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foxin (fox), 信区: Man
标  题: 幸福,无关浪漫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Thu May 16 08:12:13 2002) , 转信

                              幸福,无关浪漫 


文章来源: 裙裾飘飘 于 2002-5-15 7:42:00:

冰淇淋 
                  
  春天是吃冰淇淋最好的季节。 
  喜欢在傍晚,或者华灯初上,沐浴后,从家里出来。楼下的几株大柳树把长长的枝条
撩拨到我的头发上。他穿着纯白的小T恤,一件松松的格子衬衣,而我是长到膝盖的小白裙
。牵着手,落落地笑。 
  我知道那间店一定还开着,而且因为它的冰柜温度比较低,冻出来的冰淇淋最好吃。
对店里的小姑娘说:“要两支超级可爱多。”她已经认得我们,就亲切地笑一笑。是要椰
肉口味的,巧克力,还是草莓酸奶?挑了好久,才认准一支,拿到手里开始吃后又觉得他
那支比较好,嚷嚷着抢过来,一边急急地啃吃,一边眼睛又乌溜溜地盯紧他的手。他宠溺
地抚抚我的发,把蛋筒底下最好吃的巧克力给我。 
  夜风凉凉的,吹到裸露的皮肤上,像拂过丝绸一般。卖菠萝的小贩生意很好,忙着削
皮,菠萝清爽的香味散发在空气里。早熟的樱桃、枇杷,颜色鲜明地摆在摊子上。几个旧
书摊,围着翻看的人,疏疏落落地问几声价。几个学生模样的人,穿着另类的服装,背着
小包,手里拿着零食。几对情侣亲密地依偎着,旁若无人。夜排档开始摆出来了,但是生
意还少,几盘净菜在炽亮的灯下闪光。铁板烧传出烤饺的香气。 
  而我们站在文一路上吃着冰淇淋。 
                  
  有一天一个朋友对我说:“我请你去天使冰王吧?”我问在哪里?他诧异说你在杭州
这么久都干什么了?这都不知道,那知不知道雷迪森、哈根达斯? 
  他叹气说,像你这样的女孩子一天到晚呆在家太可惜。 
                  
  那么待在哪里? 
  其实我在那儿吃过一次冰淇淋,最普通的那一种,裹着浓重的巧克力。味道并不好,
甜甜腻腻的,还不如小时候吃的四毛钱一支的“膨化”。坐着大沙发,听着音乐看着热带
鱼,有侍应生服务,在这样正儿八经的场合吃冰淇淋一点儿都没有乐趣。而且好贵,即使
是别人请客,我也不喜欢吃这么费而不惠的东西。 
                  
  今晚下雨了。这暮春又降到初春的温度。十点多了,我倚着床头有一眼没一眼地看电
视,他在玩电脑。我把苹果啃成了老鼠咬过的形状,一会儿上面的牙印就被氧化成了焦红
色。打开一本他给我买来的《收获》,读完一个短篇小说后,又因为里面可怜的瞎子老人
而不快乐。噙一颗酸酸的话梅在嘴里。有点困了。 
  我说:“想吃冰淇淋了……” 
  他说,那我们出去买? 
  我又犹豫起来,睡衣也穿上了,天色又这么黑了,外边好冷…… 
  他笑着拉起我的手。于是我们就撑了一把伞,踩进水里。 
  “记不记得?以前我们也是这样冒着雨,去麦当劳门口的厅子里坐着吃甜筒。那时候
的这个时间,差不多应该说再见,可是我们现在仍然在一起,不需要说再见……那时候我
们没有地方去,现在有了一个家,可以避雨……” 
                  
  店还开着,小姑娘睁着惺忪的眼睛接待我们。我打开冰柜,挑了一支,就大大地咬了
一口,含在嘴里。香浓的奶酪味,真好吃。他撑着伞,俯身就着我的手吃冰淇淋。雨被店
里的灯光染得透亮,从伞沿滴下来,从他的额发上滴下来——他把伞都倾到我这一边了。
他湿润的睫毛也一闪一闪的。 
                  
  他用自己的一支来交换我的半支。我急急地抢过来,生怕他反悔地低头猛咬,一边抬
眼防备地看他。他纵容地笑。我说:“咦,你的多,我的少呀,你都不知道?”他作出一
脸无知地道:“不知道啊。”等到我吃完了,他又把手里的半支递给我,“吃吧,小熊,
吃了我们还要赶路呢。” 
  我被赶路两个字逗笑了。 
  有冰淇淋吃,好幸福。 
                  
