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reeofmemory (树的回忆), 信区: Love
标 题: 你真的那么喜欢我的嘴唇吗?(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Fri Aug 1 17:05:55 2003)
浮在河面上的一双眼睛仍炯炯然,望向一条青石小径。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
我在灰烬中等你。
你真的那么喜欢我的嘴唇吗?
我已经是第三次和这个叫做"默默"的男人在网上聊通宵了。
24岁生日已经过了,我知道女人是要保养的。更知道上通宵网是会长黑眼圈的,而且
皮肤会灰暗无华。
但,不是我故意的。
和前两次一样,都是和他聊得晕乎乎的。等到一看时间,已是清晨了。
这第三次也是。
"不然,一起吃早餐吧?""默默"打过来。
"不了,我要睡觉了。不想吃早餐了。下次吧。"我拒绝,虽然马路对面就是"永和豆桨
".虽然不答应和他共进早餐,我还是会独自拖着拖鞋去对面买一碗豆桨,一根油条。但我
就是要拒绝他。原因很多了,比如,熬了一个通宵,我的脸色一定不好,第一次见面就留
下一个"黄脸婆"的形象,多不好?
再比如,在爱情游戏里,拒绝才是永远的嬴家。谁先放低自己谁就输了。这是妈妈说
的。经过我的N次验证,发现,绝对正确。
哈欠连天地关掉电脑,穿着睡衣,拖着拖鞋去对面的"永和豆桨"买了早点。于穿回马
路,关上房门,三两口吃掉早点,睡觉大吉。
那天白天,我梦见了那个叫"默默"的男人。他很高,穿着一袭黑衣,眉头微蹙,有着
一双漆黑的眼睛。
我在黄昏的时候醒来。打电话叫完盒饭之后,又开始上网。
这就是我辞职后的第17天的生活。
24岁,却已经上了7年的班,也郁闷了7年。我想,我该为自己活了。毅然地辞去体面
高薪的工作,做起了自由一簇。
却发现17天里,除了收到一笔800块钱的稿费以外,我的时间都是这样安排的:白天睡
觉,晚上去聊天室拼命地刷屏,找奇怪的表情,然后光着脚丫子,大笑。有时候,脸上还
涂着面膜,笑的时候,那些干了了渣渣会掉在键盘上。
还有,就是和那个叫"默默"的男人,网恋。
是的,网恋。
在第4个通宵里,"默默"说的,咱这,叫网恋。
我也不是故意的,同样。
他说出那两个带有震撼意义的字后,我的脑子飞快地闪过轻舞飞扬。
"默默"打过来:"我们是不是也来个第一次亲密接触"?
"可我不是轻舞飞扬。"我抿嘴。
"没关系,我也不是痞子蔡。就这样了,我要见你,马上。"他说他在和平路上那家叫
做"网缘"的咖啡厅里等我。他说他叫李默。他说他穿一袭黑衣。
然后,他的图像就呼啦一下子黑了。
去还是不去?想了十分钟,我决定换衣服。
我是美女我怕谁?
"网缘"的灯光很暗,我没来过这地方,一进门就感觉一股暧昧的气息。
我一眼就认出了李默,他也冲我招手。这傻小子,怎么吃准就是我?
原来,我们俩是一级的。我想起,10年前,我情窦初开那会,李默在我隔壁班上。我
们班一共30个女生,就有19个对他有好感。统计得这么清晰,是因为他是我心中的白马王
子。知已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嘛。那会,我把19个女生和自己一一比较,青春期就患得患
失地过去了。
李默长得高大威猛,还是足球健将。
下课的时候,我就爱和几个女生在操场上溜弯,因为李默总在那里练球。后来一想,
没准,她们也暗恋着李默,不然,怎么会愿意陪着我大冷天包着操场遛弯?
