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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青蝠酒吧(暗夜怪谈) 外传论战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6月12日08:54:07 星期四), 站内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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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战
作者:孔雀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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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笔来才发现,当时打算写这篇外传的时候伊拉克战争还没有打响,而现在,已
经是讨论战后重建的时候了,我还真是个能够拖稿的家伙啊。
不过,既然决定了要写,就一定要真的写出来,所以,也就在这个晚上再次熬夜拿
起键盘了(现在是凌晨一点,独自在实验室的电脑前,和一大堆瓶瓶罐罐一起听着郑智
化的堕落天使,别有一番风味)。
那么,这次些什么呢?就像题目那样——论战。
战争,伴随着人类文明一直发展至今,从来没有停止的迹象。而战争,在我看来,
也可以说是弱肉强食的最终表现了。为了各自的利益互相争斗,败者服从于胜者的利益
,仔细看来,似乎我们的一切历史就是如此了。
继续跟从上面的观点,那么就可以推导出,战争是没有正义和邪恶之分的,无论是
发起的一方,还是被迫接受的一方。战争的本质是将自己的利益和意志扩大,而这正是
扩大自己的生存空间的一种表示。为生存空间所作的斗争,根本就是和正义这种东西无
关的。就好像两个国家连绵几百年的争斗,你弱了被我欺负,强大后再来欺负我,如此
往复,谁是正义的?当然,我们可以为个别的战争定义性质,但是在若干年后,我们会
发现,在战争中被我们定义成邪恶的那一方,其实只是想要活下去而已。或许他的某些
做法很让人发指,但是,和生存权有关的一切都已经无法再用正义和邪恶来断言了。
但是,真的是这样么?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思维方式也陷入了力量至圣的怪圈里,将一切用力量
决定的东西看作是正常的,但是,真的是这样么?不择手段的取得力量,然后将自己的
意志强加给别人,将自己的生存空间扩展到最大,不管别人的死活,这样做,真的是正
确的?不,用正确这个词不太合适,应该问,这样做,真的是妥当的?
在幻剑的论坛上,也在现实的生活中,有无数的说过,中国要成为美国那样的强国
。可是,然后呢?做现在美国所作的事情?(美国现在所作的,正是力量至圣的体现,
这种做法是否正确,我无法评价)我不得不问,变强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和别人获得平
等对话的权利,还是为了凌驾于他人之上?(机器死机,刚才的两千字白打了,又要从
这里打起)
忽然想起了一位革命先辈说的话:“中国必须要强大起来,这样才能获得和世界列
强平等对话的权利,但是,中国绝对不搞霸权主义(又忘记是谁说的了,瞧我的记性)
。”或许这句话里有作秀的成份,但是,我一直希望中国能够这样发展下去。
可是,脑袋里又有另一个声音喊:“幼稚。”
强大者必然会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弱小者,不管他自己有没有意识到。而弱小者因
为弱小,所以必须接受。可是这样一来,又一次陷入了力量至圣论里。
幻剑论坛的暴笑痴大人曾经给我提出这样的问题:
“弱肉强食,强者就是正义”。就这样就完了?那么,提一个问题。为什么这种观
点——强大即正义,除了一些少少的特例,在历史上始终不能够成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
的思想?(起因是幻剑论坛上另一位风闲大人与孔雀进行的争论)
这时候,孔雀才发现,自己一直信奉的东西,正在慢慢的改变。
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什么是不会随着力量而改变的吧?一定有什么是让我们即使是
弱者也会拼命的去维护的吧?这种被称为‘正义’‘公理’的东西,应该是存在的吧?
