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end (情剩), 信区: Love
标 题: Re: 先结婚后恋爱!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6月22日10:05:24 星期四), 站内信件
其实。这到也不见得不是件好事!!!
我们的父辈,祖辈,
不就是这样过的吗?
但是,他们的感情似乎是要比我们现代的年轻人稳定得多!!
【 在 hitlsb (小可) 的大作中提到: 】
: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 记不得多长时间了,已经从失恋的痛苦中解脱了出来,
: 可那刻骨铭心的爱,却再也不会到来!
: 以后只能奉行,
: 先结婚后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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