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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am (鹦哥蓝★傻瓜一族), 信区: Love
标 题: 乱世儿女传说(吕布篇)·三生三世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ue Jan 14 12:00:20 2003) , 转信
(1)
第一次遇见那孩子,是在城东的荒坟之间。他瑟缩在孝廉家祖冢,突兀的丘堆后面避
着风,看起来就快要死了。
我漠然的穿过累冢间的荒径,不去注意他——在这样的世上,人命宛如轻烟,风一吹
就会散去,了无痕迹。我,一个贫穷的洗衣女,帮助别人是一种奢侈,只会让自己陷入更
大的贫苦之中;既然无法有实质上的作为,那么心理上的怜悯,更加大可以不必——我早
已习惯了漠然应对一切事情:困窘,劳碌,何等艰难的生存以及如此随意的死亡。
可是路,却把我带向了他——
走到近前,不禁一怔:他的整条左臂都是血肉模糊的。幸好已是晚秋,并州的天气又
特别的寒冷,血流不畅,否则恐怕早就变成了倒毙的死尸。我不由停住了脚步,站在那里
呆呆的望着——良久。
他突然抬起头来,狠狠的瞪了我一眼,仿佛我们是三生三世的仇人。那一眼,犀利的
犹如某种嗜血的兽。莫名其妙的,我突然下定了决心,要让他活下去……
(2)
我倾尽所有,弄到了少许的食物、旧衣和药品,送到那个荒坟。他还缩在那里,身上
裹着我留下的粗布外衣。这孩子,就像是野兽,虽然接受我的给予,却依然紧守着他的城
池。受伤的野兽也有身为野兽的骄傲,我没说一句话,放下东西就离开。我知道他会照顾
自己,野兽懂得在各种环境中选择一条对自己最好的路,有一种天生的冷酷、精明,以及
现实——我放心了,知道他熬过了这一关,就一定可以活下去。
半个月之后,我又在那里找到了他。这一次,他盘坐在最高的坟冢上,迎着寒风。手
臂上的伤已经大好。我惊讶的发现,他虽然身材高大,却竟是个很小的孩子,一张颇好看
的脸孔满是掩不住的稚气。我不由的问:“你几岁了?”
我想他定是没猜到我竟然说这样的话,微微一愣。好久了才回答,“十二”。他的口
音很重,象是来自遥远的西北;身材虽然很瘦,却已隐然有胡人的味道。
“你是怎么受伤的?”
“……打狼。”
“没东西吃了?”
他没有回答,只是摇摇头。
(3)
也许是提防的缘故,渐渐熟悉了之后,他还是不太爱说话,总是冷冷的。后来我知道
了他的名字——“不儿”,来自胡地的边缘。他只告诉我自己的名字来源于一个否定,一
如既往,我没有询问这个故事——毕竟漠然是我的性格。
有时候他会在深夜中来敲我的门,带着半片野狼肉或者一只狍子,我猜想他平日里都
是在追赶猎物的。收获要看天气以及运气,身上的伤痕却时时增添——很快我就习惯了包
扎伤口,然后彻夜醒着,看着他在唯一的床上睡上一觉。这样的夜里,我总是想,不知道
平日里他是在哪里休息的?在我的房子中,他睡着以后总是咬着手指,蜷成一团。
我一直说不明白为什么救他,照顾他,不过我知道自己,已经习惯性的把他当作亲人
。在冷漠的面对着苛刻刁钻的房主,满眼淫意的东家的时候,总是想起他;我也知道他的
防线在一天一天的消失:熟睡的时候,会乖乖的让我盖被子,已不再惊醒,还会不由自主
的往我怀里钻。
极少的时候我们也聊天,有一次我问他,为什么总是去追赶逃匿的狼群。他沉默了好
久,后来小声说道:“……我觉得如果不一直追下去的时候,就会很快忘记了自己是谁…
…”我不明白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告诉我这是一个有关家乡的传说。
(4)
不儿十五岁那年的冬天特别的冷,在那个冬天,黄巾军进了并州。熟悉的天地在一夕
之间变了模样,让人摸不着头脑,整个城市都是乱哄哄的。虽然我依然保持着那份漠然,
和表面上如水的平静,但是心,已经乱了——我在担心不儿。七天前他匆匆出了城后就再