可是,真的存在么?如果是从前,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做出肯定的回答,但是现在
……
绝对的正义,不知道是否真的存在。即使是存在,也不是只有短短百年寿命的人类
所能看到的(写完这句话,忽然发现这种语气像极了萧夜,我似乎被自己笔下的角色所
影响了呢。笑)。但是,我们却应该看得到在一段时期内‘正义’的面貌,他就是我们
人类所要达到的未来。或者说,我们所信奉的正义,其实是我们想要成为的样子。
那么,就如暴笑痴大人说的那样,强大即正义,除了一些少少的特例,在历史上始
终不能够成为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是因为,我们根本不希望,我们的社会变成
一个“强大即正义”的社会啊。
但是,大多数人不希望‘强大即正义’,所以‘强大即正义’不能成为我们信奉的
公理,强大者的‘道’成为了所有人的‘道’,这本身就是力量至圣的体现啊。
或者说,多数人信奉的,就是正确的?可是,历史早就告诉我们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
写到了这里,才发现了问题所在。
我们每个人所信奉的‘道’都是不同的,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正义。当两种截然
相反的‘道’碰到一起的时候,我不得不承认,力量至圣。
我想要否认强大即正义,但是要想让别人接受我的观点,就必须强大起来。这听起
来多么的讽刺。
力量至圣是否正确,恐怕会一直争论下去吧。我想要否认他,但是也许历史最终否
认了我。
关于力量至圣的问题,就此打住吧,回到我们的题目——论战。
在前面曾经说过,绝对的正义,不是只有百年寿命的人类所能看到的。但是,我们
人类有一种叫做‘历史’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了在很长时间内都正确的东
西,这,应该更贴近‘绝对的正义’吧?
其中之一,就是和平。
记得中央台的主持人说过这样一句话——战争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因为这说明我
们人类的智慧不够,无法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
同时,我还信奉着这样一句话——战争,可能是解决问题最快的方法,但是绝对不
会是最好的方法。
其实整个这篇论战,其实只是想说这两句话而已。
原本想就各个战争的原因具体分析,但是现在,算了。所谓战争,其实是人类不成
熟的表现吧。如果战争的双方都能够足够冷静,足够成熟的话,战争就不会发生了。认
真去想,一定有更好的办法,为什么一定要选择这种只有破坏,没有任何建设性的解决
方式呢?
虽然,很遗憾的,我们现在还没有完全成熟起来的迹象,但是,毕竟我们在进步,
两次世界大战已经给了我们足够的教训,我们肯定不想要第三次。
写到这里,其实可以停笔了。通篇只有两个问题:
一 力量至圣是否正确,我没有答案,还在继续的思考,但是我倾向于否定。
二 战争。
战争很多时候是一方不够冷静,逼迫对方发动战争。比如争取独立的起义。这样的
战争,应该是无可奈何的吧?
可是,即使我们不够聪明,最终无法找出更好的办法,避免战争的发生。我们也应
该有足够的耐心,一直寻求战争以外的方法一直到最后一刻。像美国那样在别的国家还
在努力的时候就失去耐心绝对是错误的。
我们其实都非常的弱小,离开别人是无法单独生存的。所以,战争这种东西,最终
会被成熟起来的人类所抛弃吧?
