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os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xinqing (心晴), 信区: Ghost
标 题: 况且,偶也有不灌水的时候。来一个----隐形人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2年06月02日09:54:52 星期天), 站内信件
隐形人之一
席维伯格
“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 晋.王康琚.反招隐诗(译
者选)
于是,他们裁定我有罪,决定判我一年隐刑,从二一零四年五月十一日开始执行。
在他们放我走之前,把我带到法院下面一个黑漆漆的房间,准备在我额头上钉一个“隐
形”的标记。 那是两个吃公事饭的混混帮我钉上去的。其中一人将我推到一张椅子
上,另一个举起了隐形的标记。
“一点都不会痛的。”那个肥猪混混说完,就恶狠狠地将标记按在我额头上,我只
感到一阵冰凉。 “然后呢?”我问。
但他们一句话都不说就走了。房门却敞开着,所以我应该可以自由离去,或者也可
以留在此地等死,一切随我的便。反正只要任何人看到我前额隐形的标记,就不会跟我
说话,甚至不敢多看我一眼。因为我现在是个隐刑人了,也就是说,是个“法律上的隐
形人”。
你现在一定可以了解,所谓的隐形只是名义上的。我的血肉之躯丝毫未变,任何人
都还是能看得见我——可是谁也不要看到我。
这是不是一种荒谬绝伦的刑罚?也许是吧!我犯的罪也实在荒谬透顶——冷酷无情
罪——不愿和别人推心置腹。我是四次累犯,铁证如山,罪证确凿,因而被判了一年的
隐刑,现在隐形的标志已经烙在我的额头上了。 我已经成了隐形人。 我走出法
院,走到外面温暖的世界。
午后梅雨刚结束,街道渐渐变乾,空中花园飘来一股草木欣欣向荣的气息。我在人
群中走着,男男女女熙来攘往,但没有人敢注意我。
与隐形人交谈的结果是变成另一个隐形人,刑期从一个月到一年或甚至更久,视情
节轻重而定。但是如何判定也毫无标准,我真怀疑此一规定究竟有多少人能百分之百遵
守。
但我很快就发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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