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ifiamcloud (假如孤独也是一种快乐), 信区: Love
标  题: 爱情对我来说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1年01月09日17:41:33 星期二), 站内信件


                                    引子
     那天,天很暗,我躺在床上,读到了莱蒙托夫的一首诗:
             “     我们已经分离了,但你的肖像
                    我还深深保存在我的心中;
                    如同最好年华淡淡的幻影,
                    它在愉悦着我的悲伤的心灵。
                    我又把自己交给了新的热情,
                    想要不再爱她了,但我却不能;
                    正如同破落的殿堂--依然是庙,
                    一座被掀倒的圣像--依然是神!   ”
    于是,那些我应该忘记的事再次浮现在我心头。“说出来吧”心里有一个声音对我
说,一时间心潮彭湃,写下了这些文字····
                                     爱情对我来说
                                             --一个清华男生的情感往事
    又是一个冬季,清华园和我几年前来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主干道还是人来人往,
三段还是放满了占座的书,宿舍楼前的车还是乱堆乱放···不是有首歌中写道:“天
还是天,雨还是雨”也许我还是我吧。你问我是谁呀?我叫···,就叫青平吧,一个普
通的清华男生,普通者,不高不矮,不俊不丑,不优秀好像也不平凡。
                              一 . 不回首,往事虽悠尤在我心中。
                                   伸出手,只是一片无缘的哀愁。
    那年我考上了一所省重点高中。新学期还没开始几天,我们班就特别引人瞩目,那
是因为她--雪。第一次见到她时,她站在丁香树下。“也许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女孩
,而我见过她,也许此生无憾矣。”这就是我当时的真实的想法。现在想想,这话也太
幼稚了也太夸张了一些,她其实也就比朱茵赵薇强那么一点点。
    上课的第一天老师给我们按身高排座位。于是我在众多男生羡慕加嫉妒的目光下坐
在了她身旁,她成了我的同桌。那是我第一次仔细的观察她,略带些卷曲的头发,圆圆
的脸,笑起来时露出白白的牙齿。所以男生后来都叫她洋娃娃。不过,我叫她小兔子,
那是因为她有一颗牙齿长得有一点歪,这虽然一点也不影响她的beauty,但是在我俩互
相起外号时我怎么能放过这一点点瑕疵呢。
    雪不是个冰山美女,她很活泼,我们很聊得来。但是做她的同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她不喜欢平静的生活,用她的话就是:"没事也要找事做”。她经常把你的笔藏起来,
还声称她从没来没动过,在你一番好找后,她就笑着对你说:“贿赂我一个冰淇淋我就
告诉你在哪”结局就是你以一块五毛钱换回你自己的东西。我们有时也聊文学,什么红
楼梦呀,三国呀,还有简·爱,为了不使自己难堪,我抽出了时间专门读小说,那可是
我第一次认真的看看文学。她英语很好,我呀就经常拿一些我认为有点难度的题去问她
,她想出来就给我讲,并借机自我陶醉一下。她真是天真的可爱也有点可爱的天真。最
令我难忘的是有一次在上自习, 她突然对我说:“把手伸出来,闭上眼睛”,看着她滑
过一丝狡黠的眼睛,不知道又要搞什么恶作剧。突然我感到手心有点冷的,睁眼一看,
她手上攥着一团雪,融化的雪水滴在我的手上,笑着问我:“凉吗?”我痴痴的看着她,
她那迷人并带有一点调皮的微笑,清澈的眼睛有一种摄人的美,一眨一眨的,就像晴朗
的夜空中的星星,小小的口轻轻的咬着薄薄的唇,而水正一点一点的从她冻得通红的小
手中滴出来落在我的手上,她真的好美。当时我摇摇头,笑着对她说:“不,因为它带
有你的体温···”
    第一次期中考试,我考的一般,她考的不好,尤其是理科,大哭了一场,这是我唯
一一次见她落泪,而我却什么也没说。从那以后我每天近似苛刻可叫她做一些题目。记
得她第一次拿到我给她出的题目时,她只说“我知道那次你为什么不劝我了”。虽然她