希望人类能够生存到成熟的那一天。
论战——END
本来想要找我和风闲大人关于力量至圣的争论的帖子,但是竟然找到了另一篇,也
是我曾经发在幻剑论坛上的,还是很有意思。
※ ※ ※ ※
※
最近被俗事缠身,没有时间上网。今天才上网收了一下邮件,又看到了给偶的贴子
,不过显然已经错过了讨论时期,所以特别发一帖,专门针对kasen兄最后的一帖回复。
曾经看过报道,在羚羊群长途狂奔去追逐雨季的降水的时候,当经过山涧羚羊们无
法越过,老羚羊会先跃起来,让年轻的羚羊踏在自己的背上越过去,而老羚羊自己则被
踏落山涧。
为什么有这种行为呢?因为,羚羊是一种群体性的动物,为了整个种群的延续,让
对种群贡献最少的个体做出牺牲,是最符合全体利益的。
人类,似乎也是这样。
善良与邪恶,只是我们自己的定义。一般来说,我们把对种群有利的行为定义成善
良的,反之则是邪恶的。所谓的秩序,也是为了种群延续而产生的东西。这一切的基点
,就是种群的存在。
人类很强大,强大到足以奴役世界上所有的生物。人类也很渺小,渺小到必须依靠
他人才能顺利的活下去。请不要再说什么绝对的力量,那种东西不是人类所拥有的,换
句话说,拥有那种东西的生物我们没有讨论的必要。如果有兴趣,各位可以看一看<龙族
>,那里面主角(忘记了名字)和神龙王曾经有过一段对话,偶觉得那段对话就是作者对
于一种群体性生物(人类)的生存准则和强大到足以独自生存的生物(龙)的生存准则
的差异进行的思考。
我们帮助别人,同时或多或少的会受到一些损失,金钱上的,时间上的,体力上的
。但是,别人得到的利益应该大于我们所失去的利益,这样,对于群体来说才是成功的
。反之,则应该被认为是失败的。
当然,这里有另一种东西需要考虑,那就是我们在帮助他人时所得到的愉悦感。这
一点也应该被加入利益的计算公式中,因为这是一种心灵的利益。我们帮助他人,之所
以会感到愉悦,这或多或少有一种优越感在里面,因为只有强者(至少是某一方面的)
才能够帮助弱者,换句话说,我们帮助了他人,至少说明我们在某一些方面比他人要强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在他人单独无法完成某件事情的时候,因为我们的帮助
,事情被解决了。这时候,我们所得到的是对自己的肯定。或者说是成就感。
帮助他人会感到快乐,偶认为基本上是上述的原因。当然,这只是个人看法。(雷
锋叔叔怎么想的,偶不知道)
善与恶,如上所述,应该指的是对群体有利的事情,和对群体有害的东西。所以,
善和恶都不能单单说成欲望。
人类在有群体性的同时还有个体性(这是否说明人类已经强大到一定程度了呢?)
一般来说,越强大的生物个体性应该越强的(个人观点)。一个人的个体性和群体性有
时候一致有时候相反,当两者一致的时候,个人的欲望就和群体的善相一致,这就是欲
望的善。反之,一个人在个体性与群体性相违背的时候遵从自己的欲望,则是欲望的恶
。
当然,在人的个体性与群体性相违背的时候,遵从群体性而抑制个体性,则是非欲
望的善了。至于非欲望的恶,应该有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一个人认为自己做的是对的
,是对群体有利的。但是最终证明他的做法是对群体有害的,这时,他的做法就是非欲
望的恶了。
由此可见,善与恶都没有绝对的定义,这和人们的认知,或者在一个时期内大多数
人的认知有关。也许一件在现在被认为是恶的行为在以后会被认为是善的,这些,就不
是只有短短百年寿命的我们所能了解的了。当然,我们可以坚持自己的想法做我们认定
正确的事情,历史上很多伟人或者战争狂人都是这样子的。
人类其实时时刻刻在追求着个体性与群体性的平衡点,所以我们不时犯点小错,也
不时的行些善举。至于那些完全以群体利益着想,不考虑个人的人……一般这种人被称
为圣人,或者说他们不应该存在于我们现在讨论的人的范畴。
我们做很多事情,归根到底都是为了自己,或者说是为了我们的群体。毕竟,大多
数时候,个体性和群体性是一致的。我们保护环境,是因为如果环境被破坏了我们将无
法生存,如果人类真的抛弃了环境和其他生物也能舒适愉快的生存下去,我们还会去珍
惜环境么?还会保护动物么?这个问题似乎也不是只有二十几年生命的我所能回答的。
但是,这个问题和关于拥有绝对力量一样没有讨论的必要,因为,我们不可能单独的生
存下去。
本来,写到这里应该可以结束了,但是,按照惯例,还是忍不住胡言乱语几句。
个体性与群体性的矛盾,其实在随处都可以看到。个人与集体,集体与国家,国家
与世界,这些,都是个体与群体啊。那么,我们判断善恶的标准,又该如何确定呢?
