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ost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pivilion (亭在远方), 信区: Ghost
标  题: 灵异案件(一)  灵异案件前言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Sun Mar  4 08:47:07 2007), 转信



    告天下书
    镜中观月思拘月,
    梦里赏花亦摘花。
    闹市还需心静土,
    折手提笔乱涂鸦。
    想人生匆匆百年,如白驹过隙,弹指间、青丝转白发,岁月添新坟。功名利禄不在
,吸来吐出一身。何因?
    人生如梦,一曲黄梁同枕,南柯醒时,自以笑红尘。空有一付皮囊,装六魄、锁三
魂,皮囊丢弃,魂魄何居?
    上古至今。灵异心传。每代必有高隐之辈,每朝必有得道之僧。然新权初立,牛鬼
蛇神不在,红衣小人已消。今时,灵异之事又出。何解?
    人云:鬼神之事,传而不论。吾自命凡人,然身边异事不穷,令人费解。日夜求索
,苦无头绪。今余述就身边之实事,愿与天下人论之。
    余文笔浅拙,不敢与天下文人较技,如有失礼之处,望请海涵。
    《灵异案件》
    ---------惜花怜月*著
    引子
    床前明月光,我本穿警装。若问名和姓,本人叫董刚。
    大家好,我是一名警察。到目前为止,我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五年。在这五年的时
间里,我受理过无数的案件,杀人、抢劫、强奸、诈骗等等,可以说是五花八门,层出
不穷。然而,最让我感觉到恐怖和离奇的却是人力以外的东西。它们有着常人不能接受
的思维,它们有着常人不能征服的灵力,残忍、血腥、恐怖、离奇、都是它们的特点,
那就是灵异案件……
    五哥!一个和我一起扛过枪、下过乡、喝过酒、分过脏的人物,一个和我从小穿开
挡裤一起长大的朋友,此人长相奇特,身长7尺,擅做符香之事,精通鬼神之礼。既可穿
梭于地府,也能游走于九天。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是用心眼看世界的人。”
    我和五哥从小一起玩到大,天天打打闹闹,关系一直都很好。我们在13岁的时候就
磕头结为异姓兄弟。他很维护我,也很照顾我。不管做什么事情我们都是一条心,天天
在一起开玩笑,他没深没浅,我没皮没脸,唯一就是我们在‘鬼神存不存在’的问题上
意见是对立的。因为我是在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教育下成为一个合格的人民警察的
,再加上岁数年轻,自然不信哪些怪异的事情,因为我知道,科学是可以经的起反复验
证的,迷信却是反复的折腾人。
    我曾经问他:“你说世界上有鬼,你给我抓一个过来看看,让它和我聊几句。行不
?”
    他说:“你知道阴阳学说吧!世界上的事物有阴就有阳,有男就有女。比如,有人
溺水而亡,脸朝上的都是女人,脸朝下的全是男人,这是阴阳的相和。再比如,不管药
物毒性多猛,七步之内必有解药,这就是相克,如果天上有飞的,地下就一定有走的,
而水里一定有游的。所以,只要有人的存在,就有非人的存在。所谓的非人,也就是我
们说的‘烟混’,也就是你们说的鬼。既然有鬼的存在,那么,仙、妖、神、佛都是存
在的。再比如,有非人就会有非事,有非事就必然有解决非事的人。我很荣幸,也很骄
傲。因为我就是哪个解决非事的人,你是保卫人民利益的人,可是人民的利益是人民自
己赚来的,不是你往人群中一杵,人民就有人民币的。而我,我啊,我却是帮助人民解
决他们能力以外的事情的人。所以,再顺便证明的是,我比你伟大,而且要伟大的多的
多。当然,我本人是不搞个人崇拜的,如果你真的把我惊为天人,来,这个地方大,到
这儿磕一个。”
    除了怒发冲冠,就是气愤填膺了,我不把他暴打一顿,哪就是对不起‘强壮才是硬
道理’的名言.不过,渐渐的,我发现在我们人群当中,还存在着很多别的东西,这不得
不让我重新来观察这个世界,难道世界上真的有鬼神的存在吗?
    我们的故事将从感受死亡气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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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找不到能爱的人 所以宁愿居无定所的过一生 从这个安静的镇 
到下一个热闹的城 来去自由从来不等红线灯 酒吧里头喧哗的音乐声 
让她暂时忘了女人的身份 放肆摇动著灵魂贴著每个耳朵问 到底那里才有够好的男人
没有爱情发生 她只好趁著酒意释放青春 刻意凝视每个眼神 却只看见自己也不够诚恳
推开关了的门 在风中晾乾脸上的泪痕然后在早春陌生的街头狂奔
直到这世界忘了她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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