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gutfeeling (堕水), 信区: Love
标 题: 北极之光3(转载)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3年09月12日17:22:24 星期五), 站内信件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ilacPark 讨论区 】
【 原文由 gutfeeling 所发表 】
3、
“你猜我在双安碰见谁了?”李志憋不住了,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我的心紧了一下,这个家伙就像我派出去的小报记者,我从来知道他抬起什么臀,放
什么屁。
“杨梅,”果然是她,我的脊背直起来,可我脸上是堆好的冷冷的笑。
“跟我说这个干嘛?我跟她早就没关系了。”
他不理我。
“她怀孕了,挺着肚子。”许久,李志接着说。
我端起杯子,吹了吹口气——我面前其实只是一杯凉凉的啤酒,啤酒的清凉顺着我的
喉咙滑进我的胸膛,我听见他妈象冰渣子一样坠入瓶底,发出沉闷的声音,闪着寒冷而新
鲜的光芒。
无数个夜里,我黑着灯,让父母认为我在沉入梦乡,在黑暗中我一支接一支地抽着烟
。我的烟瘾就是这样起来的。黑暗中我眯着眼看一明一灭的烟头,我告诉自己,总有一天
,我会给那些曾经背叛我的人重重一击,我要让她们后悔失去我,而我再次赐予她们柔情
,并在她们欲罢不能的时候猝然离去。
我的老父亲,每天早晨看着我睡眼惺忪的样子,总是忍不住跟母亲发牢骚:“你看看
,一天就知道睡觉。”
烟囱有自己的名字,但是,还是叫她烟囱罢。
一个周五的下午,我很晚下班,她也磨蹭着没走,直到只剩下我们两个。我跟她说:
“周末有空么?”
“啊?”这是我第一次正经地约她,她似乎有些吃惊,“没什么事。”
“那跟我们去郊区一趟吧,我一哥们约我一起,人少没意思,去果园打点枣什么的,
比在市里看人山人海强点。”
“好的。”她看着我。样子象极了我的一个乖学生。
第二天,我们约在东直门见面。我背着旅行包过去。远远看见烟囱站在地铁口。一身
红色的运动服,她显得脸色红润,头发还是扎成小辫。
“哦,我那哥们今天有事,临时不去了,你说,咱们俩去有意思么?”我站定了跟她
说。
“你的意思?”她意外地看着我。
“随你,要不,就咱俩?”
“好啊。”她还是这样的回答。只是脸色好看了一点,带着笑意。
一路上我跟她讲我的旅游见闻。我就好这个,其实也是离婚这两年养成的习惯,每年
有空或者过年边上就出趟远门,去外地逛逛,爬爬山,九寨沟,峨眉山,天山,黄果树瀑
布,长江三峡,云南的石林,我现在最想去的地方是西藏。
我告诉她,我收集了很多的关于西藏的资料,如果真要去,提前得锻炼上几个月,我
通常是跑步,提高肺活量,还要准备一大笔钱,才能舒服点。
她一脸神往的样子:“我以后也去。我陪你去,好不好?”
“再说吧,”我有点臊,“我只跟我的女朋友去。”
她的脸也红了,别过脸去,看窗外的风景。
郊区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美好,或者是因为电视上媒体上夸大其词让我对之抱有过
多的期望,烟囱也没有大惊小怪地感叹好美啊好美啊之类。她说,她们家那儿的树比这树
要低,但颜色透着真正的绿色,这边的绿色太深了,她们家那儿山清水秀,还是很漂亮的
。
不过在果园里提落一袋枣,坐下来休息倒也舒服,郊区的空气还是满新鲜,虽然人也
不老少。况且,这次来,本也不是为了打枣看风景。我只是畏惧那个城市的气氛,在任何
一个环路上还是立交桥上,跟着烟囱这样的女孩子,我总有一种拐骗幼女的嫌疑。
我说话的时候比较多,跟在公司两个样子,烟囱一直在听我说话。
晚上,我提议住在老农家,她毫无拒绝地答应了。我觉得高兴但也失望,女孩子要矜
持一点才好,她刚来北京,如果谁约她都这样,迟早被骗。
我从来觉得奇怪,为什么郊区的老农为什么那么朴实,只隔了不过几十公里的路,他
们的脸上的笑容显得真诚许多,虽然不富裕,招待的农家菜味道绝好,盛菜的盘子也绝大
,还一个劲地跟你说多吃多吃,住一晚才要10块钱,付钱的时候我都有点不好意思。
不知道,随着市场化的日益普及,两年后的他们是否还能保持这份农家的诚恳和热情
。
那个晚上,我们坐在铺上很晚才睡。我清楚的记得,我的心情早没有读书时代恋爱的
激情,但是那夜,我一直克制着自己不去拉烟囱的手。我已经有很久没有碰过女人了,我
算是过来人,对男女之间的事情通通透透,所有的铺垫不过是为了最终的生理上的交融,
而之后呢,失望或者厌倦,生活如同烧开水,火烧了半天只为了那几声扑腾,最终还是归
于沉寂。而烟囱,从体态上我都可以断定她未经男女之事,身子因为从未舒展过而显得紧
绷,小脸蛋还透着少女的青涩。我不想背负沉重的责任,我知道我其实是那种良心未泯的
人,虽然我每每看见或者听见人们做着混帐事儿因为嫉妒和不平总是在心里狠狠发誓,总
有一天我也要这么干。可是,总是在关键的那一刹那,我动摇了,或者说,我畏惧了。
我的欲望和自己的良心不匹配,或者说我的欲望和自己的能力不匹配,这是我焦灼痛
苦的根源。
隔着五公分的床铺,烟囱终于在我的故事中体力不支沉沉睡去。我起身打开窗户,点
上一支烟,然后我坐在床头,看着她的睡容。
她眉毛弯弯,小巧的鼻子,翘翘的嘴唇,睡得沉静却不放松,她似乎感觉到我的注视
,努了努嘴但还是挣扎着睡去。
有一刹那我几乎被感动了,这真是个小女孩,对她来说,她甚至不知道我曾经离过婚
,她就这样放心大胆地在我的身边睡着,心无芥蒂,茫然无助。我告诉自己如果我真的要
跟她在一起,一定不要伤害她。
第一次拉她的手是在一个夏天的夜晚,我们走在天安门宽阔的广场上,路灯昏黄,人
渐稀少。我郑重地问她:“我可以拉你的手么?”
她没有说话,只是温顺地将手放在我手心里。
她的头发已经很长了,穿着黑色的长裤,屁股显得翘翘的,棕色白底的大格子上衣,
头发飘在脑后,这场景在日后总是让我挥之不去。她的手小巧而冰凉。
我笑着问:“这么小的手,以后能帮我生儿子么?”
她抬起亮晶晶的眼睛看我,居然回答:“我能。”我乐了。
那个时候,我告诉过她我曾离过婚,她似乎没有想到,仿佛受到重重的一击,但是还
是说:“我早觉得你应该交过女朋友,好像受过什么创伤似的,可是我没想到你结过婚。
”
我轻描淡写地说那是读书时代谈的,年轻不懂事就结了婚。对我来说谈不上什么创伤
。
“你肯定很喜欢她?”她委屈地说。
“那时,是的。”
“后来为什么分开?”
“不合呗。”
“她现在在哪儿?”
“我怎么知道,我们现在没关系了。”我厌倦了这个话题。
她后来不再提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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