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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bipfml (天外飞仙), 信区: Ghost
标 题: (四)我思故我在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Jan 31 14:57:23 2005), 转信
(四)我思故我在
我有一个朋友在新店经营电子零件工厂,业务非常兴隆。他决定扩厂,并到大陆投资
。
他打电话高雄跟他父母商量,他父母也为他的鸿图大展而欢喜不已。
他打算在星期六公休日,与他太太抱着不满三岁的小宝宝,一起回南部省亲,并向父
母禀报他的新计划,希望父母能全力支持,以免将来在资金调度上会发生不必要的困难。
他父母虽然不是什么大财主,但手头尚握有祖产几甲地,只要老人家肯,要多少钱应该都
不是问题。
他来找我办点公事。我说:“打父母念头是很不好的,稍有邪念,说不定还会遭到天
谴。”
他说他是独子,将来这些田地,也一样是他的,早给晚给都是给。
我很郑重地告诉他,祖产是有毒的,不能花,会遭祖先惩罚。他很生气地顶撞我说:
“太迂腐了,太迷信了,简直读的书全白费了。”
我知道再讲也只徒惹人厌而已,干脆闭紧嘴巴不说了。
星期六,他们一家三口就照原订计划出发了。
星期天,我们事务所不上班。
星期一,他的父母上台北来找我了。两位老人家都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我听了也忍
不住哭了。因为我这朋友在高速公路上出车祸了,在伸手不辨五指的浓雾中,被两部大车
一前一后夹死在中间,车子成了一堆废铁,而他们夫妻也成了一团肉酱。
两位老人家哽哽咽咽地总算把这一段话给交代清楚了。接着,两位老人家要求我陪他
们去高速公路警察队领回孩子,因为他们实在不懂法律手续。
我好惊讶:“孩子没死?这哪有可能?”
原来在连环车祸现场,当大家忙着救人之际,据说有位年轻太太自称叫OOO,双手抱
着这不满三岁的小儿子,亲身快步跑来托付给收费站的小姐,说她有事十万火急,等忙完
了,再回来带走小孩。 车祸现场终于一一清理完毕,死的、伤的,也全救了出来。但好
久好久,却一直没有人来抱回这小孩。警察透过手提扩音器来大声呼叫,也没看到这位年
轻妈妈出现。
这时,警察先生突然想到,会不会是车祸中的受伤者?
果然在名单中找到了这年轻妈妈所说的名字。不是伤者,是死者。她是被夹死在撞烂
的车子里头,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夹出来的,所以,认也无法认出来。
警察先生把一大堆车祸现场捡拾的各死者证件全汇集在一起,然后叫收费站小姐前往
指认,是否确实是在死者里头。
这堆遗物有很多卡,也有皮包里摔出来的驾照、身分证……等。收费站小姐看到一张
信用卡上照片正是那年轻妈妈,一点也没错。就这样,警察队找到了死者的家人,也正式
通知他们来领回尸体、领回哭闹不已的小宝宝、领回死者遗物。
收费小姐一脸困惑地问:“那位年轻妈妈如何把小孩抱出来给我?收费站离车祸现场很
远,用跑的能到吗?她从头到尾都被夹死卡在撞烂的车子里面,而且是一小块一小块被夹
出来的,她怎能好端端地自己单独一个人脱困地走了出来,而小孩又为什么半点伤也没有
,连轻微擦破皮都没有,到底这小孩怎么被抱出车子的?”
不只她一想再想,都没想出什么合理的解释,即使交通警察、死者的公婆、还有我,
也一样找不出任何答案。现场记录也查不出半点蛛丝马迹或线索。回程,在小孩哭闹声中
,我好纳闷:“人死就真死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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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卡没钱了,mm没有了~~
我就是传说中的灌水之王--灌穿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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