当然,这事,我不会说。
"没想到是你。"李默咧开嘴笑。站起身迎接我。他很高,穿着一袭黑衣,眉头微蹙,
有着一双漆黑的眼睛。我想起白天的那个梦,有一些恍惚。
"我也没有想到是你啊。"我拿起勺子在杯子里搅了几下,才想起我的糖压根还没放进
去。
"这么多年不见,你越长越漂亮了。"李默盯着我。
"你的意思就是,我以前读书的时候,长得很难看了?怪不得,你都不理我。"我故意
逗他。
李默的脸一下子红了。急忙摇头说不是。然后低下头,搅他其实也没放糖的咖啡。
"我后来转学后,你找谁做女朋友了?我们班上的还是你们班上的?"这么多年了,那
个没有结果的暗恋还是好让有好奇心的。
李默一直低着头,搅拌他的咖啡。一言不发。
难道我的问题太幼稚了?嗯,好像,是有点。都过去10年了,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
记忆,问出这种自己都觉得是废话的问题。李默长得这么帅,女朋友肯定是有过一箩筐了
,10年前的小情人,他说不定早忘了。
李默抬起头,见我半张着嘴,神情郁闷。急忙问:"你刚才说什么呢?我没听见。对不
起,走神了。" "哦,没听见啊。嗯,音乐声是大了点,我还以为你不想回答我呢。"我说
。
李默的脸又红了。
我突然发现,我说话的时候,李默始终非常非常专注地盯着我的脸,好像是盯着我的
嘴唇。我知道,我的五官里,最漂亮的就是嘴唇了。而且,今天,我还涂了美宝莲的果冻
唇彩,双唇闪闪发亮。
但也不至于对我痴迷到这种程度吧?
我怎么能够承受起10年前就暗恋过的一个帅帅的男孩,如此长久地深情注视?
我心沉醉。
李默送我回家的路上,经过漆黑的小巷时,他吻了我。那个吻跨越时间的长度,和甜
蜜的湿度,简直无法用词汇来形容。
然后在黑暗里,我问了李默一句话:"你那么喜欢我的嘴唇吗?"因为整整一个晚上,
他都在盯着我的嘴看,而且,这个吻,透出他的无尽痴迷。
我的嘴唇,真的那么吸引他吗?
"宝贝,我爱你。"李默没有回答我,只是轻轻地在我耳边说出了雷霆万钧的三个字。
送我到家门口时,李默一边搓着手一边说他有一个天大的秘密要告诉我。
"什么?"我歪着头傻笑,"你不会像邵兵告诉宁静那样,告诉我,你有一条腿是假肢吧
?"李默的脸刷地一下白了,低头不语。
"开个玩笑嘛,你这么完美。"我拉他的手。
"算了,不说了。"李默转身和我告别。
"不行。"我窜上去勾上他的背,"不说不让你走。"李默面露难色,点了一根烟,靠在
墙上狠狠地抽了一口:"我在你心中真的那么完美吗?"他盯着我的嘴唇。
"是啊,你想想啊,10年前我就爱上你了。"我半笑着说。
"其实,10年前,我也爱上了你。每次下课铃一响,我揣上足球就往操场上跑,因为,
你老是喜欢在那里溜弯。对了,那时候,是秋天,很冷,你怎么就喜欢老往操场上溜弯?