                  
  玫瑰与饭团 
                  
  一个月前刚刚过了相识一周年纪念。 
  记得一年前的那个夏天晚上,在西溪河边与他见面。我从自修室里出来,看到他,他
一头的汗。这个傻子,不知道“永和大王”到处都有分店,加班结束后特地跑到我们经常
去吃的西湖边的湖滨店给我买来一只饭团。我书看得正饿,兴高采烈地吃着,他又到灌木
丛中,抱出来一捆玫瑰……我没有用错量词,真的是一捆,数不清有几十枝,全都是花骨
朵,没有一丝配草,也没有彩色的包装纸,只用一张大报纸裹着。听到他说:“饭团和玫
瑰一起送你,只是想告诉你,现实与浪漫是可以并存的……” 
                  
  我就笑了。抱着玫瑰,吃着咸饭团。 
                  
  听过朋友说我无数次:“呵,你可真不浪漫!” 
  我想是的。生命中出现的第一个追求者是一个校园诗人。他几乎每天给我写一首诗,
那些动情的句子我到现在还记得。他托住在我隔壁的他同班女生早上的时候给我一张小纸
条,上面写着一句问候。他的死党们在校园里喊着我的名字,告诉我他爱我……但是仅此
而已。我现在常常想,如果那次当我病着,他给我买药,帮我倒一杯水,而不是爬半天的
山去寺里替我请愿,也许现在的情形就会改变。 
  我就是这样现实。 
                  
  其实我不喜欢玫瑰。那些过分嫣然的花瓣是注定要迅速地凋谢的。我把它们放在寝室
里,插进床头的大玻璃瓶,去图书馆的时候就很犹豫,一去一天,回来它们总是要更憔悴
一些,像一些没有人陪伴的美丽婴儿。我把它们放在纱帐的顶上,睡觉的时候就可以看到
,会做一个芳香的梦。但是邻床室友有意见,她说太沉了,把她那一边的帐子都压得耷拉
下来。对床的室友则偷去了一枝,把花瓣一片一片扯下来,嘴里还学电话剧嘟囔着:“他
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令我啼笑皆非。 
                  
  咸饭团,是我的钟爱。那些米一粒粒都很精致,香味扑鼻。用竹签卷好了,夹着一些
香酥的馅。 
  看书时不觉得饿,一停下来,低血糖的我便头昏眼花了。接过他手里的食物,闻到熟
悉的香味,心就暖暖起来,吃饱了,全身心都安定下来。倚着他,微微地困倦。 
                  
  我们经常在西湖边玩,也经常买这里的咸饭团。有一天他问店主,饭团可以保存多久
?我说,你问这干什么?他不说话,低着头,眼睛黑幽幽的。沿着湖边走了好久,他才说
:“你回了椒江之后,我每个双休天,都会买了饭团带过去看你。” 
  我的眼泪就掉了下来。虽然天天见面,笑得仿佛忘却了所有隐忧,但现实的压力却不
容喘息。我已近毕业,爸妈坚持要我回去,已经找好工作,而且不肯接受他;他刚刚来到
杭州工作,还没有渡过试用期,没有能力留住我。分离就在眼前。我总以为湖畔的桃花一
谢,就场缘分就终结。 
                  
  卖花女迎上来,他要送花给我,我拦住不要。 
  以前看到过一句话:“我知道世间的一切美丽都是稍纵即逝的,用不着玫瑰再来提醒
我。” 
  不爱这些,比如玫瑰,比如水晶,比如烟火。 
  这些就好像上天意外的馈赠一样,当它心血来潮地收回去,你是一点怨言都没有办法
有的。当我得到爱情的时候,我是多么惶恐,只害怕自己的资质,不配有这样的好运,只
担心自己稚拙得留不住,担心它太美,美得不真实,又觉得轻轻地转移一下视线,都是辜
负……我动不动就想向现实妥协,宁愿自己亲手画上一个句号,留一份完美的惦念。 
                  
  然而他是这么坚信,这么努力。出色地工作,并且每个双休天都来看我,毫不心疼昂
贵的路费。有一次车出了故障,在路上一天一夜。我们刚刚见面,就该送他上回程的车了
。分离的凄楚,紧紧盖过了重逢的喜悦。可是他说值得,只要看我一眼,就值得。 
  当我动摇,他只是握紧我的手,沉静地微笑。 
  而爸妈竟然就喜欢了他,把心爱的独养女儿信任地托付到他手上。 
  第二年春天,我们一起看新开的桃花。一起吃咸饭团。卖花女仍然四处兜售玫瑰,但
我们互视,轻轻一笑,牵手走开。 
                  
                  
  居家宝宝 
                  
  我习惯于待在家,侍弄花草,把小屋弄成我想像中的样子。倚在软软的床上,吃水果
,看书,发呆,或者上岭收柳叶,发文章,与朋友浅浅地聊几句天。我没有个性鲜明的衣
服和言谈,容易满足得像一只有红萝卜吃便开心不已的兔子。 
  在洗衣机旁边细细地揉搓着领子和袖子,然后扔进去,听着它发出均匀的运作声;把
散乱的东西一样一样地归整,即使过不了几个小时又会盖地铺天;偶尔会很烦洗碗,不过
却喜欢做菜,捧着一本微波炉食谱投入地看,仿佛那是一部武林宝典。 
  因为怕染上油烟,我就穿上围裙,系上头巾,把布片都包裹到身上。他一开门就惊讶
地道:“谁欺负宝宝了?”我说,啊?他说:“不然的话,你怎么受了刺激,把自己打扮
成这个样子?” 
                  
