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ack_Soil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rlee (噢;), 信区: Black_Soil
标 题: 从另一个角度看待“娼妓合法化”
发信站: BBS 哈工大紫丁香站 (Tue Mar 14 14:23:16 2006)
曾经看过这么一篇文章《民工的性问题,谁来解决》
(性的需要,与兽性没有关系,请不要认为我把民工当成了色狼)
大家想吧,带着老婆去打工?家里的地呢?孩子呢?没有结婚的打工仔呢?
中国春节期间的交通,大家也都知道。每个打工仔,在带个老婆,那估计真的就堆尸了
找个女朋友解决,女孩子到了大城市,有多少能够仍然愿意跟打工仔过穷日子的?
打工仔,基本上是群体居住,让打工仔,带着女朋友去开房,这笔开销,谁来支付?
找一夜情,需要常时间的在网上“蹲点”,而且,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没有女孩子愿意
。
……
……
任你多么有创造力,
最终的解决方案,仍然会落到 性服务者 四个字上面。
(国家新闻出版署有规定不再使用“妓女”,“小姐”等歧视性的称呼)
合法化之后,嫖妓的资费,肯定会降低,一个项目的收费与其所承担的风险成比例。
初略估计,一些条件一般的地方,50-100即可以满足。
这应该正是打工仔所需要的。
另外一个角度。
二奶的问题。
包二奶的费用,很明显,肯定要高于“娼妓”。
这样的行为,基本上成了 大款,小款的特权。
他可以保养一个,养一个月,换一个,再一个月,再换一个……
他不违法,因为,“二奶”与保养者之间是熟人,或者可以称作男女朋友。
“二奶”从保养者手里得到的收入,不是嫖资,而是熟人之间的物质交流。
而且养二奶,都在二奶的房子里面住,那是民房。警察没有权力查房。
但是,从二奶的本质来看,又无外乎是娼妓中的长工。
引发的社会问题,往往比娼妓更多。
社会的任何一种人权,都不应该被某些人独享。
民工养不起二奶,民工就应该有权力寻求其他的性的解决方案。
实际上,现在的大多民工,也都是这么做的。
凡是有打工者的区域,你会发现,条件一般的洗头房都会很多。
娼妓应该合法化,不在于因为禁止不了。
如果把娼妓,看作社会的瘤毒。那么禁不了,也要变换方法,不断的禁。
而现在我们考虑的问题是,其合法化的必要 不是无奈之举。
而是从人性需求角度,讨论其可行性。
所以,实现合法化,并非被屡禁不止的现象击溃的孬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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