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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lsila (child), 信区: Ghost
标  题: 第二篇 血钞票第六章38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11 14:39:53 2007), 转信


  你如果站在阴暗的角落,一直观察王胡子的一举一动,并没有什么反常。他每天早上一大早就出了门,骑着三轮车到菜场去购物。他喜欢在他常光顾的那个肉铺边上和卖肉的精瘦汉子讨价还价。他每天都要买许多肉和骨头,他买完东西回到馄饨店,范梅妹已经把店门打开了,她烧好了大锅的水,等待王胡子把骨头拿回来剁碎后放进去熬汤。
  王胡子剁骨头的声音很响。他要把骨头里面的骨髓剁出来,那样熬出来的汤才浓才有滋有味。王胡子剁骨头的时候,嘴巴上叼着一根烟。他的眼瞪得很圆,神情专注,好像怕他剁的骨头会不翼而飞。王胡子剁完骨头,把骨头放进锅里之后,就要去楼上睡一会觉。这是他多年形成的习惯,睡个把小时才下来。那时顾客就开始上门了。他一天也就闲不下来了。一直到晚上11点左右才打烊,范梅妹对他这个习惯十分厌恶。她会对着上楼去睡觉的王胡子低声嘟囔道:「又去挺尸了,晚上不老实,老折腾。一到早上就犯困。」
  肖爱红对王胡子的怀疑不是没有理由的。
  他从丁小慧的父亲丁大伟的口中得到的一些有关王胡子的信息让他隐隐约约地感到了什么。
  肖爱红和丁大伟的关系不错。肖爱红虽说在牡丹街人缘好但真正可以和他称为朋友的也就是丁大伟父女了。
  他经常会和丁大伟找个小酒馆喝上几杯。丁大伟给他提供了许多素材。丁大伟和女儿丁小慧一样,在闲时喜欢读肖爱红的恐怖小说,他经常读到紧张时,会拍一下桌子:「这肖爱红真他妈的绝了!」每次肖爱红的新书出来,都是丁小慧先看后,然后才给丁大伟看的。丁大伟看书的速度神速,厚厚的一本书,一个晚上就看完了。看完了,觉得还没过瘾。每看完肖爱红的一本书。他都要打电话给肖爱红,约他出去喝酒。这不,丁大伟看完了『厄运』,就起了和肖爱红喝酒的念头。他约好了肖爱红,在天黑之前出了门。他出门时,丁小慧笑着对他说:「爸,你少喝点酒,你的心脏不太好,「丁大伟说:」瞎说,我的心脏怎么不好?」
  丁小慧怪怪地看着他走出家门。
  在一家小酒馆里,警察丁大伟和作家肖爱红在喝着酒。他们天南地北海聊了一会,话题就转到了王胡子身上。自然,是肖爱红把话题引到王胡子身上的。
  「王胡子,他是什么东西。」丁大伟呷了一口酒说。
  肖爱红问丁大伟:「怎么,王胡子他?」
  「别提他了,这人好色,牡丹街是出了名的。你看,平时,只要一看到女人,眼睛就直了。你在牡丹街住的时间也不短了,难道你不了解他?」
  「老丁,你也知道。我不是个多事的人,除了写作,我对牡丹街的事情知之甚少。」
  「亏你还是一作家,连周围的人和事都漠不关心。你那些小说都是虚构的吧!不过,你这人的脑袋瓜是和别人不一样。凭空想像出来的东西楞是和真的一样。看不出什么破绽来。肖作家,我得提醒提醒你,你可别写得走火入魔了。」
  「老丁,别把话叉开。说说王胡子这个人吧。」
  「好咧。不过有一点。我说了,你今天要付酒钱!」
  「没问题,你就说吧。」
  「王胡子这人我是一直看在眼里的,你说这人没什么本事嘛馄饨的确做得地道,还把一个儿子供上了大学,但这人有一点不好,就是好色。他年轻时就出过一个事。把一个姑娘肚子搞大了后就甩了人家,害得那个姑娘投河自尽了。他因此落下了一个不好的名声。没有好姑娘敢嫁给他,他就娶了范梅妹,范梅妹是个乡下姑娘。跟着他也算是过上了好日子。这个王胡子并没有因为娶了老婆安稳过日子,还是勾三搭四的,和一些不伦不类的女人乱搞男女关系。」
  「原来这样。」
  「这家伙搞个破鞋什么的也就算了,他妈的还学会了嫖娼。他赚那几个钱起早贪黑也不容易,可大部份被他拿去塞女人的洞了。他老婆范梅妹对他的意见可大了,经常在深夜里和他打闹,这家伙狠哪,经常把范梅妹往死里打,打得她浑身上下没一块好地方。我在牡丹街派出所当所长时,范梅妹就来投诉过,夫妻之间,我们也没办法多管,只好教育教育他算了。范梅妹忍辱负重,就是王胡子虐待她,她也认了,这些年没有见她闹腾,估计王胡子还是没少打她。」
  「这王胡子也太不像话了,打老婆算个男人么!」
  「嘿嘿,他这家伙还有更不像话的呢。」
  「说说看,说说看。」
  「别急,容我喝一口酒再慢慢说给你听。」
  「好吧,来,干一杯。」
  「干!」
  「这酒不错。「「不错。和你肖作家喝酒过瘾,就像看你的小说一样过瘾。」
  「过奖,过奖。」
  「你说,王胡子坏就坏在那一根鸡巴上。你说女的脱光了衣服还不都一个样。他家里放着老婆不用,却要花钱去嫖娼。这年头暗娼也多,他有钱找女人也容易。你说他王胡子找娼妓就找呗,还把我也拉扯上了。」
  「怎么?他嫖妓把你也拉扯上了?」
  「唉,别提了。他去一个洗发屋里和洗头女乱搞。凌晨3点多了,被查夜的巡警给逮了个正着,抓住他时,他和那女的还赤身裸体地滚在床上呢。还被拍了照,你说抓住了,也就认了吧,要关要罚就认了呗。没想到,抓到派出所后,他把我给抬出来了。他说我是他的好友。那派出所的同志和我熟。他们平常到机关里也和我有交往,我也经常下去,派出所的同志一听是我的朋友,将信将疑,就把电话打到我家里来了,看在街坊邻居的面子上,我只好连夜去了那个派出所,把他领回来,当然,罚款我没让派出所免,否则,他就鸡毛飞上了天。我警告他,以后再这样冒充我的朋友时,就轻饶不了他!他把我丁大伟的名声都搞坏了。这家伙狗改不了吃屎,现在也还经常去干都见不得人的事。我看他非死在他那根鸡巴上。」
  「这人怎么会这样?」
  「谁知道。」
  「来,喝酒。」
  「喝酒!」
  肖爱红想起了顾帆远漂亮的妻子宋汀兰,王胡子会不会因为她而制造了那次煤气中毒事件呢?他不是要翻那个17年前的案子,那个事件早已在丁大伟的手中盖棺定论了。他是在为自己的下一部恐怖小说找到一个恰如其分的故事的入口。丁大伟当然不知道他的心思。此时,丁大伟的心思在酒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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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变得孤苦伶仃,因为他不论在自己的内心里或者在自身之外,都找不到可以依赖的东西。怨恨是依赖的反面:当一个人给出了一切,他总觉得收到的回报还不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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