  接下来我就献宝一样地把精心准备的菜端出来,托着腮,等待他的赞叹。看他吃得那
么香,心里就很有成就感。碗不想洗,搁到明天也无所谓。帮他解下领带,脱掉西装,换
上刚刚买来的休闲服,欣赏他与“白领”完全不同了的大男生形象。 
  他捏捏我的鼻子说:“好了,现在该吃酸奶了。作为一头小熊,你怎么能不吃酸奶呢
?”我就歪着头笑。他说:“作一个无辜的样子看看!”我就睁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
他。他连忙把我抱在怀里,哄着拍着说:“哦哦哦,不是你干的,我知道那罐蜂蜜不是温
妮偷吃的……” 
  然后轮到我说:“做一个固执狗狗的样子看看!”又笑他:“想不到你的眯眯眼睁起
来还蛮大的。”他作势打我,我开门就跑,因为到了邻居或路人面前,他就永远是彬彬君
子的样子,任我揶揄戏弄,只是好脾气地矜持地微笑。 
                  
  我喜欢逛超市,门口的大超市足够耗费一两个小时,他拎着购物篮走在我后面,我把
明天要吃的用的东西全部都买齐,这样如果愿意的话,又是一天不必出来。 
  然后我们回家,他喝着茶,开着电视,翻今天的报纸,我一件一件地打开零食吃,嘴
里叽叽咕咕地对他说些话,他只是下意识地应,全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我也不介意他听
清没有,只要有个人听就够了。我看书很没有耐性,每一本都是半开的,而且到处都搁着
两三本。写文章也是一样,文档里回收站里全是不成片段的开头。也许刚开始的时候有过
一个精美的构思,但是听到电脑的嗡嗡声我就语塞了,又因为贪恋它的快捷,不再习惯用
纸。这个时候我就怨声载道,挑剔他,和他过不去。但是他安逸地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
玩“足球经理”,只自言自语地说:“小熊火了,小熊怎么又火了呀?” 
  他劝说我投稿,我就说他俗。但收到录用通知却又很开心。结果他催我去领稿费,我
又说他俗。 
                  
  我写文章的时候他从来不打扰我。知道我怕噪音,就静静地走动,给我泡一杯鲜柠檬
茶,搁在右手边。有时候外面在下雨,淅淅沥沥地,窗子的缝隙里渗出一点凉意,但是屋
子里弥漫着一种令人安逸的温暖气息,让我不由地便感动了。这个时候我写下的句子就都
很柔软,没有棱角,带着一种淡淡的慵懒。 
                  
  当他看书的时候我也很安静,卧在床角翻杂志。被褥里带着白天晒过的阳光的味道,
他翻动书页和击键的声音稳妥平和。我们只浅短地交换一两句,然后又无声。我偶尔会望
着他的侧影,目光温柔地顺着他的鼻梁滑下去,抚摸他漆黑的鬓角,微卷的发。他在这里
,我的心就是安定的。左右都是熟稔的事物,一件一件都是属于我们家的摆设,在这里我
从不想远行,那些关于海洋大漠的旅程从来不是我的梦想。我的一切归属只在这里,小小
的屋子,温馨的气氛,一个他。 
                  
  他喜欢看球赛,极力地引起我的兴趣。但我仍然一知半解。不过我可以在他饿的时候
给他做宵夜。买了羊肉串和鸡心,放在微波炉里烤,七八个小瓶子,胡椒,辣酱,咖哩粉
,纷纷往上面撒。这是我爱玩的游戏。端出来,倒两杯酒,在他看得眉飞色舞的时候与他
对饮。 
                  
  有时我也喜欢上街去吃许多小吃,牵着他的手,从翠苑走到文一路那一头,一路走一
路吃,逛逛夜市,开心极了。然后回家,又是一份温暖的愉快,陷在被子堆里,和他窃窃
私语。 
                  
  许多个夜晚就是这样滑过的。不知不觉,就一年了。当我翻到从前的聊天纪录,看着
一行行挣扎而苦楚的句子,便会疼惜从前的我和他。那时候未来是多么无望,有那么多阻
碍在拆开我们,但终于,都过来了。一切都归于平静,但不是越冲越无味的茶;而是酒,
酿制中,不断地投入新的关怀与爱。 
                  
  幸福,无关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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