很用心,但她实在不善于学理科。
    我们还是有了裂痕,这怨我。雪有时会偷偷把我的椅子抽走,让我出个大洋相。在
我当众吃了一次亏后,就声称一定要以美人之道还致美人之身。从那以后我们俩就都特
别小心,每次给老师行礼之后都先摸摸椅子再坐下,然后相视一笑。可是还是有一次让
我得了逞,那一刻,她坐在地上,脸突然红了,大大的眼睛看着我,是惊讶,是怨恨,
还是无奈····那是一种无法描述的眼神,一种我永远无法忘记的眼神。
    半年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分了文理班,在我预料之中,她选择了文科。我早准备了
一个小兔子娃娃,想送给她这个“小兔子”。可是我不敢。那天最后一次到校,她就要
走了,临别是我碰碰了她的胳膊,想对她说一些祝福的话。可她却头也不回的走了。我
黯然无语。也是那一天,我知道了我第一次夺得了学年第一名,要知道独占鳌头是一直
是我的梦想,加上老师的鼓励,同学的祝贺,我好像一下子成了中心,可我却怎么也高
兴不起来,那天我在学校徘徊了很久很久,奢望着偶遇,我要告诉她我是真的····
从那以后我的高中生活就再没有欢声笑语,有的是沉默,勤奋和无数次的第一名。
    我还是可以见到她的,她会在休息时间里回来看看她的一些女友,可是每次我都不
敢主动跟她说话。当时我想只要能见见她就行了,于是从那以后的两年半里,我没有浪
费任一个机会,因为所有的课间,午休,体活课,自习课我都不出去,即使是内急,我
也忍着,只在上课前几十秒我确信她不会来了,才以百米的速度冲到厕所。唉,直到现
在,每次上课前我都自觉或不自觉的去厕所。这个习惯我是一辈子也改不了了。
    那时我拼命学习,除了为了我自己的理想外,也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可是心中她
的倩影也渐渐成了我负担,尤其是高三时,我已经很难在自习时静下心来了。两年后我
来了清华,她上了G大。如果大一那时候我死心就好了,可是我忘不了她,忘不了心中的
小兔子,也再也不能承受那种无言的痛苦。我去了她的学校,带着那只我保存了三年的
小兔子娃娃,带着那些迟到了三年的话,也带着一丝希望。
    她变了,我们没了共同语言,结局是,她一句:“你还是回去吧”打破了我的希望
,我心中的小兔子,不再那么可爱了·····。我走出了G大的校门。不知什么时候下
雪了,我闭上眼睛,伸出手,任雪花落在我手中化成水,凉凉的,是的,凉凉的···
·
                            二.  要伤心多久,我才能看透
                                 离开你多久,我才会放手
    那年,我一个人坐火车来北京,有一个女孩就坐在我对面,要知道第一眼,我就被
她深深吸引住了,不知道你能不能想象这一情景?一个短发女孩坐在窗子旁边,头轻轻
的靠在玻璃上,大大的眼睛望着窗外出神,一句话也不说,车外的矮矮的山丘,挺拔的
杨树,连绵的农田,还有在草原上散步的牛羊,都飞快的从她耳畔掠过。几个小时过去
了,她一直是这个姿势,像一尊完美的雕像。
    要不是有人提议玩牌,我也许就不会认识她了,她叫颖,是L大的,不是很pp,是很
秀气很灵气的那种女孩,而且巧得很,她和我学的是同一个专业,又同岁,她好多朋友
我都认识。那一晚是我这几年来最快乐的一晚,我们几个说呀,笑呀,看得出来颖也是
个“夜游神”,别人都困了的时候就剩我俩还在聊了,我惊讶的发现她和我的兴趣如此
相似。我们聊文学,从但丁,巴尔扎克,莫泊桑,托尔斯泰到泰戈尔,村上春树,昆德
拉到鲁迅,郁达夫,巴金到余秋雨,李敖,王朔。我们聊音乐,从巴赫,亨德尔到莫扎
特,贝多芬,肖邦到海顿,舒伯特,舒曼。我们还聊电影从"魂断蓝桥","乱世佳人","人
鬼情未了","与狼共舞"到李小龙,成龙,甚至 巩俐,张艺谋。开始时,我还可以说说
我了解的东西,后来呀,哪怕是一知半解的也拿出来侃上一番。真是个快乐的夜晚,3个
小时就这样过去了,我一点也不感到累,要知道在清华不乏许多才俊,在那些高手眼里
,我就是个文盲--书没读过多少,文笔更是不值一哂,聊起来一点意思都没有。而颖
却和我水平差不多,谈到没读过的书就直言没看过,对一些东西的评论哪怕是很肤浅也
肯坦言,有些即使某些我们都不了解的事情也聊得兴高采烈,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感觉油
然而生,把我在清华里的那种孤寂的心情一扫而空。我们还谈了一些校园趣闻,我还给
她讲了一些经典的清华里的笑话给她听,乐得她是前仰后合,这时我才发现哄女生笑不
是个很容易的事,你要很用心的才行。车厢里突然冷了起来,我拿出我带的仅有的一条
