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bandary (藍天⊙⌒⊙白雲),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红网:如果宝马案确实是未受压力而独立办案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Jan 9 09:54:44 2004), 站内信件
这些日子对于宝马案我也有些糊涂了。一面是高官背景与财富背景对于判决结果不正
当影响的言之凿凿的传言,一面是黑龙江省大员的或气极败坏的、或正气凛然的种种辟谣
,一面是苏夫的欲盖弥彰的表白和公检法方面的前言不搭后语的澄清。善良如我者已经不
知要相信谁了。也许苏秀文真的没有高官背景,对她的如此判决也与财富的影响无关。
那么,这么一个漏洞百出的案子,可能的解释就只有一个:那仅仅是公检法办案质
量偶尔露峥嵘的一个真实表现,是他们办案的常态。只不过这次遇到的是农用车与宝马车
这样对比鲜明的境况,人们不由地联想和质疑,把问题放大了。
今天(8日)的《北京青年报》,《兰州晨报》,昨天的《兰州晚报》,都以大量的篇
幅报道了发生在兰州和青岛的一个案子。甘肃的一个女子,在甘肃状告青岛奥柯玛公司,
甘肃两级法院都判该女子胜诉,获得1500万元的赔偿;但是青岛方面对这同一案子也进行
审理,这位女子被判处无期徒刑。同一个案子,在同一法律管辖下的不同地方,居然结果
是如此不同。得到1500万元赔偿,与坐终生的监狱,相差何其巨大!
我无法认定是甘肃的法院错了,还是青岛的法院错了。总之这就是我们面对的司法环
境。这种司法环境让生活于其中的良民刁民都不会有安全感:法律比橡皮泥更稀松酥软任
人拿捏。
这样的可笑可悲可恶的例子,还可以举出许多。在甘肃,有个叫作马进孝的毒贩子,
分别与甘肃临洮公安局、临夏公安局和西固公安分局通力合作,制造假贩毒案,然后马进
孝得钱,警察得奖,皆大欢喜。再然后公安方面将案件交给检察院,检察院将案子起诉到
法院,法院于是隆重开庭,审理这些惊天毒案。贩毒的惟一证据就是当场缴获的不含毒的
“毒品”,公安认为是毒品,检察院不作鉴定,也认为是毒品,法院不作核实,也认定是
毒品。于是,两个出租车司机被判处死刑,等待执行,一个坐台小姐被判处死缓,投入大
牢。只是苍天有眼,忽一日,马进孝落网,把他与几个公安局合作陷害良民的事如数抖出
,使坐牢数百日的几个无辜百姓才得以见天日。在湖南,2000年8月,茶陵县警方在省道上
查扣了重达28公斤的黄金,公安局就把7块金锭送到省里去熔化掉了,以208万元的价格卖
给了株洲市人民银行。钱款分给公安局30%,检察院30%,法院40%。如果不分给检察院
,检察院就不起诉,不分给法院,法院就不审判。(11月11日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这就是我们的司法机关的水平,公检法就是是这样互相配合的?
其他发生在司法机关的笑料也足以让我们一乐,不妨再举几例神圣的代表国家强制力
量的判决书是如何写成的。刘勇案子中辽宁高院的判决书无疑是人们见识的荒唐判决书的
代表,地球人都知道了,这里不用说了。
江苏省南京市的吴进文,在武汉江汉区法院打了一场官司。判决书写明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作出判决的
。但是《民法通则》第六十条没有第五款。于是他提起申诉。法院作出裁定。裁定书写道
:“……法律引用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将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第六十条第五款’补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
项。’”但是《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并没有第一款第七项。原来又一次错了。(2003
年5月1日,《南方周末》)。
如果说这荒唐的错误是出于业务不精,把关不严,出现了并非主观故意的疏漏的话,
另外一些有关判决书的笑话,就不是这么简单了。也是武汉的江汉区法院。武汉公民关玲
2001年打官司追借款,向江汉区法院经济庭法官陈胜云交了一万元诉讼费,陈胜云后来给
了她一份判决书。但关玲查遍该庭2001年全年的案子,也没有发现这个案件。再查法院的
电脑系统,也没有该案记录。经举报后,陈胜云承认,他给人家的是假判决书。判决书原
来可以从法院花钱买。(《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3年4月下)。发生在广东茂名法院的又
是另一情形:盖有人民法院大印的法律文书交由原告亲笔填写,法官的签名由原告代劳,
甚至属于保密材料的审委会的讨论笔录也落在原告手中。而原告拿着自己填写的裁定书送
达银行,致使银行冻结了与原告没有关系的茂名水电公司的银行账户,扣押业务、财务章
,“执行”走68万元,而按照这份裁定书,水电公司应付原告本息390万元。判决书原来可
以由当事人自己写。(见2002年9月8日《羊城晚报》)。
……
但愿宝马案确实是受到了来自高官与财富的压迫,这样我们的公检法至少还可以开脱
说,我们是出于不得以,其实我们本质上还是好的。而如果没有受到任何外来的压力或诱
惑,却把一桩案子办成这样,那么,哈尔滨的公检法确实是无颜立于人间给百姓指手划脚
了。(稿源:红网)(作者:梁发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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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人际间的缘分,是在生活中邂逅,又在生活中流失。
☆★☆ ☆★☆ ☆★☆ ☆★☆ 有些人与你,也曾心心相印,也曾相携相扶,
☆ 新 ☆ ☆ 年 ☆ ☆ 快 ☆ ☆ 乐 ☆ 后来随着空间的阻隔和时间的流逝,
☆★☆ ☆★☆ ☆★☆ ☆★☆ 那缘分也就由浓而淡,由淡而终至于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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