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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bipfml (天外飞仙), 信区: Ghost
标 题: 暗黑社会之「留头魔」17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Feb 21 11:39:59 2005), 转信
「这是怎麽回事?你明明知道他不是『留头魔』的凶手?!」
上午十点多,我怒气冲冲的拿著报纸头版,「砰」的一声就砸到李组长的桌上。
报纸头版用著鲜红夸张的超大字体标示著:「留头魔悬案出现破案曙光!警方已掌握有利
证人证物!」该报记者将所有「留头魔」命案和沈森血案相互比较,归纳出不少相同之处
,不过有些只是臆测,而有些却是穿凿附会、胡乱拼揍,而从所有的刊载资料大致研判:
提供命案细节的一定是警方人员。
李组长面色铁青,低著头并不理我,归霖竞见状,连忙冲进组长室来打圆场:「无厘头,
你先别气,我们组长他也有破案压力…这案子你跑了一年多,一直悬而未破,你应该最了
解啊…」
我怎麽可能不知道李组长有限期破案的压力?但是就是因为上级施压,所以往往会有逼供
、刑求的事情发生,造成不少冤狱!
让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在几年前台中一桩流浪汉对五岁女孩性侵害的案件,女孩子被竹条
硬插入下体,造成大量出血,连小肠都被刺穿,更令人发指的是:就算治愈後,小女孩不
但失去了小肠帮助其吸收,就连生育能力也被剥夺!
惨案发生後,社会大众为之震惊!对於这种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凶嫌同声谴责!也要求
台中警方限期破案……在舆论的压力下,没有几天,果真捉到一名流浪汉。当地居民指证
历历,说他时常在案发现场附近出没,也传出他曾对当地社区小女孩有性骚扰的说法,在
逮捕後,案发当天的行踪他也交代不清,因此警方便认定他就是那名人神共愤的性侵害主
嫌!
原先这件案子因为年代稍远而被人遗忘,直到日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则小小的新闻,才
让我再度回忆起当年骇人听闻的性侵害案。出现了相当戏剧化的结果:「数年前对小女孩
性侵害的凶嫌谢××,被高等法院以『证据不足』而无罪开释,检察官认为:现场找到的
凶器竹棍上并无谢嫌的指纹,而谢嫌也没有性侵害的动机,因此以『证据不足』而释放…
」
当时在警方不眠不休的缉捕下,到头来支持警方的证据,居然只剩下凶嫌的自白书和笔录
,任何人都知道:嫌犯的自白书,是绝对不能视为凶嫌犯罪的证明!这也让台中警方相当
颜面无光。因为如果警方有所谓的严刑逼供,所产生的笔录自然绝非凶嫌自发所为。
在这里,我又不免再想起多年前,在美国相当著名的「辛普森案」,一名横跨美式足球和
影剧圈的OJ辛普森,被指控杀害前妻和男友,而他在被警方追捕的过程中,所有逃亡的影
像都被电视台以直升机凌空追踪方式现场完全直播,而且警方也在他驾车逃亡的车上,发
现他前妻的血迹,因此认定辛普森有杀妻之重嫌。
不过,享誉国际的法医李昌松却发现:在辛普森车上所发现的血迹,是事後再「洒」上去
的,这论点是源起於死者在被害时,受重物敲击所喷洒出来的血渍各不相同,而座位上的
血渍和以往经验所呈现出来的「效果」截然不同,在辩护律师的追查下,才赫然发现警方
在事後的确有动过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前提下,OJ辛普森被无罪开释。帮他辩护的日籍律师在大胜後接受媒体
的采访时,一名记者问了他一条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
「律师,你觉得辛普森有没有杀人?」
这名律师十分冷淡,却又机智的回答:「我从来都没有说他没有杀人,我只强调:『我们
没有他杀人的证据。』
就是这句:「我们没有他杀人的证据!」因此辛普森在受害家属的咒骂声中被无罪释放。
这与我以往帮助刑事局或市刑大的情况是一样的:我的「通灵能力」只能帮他们找到一些
表面上「看不到」的蛛丝蚂迹,而真正破案线索和关键,还是得靠办案人员抽丝剥茧方能
找到凶嫌犯案的「铁证」!
我的愤怒并没有让李组长有任何回应,他只是挥了挥手表示不愿再说,事实上我知道他的
压力真的很大,大到他已经好几天没有瞌眼…但这并不能表示他们可以栽赃:邵文杰就是
「留头魔」的凶手!
「鬼灵精」连拖带请的把盛怒的我拉了出去,把李组长的门给关上。我知道,就算平日我
们的交情再好,在他的属下面前这麽不给他面子也是我的不对,我对在场所有员警点头说
了声:「歹势!太大声了。」就和「鬼灵精」悻悻然地一起走出了中山分局。
坐在咖啡厅里,归霖竞点了根烟,语带诚恳的对我说:「『无厘头』,我说你啊,跑新闻
也跑了这麽多年,你也该了解我们警方的苦处啊…『留头魔』这件案子不破,我们一天吃
不下饭,睡不了觉。上头在盯,下面在看,再说这案子又荒诞无稽到了离谱的程度…说句
不中听的,就连平常无所不能的你也束手无策…」
听到归霖竞这麽讲,我忍不住为我刚才的冲动开始後悔;人嘛,活著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
?倘若一个刑事组组长,连续有七、八个人死在自己的辖区内而无法破案,面子上的确挂
不住。而好不容易现在有个破案的线索:有个黑道分子用极为类似的手法杀了人,而他的
姓名和长相也都查获,就算他不是真正的「留头魔」,先将他缉捕归案後再追查也并无不
妥。
我心下颇为歉然。就在我懊恼不已的同时,「鬼灵精」的手机响了:
「喂,我是鬼灵精,嗯…是,组长。喔!找到两只手和两只脚罗?在哪儿?三重台北桥…
胡适公园…阳明山公墓?…呵呵…放在台北市四周喔!了不起!组长,记得要做DNA比对
喔
…拜!」
「喂!」「鬼灵精」推了我一把:「沈森的四肢都找到了!再加上头,现在还差身体,不
过出现也是迟早的事,要不要过去?石法医也会去喔!」我点了点头,拎了袋子就和他一
起走了。(未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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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卡没钱了,mm没有了~~
我就是传说中的灌水之王--灌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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