没有了消息。早上听说离城三十里的老树坳已经成了战场,死了不少人。我努力的洗着满
盆的织锦衣裳,非常的担心。
不儿的天性中,有深邃的一面,他总是努力防备着,我也总是努力的视而不见。在那
个冬天,我站在陋巷中仰头看着苍天,突然有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整个人都要被那无
垠的灰蓝色吸进去一样,混合着恐惧以及兴奋,以至于我恍惚觉得看到了末日。当那种感
觉过去之后,我转过身,就看到了不儿。
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发现,不儿已经长大了呢?十五岁的男孩子,已经生的俊朗而且挺
拔,身子高壮,好似二十余岁的样子,他就站在那里,站在阳光下,没有在老树坳黑褐的
泥土上慢慢腐朽。我想放下衣服,走过去,掏出一块帕子给他擦擦脸——看他有多么脏呀
,满身的泥巴——可我没有方法移动半步,最终蹲在地上哭了起来……
我一直的哭着,直到他走过来环着我的肩膀,轻松的揽住我。“不儿真的是长大了”
,我想。看着他从怀里掏出来一只朴素的铜簪子,笨拙的插在我头上。突然间我愣住了,
他哪里来的钱买这些东西?我盯着他看,没有说话。他低下头去,把怀里的东西一一掏了
出来——几枚五铢钱,我的旧帕子,还有两锭并不算小的银元宝。一瞬间我什么都没白了
——他故意涂在身上的泥土再多,也掩不住重重的血腥味道……
(5)
我想他很快就会离开我。不儿是很厉害的,利害到据说连城里的大人都知道了他。我
们两个都很清楚,在这个乱世中,他的力量可以带来任何想要的东西;而他对这些东西非
常的渴望;但是他并没有走。我照旧每天替人洗衣,他依然日日出去狩猎,街坊邻居们都
不知道,他就是那个在老树坳一战中空手杀了近百悍匪的大英雄。可是我知道,有一天,
他一定会走的。就像他曾经说过的那样:不继续追逐的话,就无法记得自己是谁……我变
得喜欢在阴郁的日子里抬头看天,在末日的预感中等待着某件事情的到来……
(6)
……陡然在黑暗中惊醒,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依稀记得在
洗衣服的时候后脑一阵剧痛,然后就失去了知觉。我躺着的床铺很软很香,身下的被子是
上好的锦缎,门外隐约有两个男人说话的声音:
“……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快二十岁了,有点老,样子倒是挺标致的,怪不得那姓吕的小子为她发傻,甘心当
农夫。”
“他是个奇才,不过太年轻了,如果加以调教,前途不可限量……”
“大人,那这个女人怎么处置……”
“你看上了?随你吧,记得处理时手脚干净一点……”
终于来了么?我想,心情出奇的平静。我挣脱开手腕上的绳子,在怀中摸索起来……
好了,找到了,那根簪子。因为那种奇怪的预感,我用心打磨过簪子的尾部,很尖。一下
子,只要一下,就什么都结束了——
这就要死了么?我并不害怕,只是不甘心……
不儿,你记得么?我们第一次相遇的时候,是那条路把我带到你的身边。那时侯我想
,你是我在路上偶然遇到的普通人。可是后来我就知道,自己才是你在长长的路上遇到的
一个无名女子。我的路,在你身边终结,而你的路才正要开始。你这孩子,永远不会等在
别人的路上。即使天下人都停了下来,你也会越过他们,继续向前。
不儿,我走了,请你自由的飞吧。不过切切记得,要多多回头,多多看看四方,你还
是个孩子,总是忘了回家……
……男人的邪笑渐渐接近,我抓紧簪柄,咬咬牙,用力一戳——无边的黑暗如潮水般
漫了上来——
意识消失之前脑中唯一的画面,是在末日来临前的那几个夜晚,我们手握着手并肩躺
着,用目光交谈。不儿的眼睛那样的望着我,好象在看一个,三生三世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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