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eling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wonder (追风少年), 信区: Feeling
标 题: 爱过,被爱过,此生无悔--寻爱的女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6月05日14:10:08 星期二), 站内信件
--“我的爱情观其实很简单:只想找一个我爱的、同时又爱我的男人。可是,寻觅
了这么多年,总是错爱,终究落空。曾经饮鸩止渴,然而灵魂却仍在远方流浪。人总得
对得起自己的心吧?这些年的恋爱,不是别人爱我多一点,就是我爱别人多一点,总是
两个人之间找不到一比一的感觉。原来,要寻觅一份真爱是如此地不容易。”
采访者:都市男女版编辑 申丽洁
受访者:小点儿 30岁 郑州某杂志社编辑
采访时间:2001年5月18日
小点儿是个容易给人一种距离感的女人,敏感得有点神经质,清高得有点孤傲,任
性得有点乖戾,还有那么点洁癖。可她形容自己是“外面是个湖,里面是个海”,内心
汹涌澎湃着满腔激情,一旦瞅准了突破口,便会喷薄而出。
爱是什么?也许你会觉得这话从一个还有两个月就满三十岁、又一直不停歇地在恋
爱的女人嘴里说出来有点儿矫情。可是我真的很困惑。
我其实是个很容易恋爱的人,从小学二年级与同桌男孩掰手腕时突然脸红开始,二
十多年来,一直在不停歇地恋爱着。每次都是身不由己地开始,懊悔十足地结束,就好
像买东西似的,本来一点都不想买,可是经不住小姐真诚的微笑,忍不住附和着问问质
量,摸摸料子,谈到即将要成交的时候,又觉得实在不能勉强自己,只好尴尬地笑笑说
:“对不起,我再到别处转转。”最后少不了赚个大白眼儿:“不买你问什么问呀?!
”
十八岁那年,刚刚高考完的我,在暑假出去游玩的火车上,开始了所谓的第一次恋
爱。他是个军人,或许是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对穿军装的人有种信任感和崇拜感。后
来回想起来,其实对于一个第一次独自出门的小女孩儿,每一个男人都会有照顾和保护
欲的,然而那时的我(或许可以称作是情窦初开?)却感到非常非常的不寻常。于是,互
留地址,站台告别,书信往来,一切都像电影里演的一样,这正是那个年龄的我所想要
的。先是“哥哥”“妹妹”地嘘寒问暖,再后来就很自然地说“爱”这个字眼儿了。
这就是爱吗?以前总觉得神秘莫测,终于拥有了,自己却觉得有点可笑,更像是在
演一幕虚情假意的话剧。直到大二,一个小个子男人(注意,是“男人”而不是“男孩”
),在一个花香横溢的雨夜,在同我畅谈着诗歌、人生等老套话题时,突然地就牵住了我
的手,我没有拒绝,也没有表示同意,就这么稀里糊涂地真正谈起了恋爱。
我给那个军人去了一封信,为“纸上谈兵”的爱情游戏画上一个句号。说起来很不
好意思,凭有限的经验,我觉得好像应该悲痛欲绝才对,可是眨巴眨巴眼,实在是挤不
出一滴眼泪。于是,我恶作剧般地从茶杯里往信纸上洒满了水做的“眼泪”,待水干了
之后,看着皱皱黄黄被“泪水”浸透了的信纸,我哑然失笑。那时虽然年龄小,可心里
也明白,连眼泪都要“炮制”,这肯定不是真的爱情了。
直到现在我仍认为,我确切的初恋是大二那场恋爱,因为它不独触及了灵魂,还有
肉体。对于这个男人的形容,在我读《上海宝贝》时找到了最贴切的词语--就是倪可在
大学时的“前男友”:“我不大清楚他当时是怎么迷倒我的,也许是他才高八斗,学富
五车,能用牛津音的英语背诵莎氏名篇,并且与我坐在复旦大学中央草坪的毛主席像后
,一连三天跟我谈基督降生于马厩的那一刻所意味的世界真实面目。他像被咒语迷惑住
了不能停止,而我也像被咒语镇住,不能停止听他说,似乎可以这样子坐上7天7夜,直
至灿烂涅槃,于是我对他矮得令人失望的外表视而不见,直接扑向他那博学、雄辩的心
灵。当然,我很快发现自己扑进的是一个绿油油的臭水塘。他不仅是个宗教狂人,还是
性欲超人……当我发现他还是个撒谎高手、捞钱小丑时,我感到忍无可忍,尤其这一切
恶行发生在一个身高不足5英尺半、面相老老实实的男人身上,我觉得被彻底愚弄……”
曾经自溺于这种狂风暴雨式的爱情中不能自拔,但很快,我便像倪可一样对他“恶心”
了。