毯子,给了她,她笑了笑,趴在桌子上睡了。虽然我有些冷,可我是男生,怎么能让她
冻着呢?而且我……
    第二天早上,就要到北京了,经过一番思想斗争,我决定想法把她的电话要来。这
个决定不是说下就下的,我有一点害羞,更重要的是我怕再次受伤,真的,在大学里我
花了两年时间才忘记雪,才摆脱她的倩影给我带来的忧伤,烦闷,颓废。快下车的时候
,我就问她,她是不是要学“模拟电子电路”了,她说是的,我就先跟她讲模电如何如
何难,她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一副惊讶的表情,然后我就向她推荐唐竞新老师的那本习
题集,并说我有,可以借给她。于是在我俩一起坐地铁时,我就向她要了电话,当时没
有纸,我就把火车票撕成两半,互留了电话,我颇得意于自己的雕虫小技的成功,呵呵
,心跳绝对在150以上,
    以后,我以各种理由去找她,比如把我的笔记抄一份给她。平均一个星期去一次,
虽然每次光骑车来回就要花两个小时,可我还是乐此不“疲”。中秋我旷了课,跑到她
那去,送给了她一块巧克力,她也准备了一袋水果给我。那一刻,我觉得我真是幸福死
了。其实,我还是太幼稚了,一袋水果能代表什么呢?渐渐的,她感觉到了,我对她不
只是普通老乡之间的来往,她逐渐的对我冷淡起来,我约她“十一”出来,她婉言拒绝
了,这可是我第一次约一个女孩呀,我再送她什么,她也不愿要了,后来,她说,太远
了,我不用老来了。我感到压力顿时大增····
    那天晚上,正在下雨,我又去了L大,期望着给她一个惊喜,先给她打个电话,问她
有时间没有,颖说没有。无奈,我就告诉她我就在L大,她也只好见了我,可是见面的第
一句话却是:“你真的不用再来了”看着她不耐烦的表情,我的心一下子从天堂掉进了
地狱,因为我知道一个女孩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也知道这句话对我意味着什么··
···我走了,可是在走到L大的校门时我停了下来,一种不知名的冲动涌了上来,一种
自尊心受到伤害的愤怒,一种自己全心全意的付出却得不到一丁点回报的不平衡感充斥
了我的大脑。可是我成功的让自己保持了理智,我再次给颖打了个电话说我还有些话对
她说。见了面,我保持了男士应有的风度,微笑着很礼貌说:"我永远也不会再来了,我给
你写的笔记什么的用的都是这只笔,我把它送给你,我再也不想见到它了。”说完,我
把笔往她手里一塞,转头就走了,可是走了几步,我停下来了,脑海里回想着两个月来
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那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的回忆。“如果她没走的话,你就大胆
的向她表白好了。”就这样我下定了决心。轻轻的,我转过头,那短短的两秒对我来说
就像一生一世那么久,颖真的走了,是的,她真的走了,头也不回,渐渐的消失在雨幕
之中,也从此在我的生活中消失了。只留下我一个人,独自站在滂沱的夜雨之中,对我
来说夜从来没有如此黑暗过。
    那晚,我没有做一个老实的青年,我第一次如此放纵自己--我和朋友坐在大礼堂
前,大瓶喝二锅头,大口吸着555烟,大声唱着情歌,整个大礼堂前的草坪上充斥着我那
忧愁,伤心,无奈,孤独,歇斯底里,声嘶力竭的歌声。
                   “我是真的爱你,
                     爱到不灰心。
                     你也许难以相信,
                     所以离开我去证明。
                     我闭上眼睛,
                     天空变得透明,
                     阳光温柔蒸发所有泪滴,
                     不问回音让爱继续。
                     我是真的爱你,
                     爱到不成比例的专一,
                     疼惜你想飞的孩子气,
                     我用我的孤寂,
                     还你自由的呼吸。
                     我是真的爱你,
                     留在世界边缘呼唤你,
                     用我不够华丽,
                     却是唯一坚持的声音,
                     终于向你倾诉,
                     我是真的爱你。"
    “我是真的爱你···”我默默的坐在大礼堂的台阶上,好像颖就站在我面前。突
