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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elsila (child), 信区: Ghost
标 题: 第三篇 血钞票第十一章72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Jan 11 14:48:12 2007), 转信
准确地说,这并不一本日记,而是有感而发的一些记录,断断续续的文字的记录,并没有像日记一样每篇都标明日期。肖爱红翻动了日记本的纸页,他的目光落在那些文字上,他的心被什么东西刺激着,这是胡青云写的字,纤秀极了。从字面上看,胡青云写字时十分用力,可以从这些用力书写的纤秀文字中看出胡青云在写字时内心剧烈的波动:
我恨那场大火,我又感激那场大火。那场大火让我恐惧,但它让我和他第一次那么接近。是他救了我,从大火中救出了我。我不敢相信外表文弱的他有这样的勇气冲进火海救出被大火围困的我。他用浸湿的被子裹住了我,抱着我冲出火海时,我不知道他的力量从何而来……
肖爱红的眼中也燃起了熊熊的大火。
胡青云和他生活了10来年,从没有和她提起过那场大火,也没有提起过那个冲进大火中救她的男人,从字里行间里,肖爱红知道一场大火发生在胡青云高中二年级的那年秋天的一个黄昏,救她的男人是赤板二中的音乐老师。胡青云没有说出他的名字。肖爱红知道了那张血钞票的由来。在那个音乐老师抱着胡青云冲出火海时,一根木头掉了下来,砸在了那个老师和胡青云的头上。他们的鲜血同时流了下来,那个老师的鲜血淌在了胡青云的头上,和她的鲜血汇聚在一起,那鲜血染红胡青云的衣服。那时,她的口袋里正好有一张一百元钱的钞票。
胡青云保留这张染着他们鲜血的钞票显然是在纪念着什么。肖爱红想到自已有没有留给胡青云如此的记忆。
肖爱红怎么也无法把一场大火和馄饨店的火灾联系在一起。
他十分的迷茫。
他没有办法继续看下去。
他把才翻开几页的日记本合了起来,他又把那张血钞票夹回了扉页上。他把日记本放回了抽屉,锁上了。那扎日记本的红绸布条还在地上。肖爱红忽略了它,他站起身离开胡青云书房时,一脚踩在了红绸布条上,那红绸布条动了一下,像是在挣扎,但肖爱红没有注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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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上,我们会无数次被自己的决定或碰到的逆境击倒、欺凌甚至碾得粉身碎骨。我们觉得自己似乎一文不值。但无论发生什么,或将要发生什么,在上帝的眼中,你们永远不会丧失价值。在他看来,肮脏或洁净,衣着齐整或不齐整,你们依然是无价之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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