李丰说,2003年10月,武警部门一直在配合交警开展“畅通工程
”。“宝马车撞人的时候已过了交通高峰期,在武警正准备收队的时候接到交警求援的指
令”,随后,分散在道里区的该中队40名武警5分钟之内赶到现场维持秩序。
2003年12月26日晚,一位在事发当天赶到现场的当地媒体记者曾向《新京报》记者回
忆,“宝马车撞人案”发生的那一段时间武警和交警确实在搞“交通共建”工作。
记者调查发现,“宝马撞人案”发生后并没有一家媒体在该案前期报道中对“现场为
何出现武警”的具体原因作报道,在传言产生后也没有任何官方的声音出来辟谣,导致此
传言通过网络和人际传播越传越广。
代义权为何选和解而非民事诉讼?
“事情过去了,现在说旁(别)的啥用没有,我与关明波现在是朋友。”2003年12月27
日,代义权告诉记者,“如果是从苏秀文的角度,我们绝对不会做朋友,但关明波这人不
错。”“你来其实我特别高兴,你肯定认为我很软弱。”代义权告诉记者,“事发后亲戚
朋友们都说,如果不和解,那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人活这一世,不易。我要考
虑孩子们,还要考虑以后的生活。”代义权解释。
代义权说,这几天家里来了很多记者,电话也不停地响。代义权表示感谢的同时也表
示遗憾:“和解前那段时间,我没有得到这么多支持。”
在谈话的过程中,不断有代义权的亲属走进来,要把他拽走。临走前,代义权扔下一
句话:“今天就到这儿吧,我想一下,如果我想找你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之后,代义
权没有主动给记者打过电话。
昨日下午4时左右,记者打通关明波的电话,而此时关明波正在代义权家。
与苏秀文和解是代义权的主张,知道已经和解的消息甚至代青江(代义权的侄子)都感
到很突然。代青江后来告诉记者,听到和解后他很失望,他是坚持要对苏秀文提起民事诉
讼的。代青江说:“我很难受,之后我就再也不管这件事了。”
记者初次见到代义权和与代青江多次通电话的过程中,他们多次提到“压力”这个词
。压力从何而来?对此代青江后来向记者解释:对方开着奔驰宝马,代家感受到的压力其
实是无形的,而不是关明波向代家施加了压力。
代义权的小女儿刚刚十六岁,这些天,记者一直记得27日从代家离去的她时候说的一
句话:“原来我是一个很富有的人,但现在我是一个穷人。”
责任认定的依据是否不足?
对苏秀文驾车撞人的责任认定,道里区交警大队的结论是“苏秀文是由于驾驶车辆精
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不当,才导致事故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7条第2项,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引起争议的是交警部门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的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尸体、当事
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
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
交警方面的证据来自于当事人的叙述、证人证言、现场勘察情况、伤情鉴定和车辆检
验等方面的材料。
对于证人证言,有专家已经提出,26份证人笔录的一致性需要进一步核查,对证人怎
样提问是很关键的。本报与宝马公司技术人员试驾结果表明,宝马车突然蹿出连伤十数人
的前提应是苏秀文在最后的瞬间将脚从刹车踏板移动到了油门上,并且猛踩油门(参见本报
5日核心报道)。而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采用的主要依据是当事人的说法,其他证据的运用
多以分析成分居多。如由哈尔滨市交警支队车辆鉴定委员会的专业鉴定人员对苏秀文停车
时的挡位的认定等都属于分析成分过多,这也是本案引起较大争议的重要一点。
为何12名伤者都未有异议
对于另外12名伤者来说,此次也获得赔偿的陕西人李文兵的观点或许具有代表性。李
文兵是被撞倒的人撞伤的,伤情是肋部软组织挫伤,获赔付2700元。李文兵称,自己伤的
不重,拿到的赔偿也足够,无上诉的必要。
庭审中,苏秀文辩护律师高靖请法庭注意一点:“事件发生后,无一名受害者在庭审
中提出附带赔偿请求。”
2003年10月30日,黑龙江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工作人员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被害
方已获得赔偿,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一定会有所考虑,量刑是可能会有利于肇事方。
高瑞强在宣读的法庭最后判决中说,“被告人苏秀文在侦查机关主持下为被害人及伤
者赔偿了经济损失,双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部分已经和解……综合上述情节,可以对其酌
情从轻处罚。”
此案既是公诉案件,苏又表示不上诉,于是,判二缓三,此案了结。记者试图联系另
外11名伤者,但未成功。
苏秀文为何几度改口?