二十五岁那年,一个同事的同学的朋友,又无意之中成为我生命中的第三个男人。
那次去西郊参加一个考试,同事辗转交代由他接待,当这个温和的男人关切地说“你什
么都不用做,我来”时,长久地煎熬在孤独与寂寞中的我偷眼望着他厚实的肩膀和熟练
的切菜姿势,一下子就有种说不出来的感动:我再也不要什么风花雪月、狂风暴雨式的
爱情了,我只要一个踏踏实实的拥抱就足够了。
大概有将近两年的日子,我都沉浸在一种理所应当的被宠爱的享受里。扑在他宽厚
的怀里,就像小时候依偎在爸爸的肩头一样温暖安全。这是个爱我爱得毫无原则的男人
,是个非常细心的男人,他会在等待我加班的夜里,在我的枕头下塞上一小包用报纸包
好的剥好的一粒粒瓜子仁;他会在烈日炎炎的夏日踏破铁鞋为我买来脱销的花花牛酸奶
,然后用他的牙齿咬开一个小口插上吸管再递到我嘴边。坐在他咣当作响的破自行车后
面,搂着他的粗腰,穿梭在大街小巷,不由哼起了《甜蜜蜜》里的小曲儿,有点心酸的
浪漫……曾经以为这就是爱,也曾经想过永远沉迷于这种溺爱之中不再出来,因为这样
太省心了,真的是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接受就可以了。可最终我发现我还是搭错了车,
不管他对我多么多么好,我发现我只能给他那么多。可是,我又何尝不想像他爱我一样
去毫无保留地爱一个人呢?可悲的是,这个人不是他。这不公平,无论对他还是我。就
好像天平,不对等的付出与得到,还不是真正的爱,真的爱应该是一比一才对。足足酝
酿了有一年的时间,我才下定决心向他提出分手,因为我实在不想伤害这个无辜的男人
和这份无辜的爱。
寂寞如水的单身日子里,我学会了放纵自己。一个周末,在“威威娱乐广场”蹦迪
时,感觉到一个有着深邃眼睛的男人始终若即若离地环绕在我周围。那天有两个不怀好
意的小子老想蹭过来揩点油,都被他巧妙地闪转腾挪地支开了。整整一夜,我都处在一
小块被他精心营造的、没有人能够侵犯的安全地带。午夜时分,音响DJ的火爆煽情、领
舞小姐的卖力表演和强劲有力的疯狂音乐,将现场气氛调动到顶点。当熟悉的旋律响起
时,所有的红男绿女一起歇斯底里:“让我一次——爱个够——,给你我所有……”这
个男人目不转睛地冲我喊着,像个初恋的少年。我冲他笑了。
周末,午夜,酒吧,男人……这一切足以形成对一个郁闷独身女人的诱惑。那一夜
,我有了通常所说的“一夜情”;也是在那一夜,第一次发现自己骨子里竟然是个淫荡
的女人。然而,短暂的放纵之后必定是长久的伤痛。我不能够原谅自己的轻率与不负责
任。我这是怎么了?什么时候,我这性情中人也学会将性与情生吞活剥了?如果都是一
时冲动也便罢了,倒霉的是碰到了一个像我般执著寻爱的主儿,他说他第一眼看到我就
确定我是他今生要等的人,他今年已经三十五岁了,之所以等到今天,就是在找这种初
恋的感觉,他再也不想苦自己了。我为他的表白而深深感动,可还是坚决地向他摇摇头
说“NO”!我不能骗自己,我心目中的那个人不是这个样子的。面对他的狂轰滥炸与死
缠烂打,我再一次逃避了。
年龄越来越大,介绍的也见了快有一打,可总是“过尽千帆皆不是”,尤其无法忍
受那些一上来就问“你一个月挣多少钱”、为了结婚而结婚的男人。内心里也对这种人
为制造的“拉郞配”有一些反感:爱情本是生命的一种自然状态,哪里是生拉硬配就可
以解决的?不承想,一次毫无前兆的见面让我在寻爱的路上看到了光明。
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个春寒料峭的二月夜,在紫荆山公园,刚刚从介绍人引荐的尴
尬中解脱出来的我们边走边随意聊着。好像是谈到刚才在水族馆里看到的小海豹没有耳
朵会不会进水的事儿,他灿烂地笑了。黑暗里,他的笑让我愣了一愣,见鬼,竟然有一
种似曾相识的熟悉!啊,想起来了,是他——小雨点儿!小雨点儿是我在大学时暗恋的
一个男孩,他是那种有股天生的书卷气,又在斯文儒雅中透着几丝浪荡不羁的男孩,张
扬得恰到好处,内秀得才气流转,调皮得让人忍不住想像姐姐一样去爱护他,又男人味
儿十足得令每个女孩子都想小鸟依人在他身旁。我在日记里称他为“小雨点儿”——自
由、洒脱、清透、健康。可惜那时缘于青春年少的傲气和矜持彼此都错过了。一下子,
我全明白了:“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么多年来,原