这里,引用一位网友给偶的书评。
119、抛去一切浮华的词藻,我只知道,在生物学上,如果一个生物抛弃自己本身的
属性,站在与自己不相关甚或敌人的立场上来对待自己或所属的种族,那么这只生物就
是劣等生物。 ————homeland 发表于2003-2-12 21:39:21
88、我无法去冷静地看待同胞被异族所杀。或许以你现在的想法会说,中国人历史
上自相残杀的人远远多于这些,那么请你把眼光放远,世界上哪一个国家历史上没有过
国内战争?难道这样就该任外族宰割?甚或你可以站在造物主的身份上,看一切都只是
一场游戏而已,但我们身处其中的人却无法认同。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但我们不是
天也不是地,既如此,这万物就万万不能是自己。 ————homeland 发表于2003-2-1
3 22:13:14
87、to:孔雀高飞 这里只对你某些在我看来是不切实际的想法作反驳,这样的冷静
并不是一个国家的福祉。 首先我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看着件事,请不要缩小范围。所谓
第三只眼是以背离你应该有的立场为基础的(超然物外?)。既然我是中国人,当然不
希望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国是弱的一环(某些人除外,但我认为你应该不是这样的人,只
是需要引导), ————homeland 发表于2003-2-13 22:16:21
以上的书评都是出现在龙空的,还有其他的,偶就不引用了。现在很多人看文章似
乎有一种趋势,就是抓住文章里的某一段或者某一句话穷追猛打,而完全不考虑全文的
宗旨,不考虑作者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天照大人好像把这种方式叫做'一口咬定法'不知
道我记错了没有。
话题扯远了,之所以引用这样的书评,是因为这种观点是大多数拍孔雀砖头的人所
持有的观点。因为孔雀是中国人,所以站在非中国的立场上说话就是大逆不道的,就是
劣等生物。偶只想问一句,只顾全个人利益而牺牲集体利益的人被称为败类,只顾全集
体利益而牺牲国家利益的集体被称为垃圾,那么,只顾及自己利益而不顾全世界的利益
的国家应该被称为什么?中国人就一定要事事维护中国的利益么?如果有一天中国做出
了侵犯全世界国家的利益的事情怎么办?当看待中国与世界的关系的时候,难道不应该
跳出中国人这个圈子么?作为中国人,我们都希望自己的祖国强大,就如同每个人都希
望自己过的更好。但是,如果这种强大是建立在破坏世界的和平与秩序的时候,我们是
否应该继续支持呢?已经有了前车之鉴啊。美国和苏联为了争夺世界的霸权,争相扩充
核武库,结果现在这些核武器成了旋在全人类头上的一柄利剑。如果中国有一天也做同
样的事情,我们是不是也应该一如既往的支持呢?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们可以牺牲个人
的利益。但是,如果有一天,为了全世界的利益,中国将要成为牺牲品(这是假设),
我们又该何去何从?既然我是中国人,当然不希望弱肉强食的世界中国是弱的一环,但
是,我们是否应该不顾其他国家乃至世界的利益,不择手段的变强呢?如果不是,那么
,我们是否应该首先站在世界的角度上来了解世界需要的利益究竟是什么?当然,这种
角度很困难,所以,我们可以选择用很多国家的视角来看待一件事(这里当然包括中国
的敌对国家),然后,总结出最后的结论。当然,站在中国人敌对的角度看待问题,往
往会得出中国人无法接受的结果。但是偶始终认为,同一件事,一定要从多个视角,至
少是正反两个视角去考虑,才能看到事情的真相。不,应该说是更接近事情的真相。毕
竟,绝对的真相我们是看不到的。
※ ※ ※ ※
※
那时的我和现在的我,似乎在思想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变化呢。
好了,困了,睡觉了。
PS:这篇又是外传,我想一定有很多朋友想要杀了我吧,其实我的外传和正传是一
起写的,因为正传有一个情节卡住了,所以外传就先写出来了。
PS2:虽然现在说有一点晚,但是还是要说火翼大人的《冰鳍与火翼的奇怪谈》已经
收录在龙空了(好像已经1个月了,汗),还没有看的朋友一定要看啊,超值得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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