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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bipfml (天外飞仙), 信区: Ghost
标 题: 黑色星期五杀人事件 解答篇 第十五章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Sep 25 19:51:32 2005), 转信
“原来是这样!所以当昏迷的被害人趴在门梁上的时候,不知不觉就在腰上留下了那条红印啦??”洛志问道。
“不可能的,被害人穿着那么厚的毛衣顶在那么粗的门梁上,怎么会留下那么细的勒印呢??既然说到了这个问题,我们再回到刚才提到的‘消失的时间’!!照刚才所说,王喜身上有段时间莫名奇妙的不见了,可之所以产生这种结果就是他进入到案发现场时看到墙上挂钟所造成的!如果说,当时的现场内还有一个人存在!!也就是真正的凶手当时就在现场,他知道王喜要去就故意将墙上挂钟的时间调到了9:25,将大门虚掩后就躲在卧室内的一角,在那种情况下,作贼心虚又害怕的王喜绝对不敢越过“尸体”到卧室里去搜索的,加上凶手故意将钱和钻戒放在明显的地方以引他上钩,他当时喝得大醉所以无法判断时间的正确性,可是王喜你能不能肯定,当时你看到的曲飞扬已经死亡了呢??”
“这个,当然可以肯定,他并不是象你刚才所说的趴在门梁上,他明明被绳子勒在脖子吊在半空中啊,有哪个人可以那个样子吊着而不死?”王喜不解的反问。
“我就可以啊。”我笑了笑,说道:“其实稍微有看过推理侦破小说的人都知道那种方法,就是先用绳子绑在自己腰上,绳子要藏在外衣下面,将绳圈的一头从身体背部穿过衣领沿脖子系在门梁上,然后在绳子与门梁的结头底部再重新系上一根绳子假套在颈子上就可以了,这么一来,即使掉在半空中,真正受力的是腰部而非脖子,当然也不会窒息而亡啊!所以王喜进屋时看到的尸体只是被假吊在那里昏迷了的曲飞扬,那时他还活着!!之所以让我这么快想到这一点正是白老爷子的火眼金睛发现的那条死者腰上已经快消散的勒痕!”
“对于凶手而言,王喜应该是个计划外的意外造访者,无奈之下,他才出此下策,接着待王喜惶恐逃窜后,凶手按照我们先前所说的那样布置好巧妙的机关,把挂钟的时间重新调回到正常时间,再将暖气打到最高温度,最后大模大样的从曲家走了出来,那时候应该是九点不到。”
“可是照这么一说,又出现了一个矛盾啊?”顾锋捏弄着下巴,自言自语的说道。
“是啊,我明明在10:00以前给曲打了电话的啊,既然凶手和王喜都是在九点钟以前离开的,那么接电话的是谁啊?我不可能打错电话,而那么巧的是电话那方也是一个在家听《黑暗里的舞者》的曲飞扬?我可没有半句谎话啊!!”刘副团站起来说道,他也发现了这个可疑点,金师傅也跟着附和。
“对对,我也是千真万确的在球赛下半场射那个点球的时候接到曲的电话的,如果我在说谎,那么管理处电话上的来电显示也会说谎吗?那里清清楚楚的显示着确实是曲团长的手机号码和来电时间!”。
“其实金师傅那个时刻接到电话也给了我一点提示,我想怎么那么巧会在那场精彩的足球比赛射关键性点球的时候打来电话呢?难道是巧合?还是有计划的选择了这个时间打来电话,因为身为铁杆球迷的金师傅极有可能会漫不经心的边听边注意电视啊?!”。
“难道你认为是凶手将曲团长的手机带了出去在外面打的?因为曲家没有电视可以收看比赛啊?”顾锋问道。
“可是,在金师傅取钥匙打开曲宅第一时间目击现场的时候,曲的手机也一直在房间内的书桌上啊,你当时不是还接了小刚打来的电话吗?”马倩也回忆道。
“大家说得都不错,而且当时我还在手机上看到了金师傅的morning-call的未接显示呢!接着又接到了小刚早上打给被害人的电话,当时我也是深信不疑,其实呢……这不过是凶手为我们设下的一个心理陷井。”
“心理陷井?”
“让我再做个实验给大家看吧,洛警官,把你的私人手机借给用一下好吗?”
“要我的手机干嘛,难道你怀疑我,我可是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啊!”我总在想眼前这个赫赫有名的神风队队长之子兼警校奇葩历史最优生,究竟是在故弄玄虚装疯卖傻还是他根本就少根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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