来是他的影子一直在霸道地占据着我的心!而眼前这个高个男孩,外表是多么酷似小雨
点儿!我决定爱他了。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在被爱,从来没有主动想为一个男人做点
什么的冲动,但对他,我情愿摆弄一下我拙劣的厨艺,尽管只不过是一包统一100的“西
红柿打卤面”。
然而这个甜蜜的梦像个漂亮的肥皂泡一样夭折了。毕竟只是外表酷似,也许一开始
想从一个人身上找到另一个人的影子的想法就是错误的。他完全不懂得爱,他的理论就
是“要想得到女人的心,就要先得到她的身体”,仅此而已,而这对于追求情与性的统
一、将一份真爱封存了三十年的女人来说近似于亵渎与羞辱。从第一次和他接吻时的害
羞模样被他嘲笑“你怎么像个小女孩儿”,到拒绝他自私的要求时不耐烦地扔下一句“
这辈子你就做个老处女吧”,他终于厌倦了。唉,以为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那扇门,
可是走近了打开它,却发现并没有自己想要的东西。
绝望之余,辗转得知小雨点儿的下落,他在北京。啊,那个城市从来没有像现在这
样对我有吸引力!趁着“五一”假期,我终于走近了那个城市。
七天里,我毫无目的地在这个陌生又熟悉的城市的大街小巷游逛着,像个灵魂出窍
的野鬼。擦肩而过的游客们谈笑风生,谁也不会注意到一个心事重重、为爱出走的女人
。一次次地看看写在手心里被攥得出汗的那个手机号,却不敢去拨通它,恐怕冒失让“
春梦了无痕”,因为行前,好友就警告我:“傻瓜,你疯了?!你要亲手去打破自己的
梦吗?你已经不是小女孩了,应该知道梦和现实的差距,也许那滴晶莹剔透的小雨点儿
也不过就是一滴混浊的自来水,你会失望的!”当时我中了邪似地说:“我乐意!你管
不着。”可到了北京,我真的犹豫了。还有一个致命的原因就是,他已经有了自己的家
,那个幸运的女人是大学时我所欣赏的另一个女同学。天哪,爱神和我开了一个大大的
玩笑:寻寻觅觅,终于找到了自己的最爱,他却是别人的丈夫!如果上帝把他给我,我
会倾我所有好好爱他。可是,我还没有糊涂到要去当“第三者”的地步,那也不符合自
己的性格。算了,这样就够了,能够在他生活的城市街头感受一下他存在的气息,我已
经很知足了,这样已经足够了。
然而,5月7日,当返郑火车就要启动时,隐忍多天的我突然失控了,一个大胆的想
法在强烈地诱使我:给他打电话!告诉他,我爱他!尊重自己的感受吧。
电话拨通了,却无人应答,失望至极,又有点庆幸,正要挂断,他的声音却响起了
,甩着一口京腔:“喂,哪位?”我竭力控制住慌乱,故作轻松地说:“嗨,我是你的
老同学小点儿呀,还记得我吗﹖”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好像在搜寻着记忆:“……
噢,合着是你呀!你怎么不早跟我联系呀?你看这事儿弄的,也见不着你了……”“没
关系没关系,听听你的声音已经足够了……”言毕,自知说漏了嘴,心“突突”地跳起
来,幸好那头好像反应迟钝,赶紧问“这些年工作生活得如何”云云,关掉手机,我如
释重负了。尽管我没有真正地爱过自己喜欢的人,但至少我说过,说了,心里的石头便
落地了,有种从未有过的畅快感。这个时候,我才深刻理解了看过两遍的《花样年华》
里的梁朝伟。不过,我比他有勇气得多噢!他只敢对着树洞偷偷地倾诉,而我却敢对着
大活人说。这是我三十年来做得最有勇气的一件事,后来连那个骂我“傻瓜”的好友也
“嘿嘿”地笑言我这一点做得“挺可爱的”。
从北京回来,我从单位的集体宿舍里搬出来,租了房子,买了必备的电器和日用品
,决心一心一意地过独身的日子了,爱过,被爱过,此生无悔。
采访地点:威森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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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之恋 ★ 一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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