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信人: xpebble (彼岸*后现代助手), 信区: HITPHP
标 题: 《发文须知》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May 24 16:17:54 2004), 站内
发文须知
心理咨询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同时心理咨询又需要宽松和谐气氛,本版管理
以“为来访者分忧,为来访者保密”为宗旨,致力于为网友咨询、探讨各种心理
话题提供交流平台,共同营造快乐大学。为此特拟定如下须知,望诸网友遵守。
一,本版特别欢迎如下类型的帖子:
1,网友咨询各种生活和学习中的困惑的帖子;(加g)
2,对网友咨询问题进行善意解答的帖子;(视回文价值决定是否加m)
3,网友原创或转载的涉及心理咨询、心理学知识的帖子;(加m或m+g)
4,我校心理咨询中心的有关公告、通知;(加m或m+g)
5,有关本版建设、管理的帖子(加g或g+m)。
二,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凡不属于以下类别的帖子均可在本版发表。
1,无意义灌水以及本版无关的帖子(特别禁止各类广告),“灌水”定义
见《紫丁香站用户管理规定》第30条;
2,对网友咨询的问题进行调侃、诋毁、嘲讽以及无故中伤的帖子;
3,含有粗语脏话的帖子;
4,站规不允许发表的帖子。
三,如在本版发表属第二条中划定的各类帖子,版主将删除有关帖子,并对该id
提出警告或封本版post权7-14天,版主认为影响恶劣者可提交站务进行全站
性处罚。
四,在版面发表偏离话题的聊天式帖子,相关id属初犯者由版主在版面发文警告,
一个月内违犯两次者直接封本版post权1-7天,一个月内违犯三次及三次以
上者,封本版post权14天。版主有权删除有关帖子或设置“不可re”属性。
五,版面原则上采用系统自动删文的方式进行管理。版务纠纷提倡版内或信件解
决,版主认为有必要停止版务讨论时,可在版面发文警示,无视警示者封禁
post权7-14天。
六,本须知自发布之日起自动生效,原《发文须知》同时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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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心灵对话,为生命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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