"李默像沉浸在往事里。
我看着他,张着嘴。傻了半天,然后大笑。
"怎么了"李默不好意思了,"我是不是好傻?我那时候就想着对你表白,又不敢。你们
班主任一看就很凶。后来,有好几天没见着你去操场溜弯,就去你们班打听你。谁知那时
你已经转学了。" "这就是你要对我说的天大的秘密吗?"我的心在刹那间满了。
李默低头想了很久,然后点头。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怎么了?不会觉得太沉重了吧?还是觉得太意外了?"李默又开始盯我的嘴唇了。
"我只是觉得……"我吐出两个字,"完美。"是的,完美。虽然晚了10年。
在我辞去工作的第47天里,邻市有一家杂志社办了增刊,邀我加盟,这是我喜欢的职
业,而且我辞去工作就是为了找到这样一份我喜欢的工作。
我和李默说了。
他沉默了片刻,说:"那你去吧。"我突然落寞起来,心在刹那间有了细细毛毛的折痕
。
也许,李默如果反对我去,或者霸道地不让我去,我会感觉被重视的甜蜜。
我胡思乱想着,渐渐掉在李默的身后。
"如果你要我留在你身边,我可以放弃。"看着他连背影都那么帅的后背,我脱口而出
。
他应该是很惊讶地转身,然后惊喜,然后扑过来将我拦腰抱起啊。
但,他没有回头,更没有回答。
那只是我小说里的情节。
"你不爱我。"我继续说。
李默还是没有回头。
第二天, 我不辞而别。
我有一颗高傲的心,不喜欢把自己放在卑微的后头。
李默伤害了我的自尊,唯一的办法就是把自己藏起来,不让他找到我,不让他看到我
的眼泪。
我终于做起了我一直向往的码字的工作。但并非像我想像的那样有趣,和所有的工作
一样,无聊透了,寂寞透了。
不过,我想,可能还是因为我的心情糟糕透了。
算了,只不过一场网恋。
和一个编得很感人的关于时间的爱情故事。
能怎样?能怎样?
我甩甩头,把头埋进稿子里。
"浮在河面上的一双眼睛仍炯炯然,望向一条青石小径。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炎来,
我在灰烬中等你。"打开邮箱却发现李默的电邮。我没有告诉过他我的电子信箱,看来他动
了心思。
"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但我会一直等下去……"李默的信很多封,字字炙热如火。
我想起那个晚上,在他身后的落寞。
我不明白李默为什么时而热情似火?时而冷若冰霜?
我作了很多种揣想,包括他已经有了妻子,某一天他遇见少年时代暗恋过的女孩,坠
入爱河。然后和妻子商议离婚,却发现妻子怀孕了。
这是我的作者给我投稿里的情节。
还有……很多。
但得出的结论都只有一个——李默他不够爱我。不然,纵有再多的理由,他也不会无
视那天夜里我在他身后的真情告白。
我没有给他回电邮,QQ也不上。经常去的聊天室也不去了。
三个月后,女友玲来我这边玩。她也是我的同学。
麦当劳里的情侣总是特别多。我终于没忍住,向她问起李默,她不知道我和李默的事
。
"他啊,你不知道啊?哦,我忘了,你后来转学了。那个帅哥好惨哦。他有次在操场上
练球,操场的围墙居然倒了,砸到他,把耳膜砸破了,竟然聋了。幸好不是先天的,加上
他后来又学了唇语,就是能从别人的嘴唇看出人家说什么。才没什么大碍。但是,和人说
话,得老盯着人家嘴唇看,多难为情啊……"我的圣代卡在喉咙里,冰凉的,居然化不了。
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空气里弥漫着寒冷的气息。
"你说那个李默也真是的,人长得那么帅,怎么就那么爱练玩,那时候冷着呢,他像一
傻子,下课铃一响,揣上足球他就往操场上跑……"玲还在发感而发。
我想起在"网缘"他低头搅咖啡没有看到我嘴唇时没有"听"见我说话;想起他不回答我
是不是那么喜欢我的嘴唇;想起那个夜里,他无视他无法看见的他背后的心。 我突然哭了
,开始是有两行泪默默地从眼角流下,接着,我竟然无法自控地趴在桌上痛哭流涕。
玲完全傻掉了:"喂,不会吧?这么普通的故事,你做编辑,不会没听过吧?这么伤心
?"我抓起拎包就往外跑。
找到李默的时候,他傻傻地张着嘴,紧张地盯着我嘴唇。
我浮上一阵心酸。伸出我的右手放在我的心脏上,然后伸出我的左手握拳,再用右手
在上在摩了几圈。然后指着他。
这是我在车上和邻座的一个聋哑女孩学的。意思是:我爱你。
李默看着我,咬着下唇。
"你真的那么喜欢我的嘴唇吗?"我冲他大喊。
"是的,我喜欢你的嘴唇。宝贝。"李默的怀抱缠绕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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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
一蓑一笠一扁舟,一丈丝纶一寸钩
一曲高歌一樽酒,一人独钓一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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