然一种酸酸的感觉涌了上来,泪水再也抑制不住,顺着脸颊流了下来,是的,我哭了,
我有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女孩而落泪。一时间我无法控制自己,大声喊着颖的名字,接着
痛哭,自言自语,眩晕,呕吐,安静···再一次,我尝到了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滋味
。静静的坐在那,我看着手中写着颖的电话号码的那半张火车票,许久,许久····
拿起打火机····
                            三.  没有开始的开始
                                       和
                                 没有结局的结局
       (本部分涉及到一个清华mm,以lina代之。大大简化了。)
    那是大一我刚来的时候,还没有军训,我的一个很要好的朋友mike对我说,他有个
同学叫lina的也来了清华,叫我帮他联系一下。那时,我连十食堂都不知道在哪,何况
是x楼。于是,历经一番周折,找到了原来近在咫尺的她--lina。
    第一次见面是在晚上,她背对着宿舍楼门口的灯光,我只能看到她的轮廓,只能听
到她声音。她的声音很好听,还有一点童声。她不高,好像是短发,瘦瘦的,看不出这
么一个娇小的女孩竟是个特别健谈的人物,虽然是我找她但是好像是我一直在听。呵呵
,真有趣。可是,直觉告诉我,lina是个牛姐,她说话很有层次,虽然看起来像个小孩
,可实际上精明得很,为人处世更是没的说,但又不是圆滑的那种。以后的了解也证明
了我的直觉没有错。那时我刚刚决定摆脱雪的倩影,我不要再像高中那样沉默寡言,我
要我的生活不再是阴云密布,我不要别人再说我是木头人,我要恢复到开朗活泼的我,
而与lina的第一次交谈,就像一道阳光透过阴云间的缝隙,照亮了大地。她在我的心上
留下了一个影子,那仅仅是一个轮廓,没有相貌的轮廓,当然还有那小鸟般的声音。可
是,我并没有对那时的她有什么特别的好感,那是因为,我不是一个一两次接触就可以
被打动的男孩,此外,那时我确实还没有忘记雪--那个“小兔子”。
    中间有过一两次交谈,这里就不说了。(但见到了lina的庐山真面目,不是ppmm,
淡淡的眉毛,好孩子气)
    对她有点好感是为了颖的事,颖和lina是中学同学,那次我去问她关于颖的特别的
喜好,我们谈了好一阵子。那是我第一次,了解到了lina的爱情观--也是我第一次了
解一个女孩的爱情观,我发现lina的感情好细腻,一向活泼的她那时显得特别温柔,那
是一种男孩无法抗拒的温柔。那时颖的事我已知道没戏了,不然我也不会找lina问颖的
喜好了。我同时也知道了lina从没谈过朋友····
    在颖的事情过去了一阵子后,不知为什么,我总是碰着lina,我俩都常在三段上自
习。一阵子后,我养成了习惯,上自习时,先占座,再打水,同时满楼找lina,当然即
使找到她在哪,我也不会主动的进去找她,更不敢去追她,因为,一方面她知道我和颖
的事,另一方面,虽然我对自己的实力很自信,我决不逊于lina,但是我目前的成绩虽
不在后面却也离优秀还有一段距离,而她是个牛人呀。我有无数次机会去关心她,可是
每次都临阵脱逃了,看着她正在感冒,我手里攥着好药可就是不敢上前去,对她说:“
hi,lina,感冒了,xixi,是不是又在自习室里睡觉时着了凉,那,给你药。怎么,不
要呀,校医院开的总是银翘,不顶事的····”
    唉,她曾经说过,当你经历一次感情失败后,你会变得犹豫不决,没了第一次那样
的勇气。当时我对她说,我是第一次,我没有这种感觉。而她白了我一眼,说:“好像
我经历过一样,真是的。”我们相视大笑·····
    几天前,我在三段看见lina牵着一个男孩的手有说有笑的,我知道那是她的bf··
···
                                      四. 爱情对我来说到底是什么
    我的故事也许也写完了,犹豫了一阵子才贴出来,主要是,文笔不好(怕丢人的说)
,此外说自己的这些事确实有一点难为情,而且我也不想让lina知道我对她的感受。
    本部分主要是说说经过以上的事情后我的感受哦。
    先说明一下,在我来看,我确实喜欢过颖和lina,以前的我也喜欢过雪,可是这些
都不是我认为的爱。因为好感,喜欢,爱是不同的概念。我认为,好感是进一步接触的
前提,喜欢是发现彼此的优点和彼此吸引的过程,而相爱则是在更进一步了解的同时,
发现彼此的弱点和缺点的过程,毕竟人无完人,只有彼此的心真正的融在一起,更重要
的是能体谅对方,理解对方,才是真正的爱上了对方,因为爱是一种永恒的感情,不是
吗?
