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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暗黑社会之「留头魔」29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Feb 21 14:29:58 2005), 转信
暗.黑.社.会
第一集:「留头魔」29
作者:吴澧童
著作时间: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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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到如今,木以成舟,我也只好讪讪的笑了笑,向前方所有的高阶主管们挥手致意,有
人认识我的,忍不住强别笑意,有人不知道我的,也纷纷询问身边的人:「这个头发乱
的像鸟窝的傻高个是哪个单位的?」
不过,李秉强并没有揭穿我的真实身份,他清了清喉咙,顺著我刚刚胡诌出来的论点,
做出一个更接近凶嫌身分的「雏型」:
「没错,这也是我把所有现场资料搜集後,所发现死者们唯一的共通点:不论男女,也
不分他们长的美丑,这些死者都是…身材十分皎好、健美之人,因此凶嫌很有可能是要
搜集这些死者的身体,而且他能透过衣服,清楚的『透视』死者的身材(说到这儿,所
有人掩嘴偷笑),表示该人对於人体相当有研究,极有可能是人体画家、雕塑师,甚至
健身教练、游泳教练或服装设计师。」
「其次;」李秉强看了看现场反应,大夥对他这个推论都不禁点头如捣蒜後,他又继续
说出他的分析:「如果要搜集尸体,该凶嫌应该没有家人同住,或者是与家人分居,而
居住地点应该是在顶楼,或者是地下室,比较有大的空间去存放尸体。而且搬运尸体必
须大费周张,因此所居之地应该是居住者较少之近郊。若以死者多集中在台北市看来,
凶嫌很可能藏匿在北投、淡水、石碇、深坑、新庄等交通便利,住户较为分散之地。」
这样的论点,其实已经将凶嫌的身份、住处都已经做了个明显的区分。我嘴巴上不说,
但我已经打从心底里面,深深为这位「机车」督察那犀利明快、观察入微的剖析推理而
折服。试想,在承接这件案子後,他手头上只有一些现场照片,死者身份,证人说词,
警方笔录等间接物证,他却能如临现场,如数家珍的把凶嫌的大概给说出来,这份抽丝
剥茧的观察能耐,国内还没有几个单位、专家能够做的到的。
当然,这些论点也过於武断,现场有些警员不服气,便提出反驳的问题:
「那…李督察,为什麽他会杀了五个人之後就收手,隔了一年又再度出现?为什麽女的
要杀,男的也要杀?这和国外的连续杀人狂不太类似…」
「是啊…如果要毁尸灭迹,干嘛还要把头送回每个死者的家里?这不是一种奇怪的作法
吗?找个地方埋了,或者是随意丢弃,都比把头送回家中来的安全隐密,这样做,不就
有可能被死者的邻居、朋友发现凶嫌的行踪?」
「李督察,如果凶嫌要搜集身体,他的用途为何?又拿来做什麽用哩?又要如何保存不
会腐烂哩?」
李秉强仔细听著每个问题,然後不时的将这些问题记下,沉思了一会儿,他开始一一回
覆:
「凶嫌将死者头颅送回死者住处,我个人的看法是,这很像是一种宗教行为,就好像中
国人所谓的『死後归乡』的作法,所以我在这儿大胆的假设:这个人一定是个宗教迷,
并且长期阅读一些宗教书籍,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计程车上,就放有不少佛像或者是其他
神佛之雕像、信条或咒语。」
「至於为什麽要搜集身体,我也不清楚。相信各位都有看过最近的一部片叫:『人魔』
,这部片的前一集叫『沉默的羔羊』,该剧中的凶嫌也是搜集死者的身体,将他们的皮
肤一层层的撕下,然後黏贴在一个人型模特儿上…我不是在臆测凶嫌是不是也在做同样
变态的事情。不过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魔的行迳本来就不容易了解,更遑论要弄清楚他
们真正杀人的意图…」李秉强语带保留的说。
说到这儿,底下开始响起一阵嘘声,一大早把手上的工作放下,来到市刑大,已经有点
老大不爽了,又听见这个国外回来的人「大放厥词」、「无地放矢」,更影射所有侦办
此案的员警都是酒囊饭袋、一事无成,也难怪讲台下的人会纷纷发出不平之声了。
「大家请安静,有问题举手发问,李督察也说了,这只是他从我们同仁们在这一年之中
辛苦所侦察下来的重点、照片、资料所做的凶嫌剖析,我想,李督察只是将他在美国办
案的经验给我们做一个参考而已…」市刑大刑警大队长刘永松深谙这些警员的自尊和颜
面,如果单刀直入,完全否定他们之前的侦办方向,实在说不过去,不过对於李秉强的
说法,他又有点半信半疑,所以站起来打圆场,一方面安抚在场所有办案人员的辛劳,
如果没有他们的努力,李秉强也只是个『名誉神探』,如何能做出这些凶嫌人格、身份
的分析?而在话里头,也暗指李督察的「经验」大家拿来参考就行了,照不照著做,就
看办案人员自己愿不愿意了。
李督察何等精明,当然听出来刘永松的话中有话,他只是淡淡的说:「国际知名的鉴识
专家李昌钰博士也说过:想破案就像要一张桌子,四只桌脚缺一不可。这四只桌脚谁知
道?」
一个员警语带讽刺的说:「左脚、右脚…还有…两腿中间那只『烂脚』…哈…!」话一
说完,所有人笑成一团,还有人趁机乱喊:「我还『猪脚』咧!」看大家笑到叉气,李
秉强也不生气,静静的拿起麦克风,然後趁大家笑闹不休的时候,语带平静的说:
「四只桌脚是:现场、人证、物证和运气。很幸运的,前三个桌脚在在座所有同仁的努
力之下,我们都已经搜集齐全了…」说到这儿,所有的人也都安静下来,凝听李秉强的
谈话:「现在…我们就差运气了…不过,这案子要破,我想已经是十拿九稳的了!」
我看大夥沉默下来,一副不置可否的模样,连忙挥挥手,问一个别在心里许久的问题:
「李督察,据我们所知道,这些连续杀人犯都是希望自己的所作所为,被社会大众注意
,或者引起众人的目光…不过目前为止,凶嫌并没有向警方投递任何讯息,或是任何声
明,有点点像…『锦衣夜行』的感觉,这是不是也透露出什麽与以往不同的讯息呢?」
「这个问题问的好,坦白说,昨晚何逸兰的命案时,我已经安排了几个员警,把现场所
有围观的人全部用摄影机拍下存证。据我以往在美国办案的经验,这些变态的连续杀人
狂通常会把自己犯案的过程,或者动机,或者死者死亡的经过用各种方法公开,来吸引
旁人,或者警方的注意…我个人以为:他将死者的头留在家中的用意可能也在此…挑衅
社会常理的意味颇浓。」
他停了停,喝了口水,接著继续说:「至於将所有围观人全部拍下的原因,就是这些杀
人凶嫌极有可能会回到现场,观察现场民众惊惶失措的模样,和警方处理此案的过程,
藉此满足心里莫名的快感。换句话说:凶手有可能会出现在录影带里面。」
这番见解,更让在场所有人一阵哗然,李秉强接著更说了一件让大家惊讶到阖不拢嘴的
假设:「但是今天早上,我也想到一个可能性:要能搬运尸体而不为人所发现,此人必
然身材高大,要不就是孔武有力型,不过…」李秉强微吟的说:「也不排除有两个人以
上的凶嫌共同犯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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