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titan (逍遥), 信区: Love
标  题: 那年我们正年轻(19) 
发信站: 紫 丁 香 (Tue Dec  1 03:45:45 1998), 转信

剩下的那些日子的痛苦我不想再去回忆,即使现在想起
来也是痛苦不堪。精神上的痛苦远比肉体上的要可怕得
多。
没多久就听一个朋友说她的男朋友是某银行行长的儿子,
我想这次她应该留在成都了,终于还是有个好的结果。
只要她幸福我还是高兴的,真心的感到高兴。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回到那个伤心的小镇,虽然在梦里
还经常在那里流连。
那年我们正年轻,她二十二,我二十三。

                               (完)

补记:其实后面还有一些故事,我不想再写下去。因为
我想在我心中留下一个美好的她,在我心中她永远是美
丽的。              
  谢谢你看完此故事,祝您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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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bbs.hit.edu.cn.[FROM: sms.h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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