    从这种意义上说,我还没有恋爱过,因为以上三个mm谁都没最后和我在一起,我甚
至连她们是否喜欢过我,甚至是否对我有过好感我都不知道。
    雪,是个美女,我到现在也没有见过比她更pp的mm。可是我知道,现在或是以后的
我并不会爱她,那时的我只是被她的外表所打动,有些人可能对我嗤之以鼻,说:“装
什么正经,不要吃不到葡萄,就说,我不吃葡萄,是因为我知道我不爱吃葡萄···”
或是“我就不信,如果人家来找你,你还不理人家”···  我要说的是,在我的爱情
观成熟后,外表不再是决定性的因素(xixi,只要不是特次,是吧,就行了),雪从某
种程度上说,像是一个花瓶。更何况像颖,lina都不是ppmm,我也是喜欢过的呀。颖是
个好女孩,我至今不知道,她到底对我有没有过好感,那段日子,像大多数失落的男生
一样,我也一直在检讨自己,到底我那点不好?我又不是特丑,也不是特矮,还是清华
的学生····而lina的事情更让我知道,我真真正正的是个普通人,像大多数的清华
男生一样,我骨子里也有过那种自大心理,事实上是我远没有那么多可以值得自大的优
点。曾经以为自己虽然不是才高八斗,半斗总有吧,文学,音乐,艺术我都知道一点。
实际上是那些东西大家都知道,根本不是或者大部分不是我的过人之处。我要尽全力在
剩下不多的大学生活去中完善自我,当然也不能作个清心寡欲的和尚,“一切都随缘吧
”(这是lina的话),只要自己有实力,有能力,有信心,有勇气,更重要的是有怀着
一个真诚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我就不信我找不到我所爱的gf。
    我要真心祝愿颖和雪找到另一半,也祝福lina永远快乐。
    最后,请允许我改写一下简·爱的一句话--我告诉你,是的,我不高,我不帅,
我还有许多缺点,可是这能剥夺我追求真爱,渴望真爱的权利吗?
                                        后记
    谢谢你看完我的文章,如果你觉的写的不好,那么我告诉你,你的感觉没错。其实
我自己也觉得写的特次,好像就是在简单叙述,语言,外貌,心理描写都太少,尤其是
动作描写几乎没有。
    可是我还是没有做改动,因为我觉得这种情感文章,最好保持原汁原味,只有这样
才能体现在写它的那一刹那的那种激情。
    想起刚考入清华时,意气风发,在第一次进这个园子的时候,在东门,我把一只脚
踏在校门内,另一只留在校门外,对自己说:“记住,你就要成为清华的学生了,这对
你一生都是个关键一刻,给以后的自己定一个目标吧。”,于是乎我就想了三条:
    “爸爸妈妈很辛苦的把我养大,初三的时候,妈妈失业,在家里一个月只有300元的
收入时候,也不曾对爱买书的我说过不,···虽然这些苦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可是
我又怎能忘记?我一定要让他们两位老人家过上更好的日子。
    其次,男子汉生于天地之间,即使不能干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我也要纵横于世,
尽显才华,我要为之努力,为之奋斗。
    而人生短短几何,我期望能有一双温柔细软的小手,牵着她,度此浮生。”
    呵呵,那一情景,尤在心头。几年下来,我少了几分锋芒多了几分韧性,少了几分
灵气多了几分坚毅。可是我还是“壮志”不改(这壮志是不是有点幼稚?xixi)。那些女
孩不只给我带来了快乐,痛苦。更给看重感情的我带来了几分惆怅,使我压抑,使我颓
废,我不要这样,于是写了这篇文章,也许就是一种表示决裂和摆脱的方式吧。
                              寂寞的鸵鸟总是独自奔跑,
                              孤独的苍鹰总是越飞越高。
                              年轻的我,
                              什么事都难不倒,
                              哪怕是面对怒海惊涛。
                              鸵鸟没有动听的歌喉,
                              但它总是跑在前头。
                              苍鹰没有美丽的羽毛,
                              但它一定飞的最高。
                              总有一天,
                              我会像鸵鸟一样,
                              在辽阔的草原上,
                              纵横驰骋。
                              总有一天,
                              我会像苍鹰一样,
                              在蔚蓝的天空中
                              自由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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