该案在走司法程序过程中,苏秀文在面对公安机关和法庭时对一些事情的表述用了不
同的口径。这些相互矛盾的说法法庭是如何调查和认定的?现在不得而知。
在庭审现场,苏秀文说,“没看到死者向她赔礼道歉”,并称“不知道她和农用车司
机是夫妻关系”。
而在道里区交警大队通报的的责任认定中有如下叙述:“苏秀文供述,她下车后骂了
代义权,被代妻刘(忠霞)拉开,之后刘向苏道歉……”
而据当地媒体的报道,代义权在叙述事件场景时称,“她俩(苏秀文和苏秀琴)不由分
说,抡起皮包就向我和忠霞打来,边打边骂……她们不再打骂了,让我们卸葱,想把倒车
镜闪出来。我和媳妇忙了10多分钟,卸完葱,两个女人就上车了……”从上述情节看,苏
秀文即使不知道刘忠霞是代义权的妻子,起码也是知道刘是和代一起卖葱的。
一位法律界人士指出,苏秀文称不认识死者,这在排除她故意杀人的嫌疑上是关键证
据。
而苏秀文在对自己“驾驶技术到底如何?”的表述上也是前后矛盾。法庭上,苏秀文
称自己不会开车,是“今年8月她女儿回国后,才教她学的开车”。而经交警部门查证,苏
秀文所持的驾驶证是1997年核发的,发证机关是黑龙江省农垦公安局交警队。也就是说,
她拿了6年驾照却没开过车。
苏秀文在法庭上是这样叙述撞人过程的:“上车后精神很紧张,不知怎么的车呼一下
起来了,我想刹车,但当时怎么也踩不住刹车,后来车撞到了大树停下来。”车是怎么起
动的,苏说“想不起来了”;车冲出去后找不到刹车,苏解释为“对车不了解”。
当地媒体此前的报道中提到:“在交警部门的最初询问中,她的回答是经常开车。”
庭审中,苏秀文说,拿驾照的时候没有参加驾驶员资格培训和理论考核。交警部门在事发
后核实,苏秀文确有驾照,然而关于没有参加培训考核这一环节,交警部门称他们只是确
认驾驶证的真假。
“韩桂芝儿媳”一说出自何处?
至昨日为止(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4版),互联网上关于黑龙江省几位高官与宝马车撞
人案有牵连一事已被澄清。
主要传言对象,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当面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与苏秀文没有
任何亲属关系。但此传言源头还并未能完全厘清。
前日上午,韩桂芝提供给记者的两份转自人民网强国论坛的评论显示,这一谣言迄今
所能查实的网络尽头是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百姓谈专栏。哈尔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的
百姓谈栏目是政府与市民交流的一个平台,其目的是请市民“就政府工作和您关心的问题
发表见解,建言献策,提出意见或批评”。韩桂芝称,哈尔滨市政府的官员已就此非正式
地向她表示了歉意。
而另一个事实是,早在数日前一些网友就已开始自发在网络上对韩桂芝等黑龙江高官
被指涉“宝马撞人案”的情况进行调查。
12月30日人民网强国论坛上传了一篇题为《韩桂芝是怎么涉案的(1)》一帖,署名为林
昙的网友根据双方年龄得出自己的结论:苏秀文不可能是韩桂芝的儿媳妇。
2003年1月1日15时,署名林昙的网民又上传《韩桂芝是怎么涉案的(2)》,开始追查传
言在网络上的原始记录。根据其调查,最早指名指认韩桂芝的是哈尔滨政府公众信息网‘
百姓谈’12月22日署名‘正义’的帖(还无法证实这就是传言的源头)。
在相关领导澄清传言之前,记者采访过程中接触到的一些当地政界人士多数持有这样
一种观点:对网络上的传言,没有必要去辟谣。
苏秀文是否说过“轧死你”?
代青江是代义权的侄子,现在是区级政府部门公务员。事发后,代青江是不主张和解
的,他一直在积极寻找苏秀文故意伤人的证据。
事发后几日,代青江多次到事发现场,代青江告诉记者,当时有一个人对他说听到了
苏秀文在上车前说过了“轧死你”这样的话。后来谈到出庭作证,这个人提出要以代青江
付5000元钱为代价。代青江认为,即使证人所说的情况真实,他拿钱买证据也是不可以的
。此后,代青江再没有与这个人联系。这一点,某中央级电视台一位记者可以证实。
这一情况代青江在电话中透露给了当地某周报记者,11月初这条消息在当地刊发。
道里区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利在1月2日告诉记者,他们找代青江调查时代讲述了这一
过程,后来代给交警大队出具了一份证明,证实没有这个事情,证明某周报的报道是错误
的。
而代青江告诉记者,他并未证实“没有这个事情”,而是在笔录最后指出:只有一个
人对他说过听见苏秀文在上车前说过了“轧死你”这样的话,而非当地某周报报道的四个
人。
4日下午,记者打通了代青江所指的证人的电话,然而该人一听说是记者,马上就说:
“你别问我,我什么都不知道!”采写:本报特派记者高爽(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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