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Byzantium (Glory of Byzantium),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香格里拉一个服务员指证哈交警支队支队长纪春林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Wed Jan 7 20:16:56 2004), 站内信件
我是哈尔滨市香格里拉大饭店的一个服务员。作为一个在法制社会的一个公民,我必须也
有责任去披露一些关于“10.16宝马车撞人案”(以下简称10.16)鲜为人知的内幕,我用
我的生命做保证我讲的事情是真实的!
大家是不是也有这样的疑问:1、苏秀文,她是一个有着6年驾驶经验的驾驶员,为什么就
是这样一个有6年驾驶年龄的人竟然不会开车,就算是她不会开车,那么她的驾驶执照是哪
里来的呢??2、当时事故现场围观的群众那么多,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来出来做证??3、
为什么作为死者的家属都避而不谈赔偿事宜??4、为什么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证据那
么的“不充分”??量刑那么轻??回答这些问题我必须要给大家介绍一个很有“办事能
力”的人,他就是哈尔滨市交警支队支队长纪春林。
我要用事实来回答大家心中的疑问。10.16后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我正在接待高档包房服
务,来了几个客人,其中就有纪春林,因为他经常光顾我们的饭店,大家对他都很熟悉,
加之他的地位更是无人不知,陪同他的还有几个男男女女。他们的谈话中谈到了关于“10
.16”的内幕……事故发生以后哈尔滨市交警支队道理大队接到纪春林(以下简称纪)支队
长的电话通知,要求对这起事故的肇事者苏秀文(以下简称 苏)予以“关照”,并且要求
在不采集任何材料的情况下将人放走,后在社会的强大舆论下将苏拘留,在苏秀文精神状
态很好的情况下,由纪春林安排其到哈尔滨万佳疗养院,使其失去拘留效果!当日还谈到
,苏家秭妹3个,苏秀文是最小,上面还有两个哥哥。苏秀文也是其秭妹中最“穷”的一个
,身家也只有五、六千万!对于事故后的赔偿事宜,纪、苏与苏的两个哥哥一致认为“有
钱能使鬼推磨”。对于死者除了按照正常交通赔偿的21500元的金额外,再加上60000元的
“精神损失”补偿。对于伤者提出赔偿5000元的给予8000元,提出8000元的给予10000元的
“照顾”,再有反映真实情况对苏不利的,由纪春林指使道理交警大队提供证人的家庭住
址,由苏的家属到证人家做“思想工作”。为达到推卸责任的效果,事发次日由交警队审
批拘留,做完笔录不正确审批,以达到超过审批时间的目的(其中
,纪找到现任哈尔滨市公安局主管交通的局长要求关照被局长发现问题而拒绝)。此事是
由纪一手操办,他怕问题败露,多次找到道理交警队有关领导“协调此事”。因纪是哈尔
滨市交警队支队长,迫于隶属关系,道理交警队领导违背法律违背原则地采纳了有利于苏
的证明材料,而放弃了客观事实采集来的大量材料。
这件事在纪春林的一手操办下,在充分体现纪“钱能通天”的理论下,在公安局、法院、
检察院三机关联合办案的情况下得到了“判二缓三”的局面。作为一个稍有法律知识的人
来说这样的判决无疑是“无罪释放”!死一人伤十二个人,这样严重的交通事故却判到如
此地步。为了伸张正义,我将我所采集的材料公布于众。
我们香格里拉饭店在哈尔滨市可谓豪华的饭店,其消费水平可想而知。哈尔滨市交警支队
支队长纪春林却经常光顾我们饭店,在我店开房间,游泳,洗浴、按摩等高档消费,并且
都有数人陪同男男女女。纪为避免造成影响在我店登记时,居然改名为“林纪春”!!!
!!!!!他一顿饭消费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因其经常来我们饭店,服务员多数都认
识他。并且公认他是一个很讲排场的人。试问一个普通的处级干部哪里来的这么多钱经常
到我店消费???无非就是拿着共产党的钱,拿着老百姓的钱给他自己个人享乐,可想而
知纪春林蕴涵的的“能量”了!
后来经过打听,我了解到纪春林原是黑龙江省鸡西市的一个交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他四处钻营,利用“钱买权,再用权捞钱”这个丑恶的哲理,摇身一变而成为哈尔滨交警
支队的支队长。到哈尔滨以后他继续施展马屁、钻营之术,以钱开路,把家里的亲戚和朋
友统统调入哈尔滨。(因他当官的路子,也是靠当时在黑龙江省一个很有权势的人保驾)
。大量的花钱买官卖官,能捞能送,在整个哈尔滨市交警队内伍造成很恶劣的影响。宝马
车案件,办案机关没有他的指令任何人不敢作假。在他的操作下,出现了办假案说假话,
事后没人敢做证的现象!10.16在当地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哈尔滨的人多数都不知道他的来
头敢怒不敢言,他的行为在我们香格里拉大饭店造成很坏的影响,每天大吃大喝男男女女
。特别宝马车事件,到酒店吃饭的客人天天谈论。谈出了哈尔滨市交警队的很多问题。当
然其幕后人就是哈尔滨交警队最有权势的人——纪春林。
自从法院判决后,全国各新闻媒体、相关部门都很关注此事的发展,但我了解的情况只是
纪春林已经运作好的,事情的真相还没有真实反映出来。而近期,纪春林还经常召集相关
人员和办案机关在我饭店吃饭,商量相关事情!
因我在此处工作。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吃吃喝喝的高级官员,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腐败。腐
败小而言可以丧身,大而言可以亡国。对于这样的国家蛀虫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有权利也有义务把他的劣迹公布于众!为了这一死十二伤的人们……为了那失去母亲的女
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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