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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说得不好意思,我真正爱上丈夫是在结婚前一天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Mon May 27 15:20:18 2002) , 转信
作者 : 潇湘尘影 转自 : 中青在线
说得不好意思,我真正爱上丈夫是在结婚前一天。
在这里,我首先得介绍我们两个人的情况。我们两人认识的时候,我21岁,刚刚大学
毕业。读书期间,可是个标准的乖乖女,除了学习,什么也不知道。毕业之后,就想,可
得找个男朋友了。而老公,已经参加了几年工作,他是想,“我得结婚了。”在这里,我
得提醒诸位,我们俩的想法完全不同,我是找“男朋友”,只想谈场恋爱,结婚对我来说
,太遥远。老公要的是“结婚”,找的是“老婆”,不是“女朋友”。
老公家里环境不好,属贫下中农,家在农村,弟妹都在读书,一个大二,一个在复读
。而我呢,父母都有份稳定的工资,用他的话来说,是小资产阶级。
现在想想,他是有点欺骗无知少女的,我涉世不深,完全不知“没钱”是什么滋味,
当时在我的眼里,没钱只是把吃三块钱的盒饭改吃一块钱的馒头罢了。所以,当他说这几
年来,是如何省钱,如何支持弟妹读书,我真是感动不已。全没想到,他的言下之意是我
很穷,如果结婚,是没钱买房子的,甚至没钱买电视的。果真,现在没房子,也没电视。
当时有点儿自鸣得意。裙下有几个臣子,他只是其中一个,我在他们之间玩着一场有
趣的平衡。全不知一场危险已经来临。
一天晚上,他把我邀出去,说有事有说。我歪着脑袋笑嘻嘻道:“你有什么话要说?
”“你要告诉我什么?”他后来才说,他当时以为我对他也有意思,说出这种话来是在鼓
励他。天可怜见,本小姐只是在逗人玩呢!在我眼里,这家伙只是个傻小子。我虽说不象
别的姑娘一样,私下就描绘出心中的白马王子是什么,但绝对不是他这样。不过,这是个
傻瓜,当然可以随便怎么说啦。现在才知道,原来我才是傻瓜。
那天晚上,只记得他一句话。他沉默了很久之后,才说:“我要你做我的女朋友,也
就是说,我要你做我的夫人。”心中一动,平常行事如此谨慎的人,在互不了解的情况下
,就敢在求爱时候,同时求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应该很安全吧。想起了电影中的某些
情节,于是,我笑着把手放在他的手中,不是有句这样的诗吗,“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
各位想必也看出,这个故事开头并不好。我当时并不爱他,只是被感动了。后来,又
发生很多令人感动的事。从生活上来说,他可以说是无微不至的。我这个人容易掉东西,
偏偏又是个近视眼,所以,从来不配很贵的眼镜,怕掉了浪费钱。他就配了两付,说什么
,掉了一付,还可以用另一付去找。
那段快乐的,挥惑青春日子很快就过去。随后,就经历了一些事情,这是很多年轻人
都有过的,失业,找工作,被解雇,再找工作,辞职,还有半工半读。不过,比很多同龄
人要幸运的是,有一个人始终在帮助指点我。他年纪大不了多少,却颇晓人情世故。有他
在,也没吃什么大苦头。但亲人朋友们大多不赞成,我们有很多距离,学历,家庭背景等
,俩人压力也不小,经济,事业,还有家庭,无一不在使我们象陀螺一样,不停的旋转。
在这期间,我们的关系竟仍然在一步一步发展。这其中大半得归功于他。我们要见面必须
坐两三个小时的汽车,为了来看我,他常常趁休息在早上五点钟坐车来,陪我在街上游荡
一整天后,晚上再去住那十块钱的旅馆,然后第二天早上又坐五点钟的车赶回去上班。在
这种情况下,怎么好意思去另找他人呢?何况要操心的事实在太多,不想在感情方面再劳
心伤肺了。有个人能一直陪你也不错呀。就这样,这段被大家不看好的,也被我不看好的
感情,尽然继续了四年。
但是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总忍不住问自己“我爱不爱他?”对他,我没有那种火一
般的热情。我们经常分离,但很少有伤心的时候,全没有诗词中的那种“执手相看泪眼”
的意境。我们也一点都不象小说中男女的那样如痴如醉,只是,尽量能多见见面,要知道
,有两个人一起面对困难,总比一个人要面对好。可是这毕竟是我的初恋,怎么能就这样
开始初恋呢?
这个问题,问了几年,直到去年底才知道答案。我是今年初才结婚。
终于决定结婚了。为什么愿嫁给他?原因两个,一个是谈了四年,第二个是因为房子
。这四年,除了失恋的滋味以外,其余大都体会过。看了太多的分手,今朝还热情似火,
明日就各奔东西,这样的事还少吗?虽说在心里有点羡慕他们那种爱得痛痛快快,但我可
不想再花四年去找个男朋友。还有房子。就象很多夫妻一样,如果有那张纸,就可能不花
多少钱,就有个两室一厅。房子,房子,中国有多少男女因为房子走进这座“坟墓”。而
我呢,在走进这座坟墓之前,却仍然不知道坟墓外的阳光到底有多灿烂。
俩人都忙,只有在过年那段时间办好结婚手续。商量好先到农村去举行一个简单的仪
式,以安慰他家中的老人。过两年后,经济宽松些,再在城中另办一个婚礼。谁知道,这
个简单的仪式成了我终生的回忆。
在那几天,发生了两个小插曲。第一个很简单,我拐脚了。只记得,当一下汽车,就
碰到他家人的热烈欢迎,怕旅途劳累,大家强烈要求先到路边的小店休息休息。正在推辞
的时候,就拐了脚。这是怎么拐的脚?我穿了一双才买的华伦天奴平底靴。难道是因为本
人这脚只穿得便宜鞋?不过,俩人都不太慌。很简单,我走路一向不踏实,经常拐脚的,
经常拐,就经常恢复,他也习惯了。但是,他家人就紧张了,盼星星,盼月亮,盼来盼去
,却盼了个瘸腿的新娘子,这可怎么得了。拿红花油的,拿热水的。一下子,都来了。只
好忙不叠地说:“没关系,很快会好的。”不知说了多少遍没关系,众人总算退去。我只
是泡了个热水脚,虽说是有点疼,不过,明天一定会好的。
婚礼虽说比较仓促,还是想选套婚纱,所以在我的坚持下,第二天一大早,就得到县
里去,还有些结婚的东西没办齐呢。那是在腊月份——最冷的时候,天空中下着小雨,凛
冽的寒风呼呼地刮着。这是一年中最不适合出门的时间。
其实脚还是有点疼的,为了让大家放心,仍然说:“没事,没事,已经好了。”终于
走出了送别人群的视限,就叫起来。“哎哟”。他急道:“耐心点,耐心点,过了这条路
,就有个大夫。”天啦,这路这么长,还要走这么远,又是下雨,又是刮风。这路,简直
不是路。在冬天的农村住了一阵子之后,才知道城市中那些柏油马路有多么漂亮。真可惜
了这双华伦天奴的鞋子。就在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第二个插曲来了,还是很简单,我
又拐了脚。
这一下,可真是撕心裂肺,我再也不顾淑女风范,大声叫起来。
“别去了,反正没婚纱也可结婚的。”他慌了。
胡说,没婚纱可不能出嫁。
“要不,背你。”背?看看这条路,可真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可不能让他背着而走
过,那样只怕不到半路上,俩人就一起摔到田里去了。算了,还是走吧。
于是,他右手紧紧搂着我,左手撑着伞,低头看着路,搀着我继续走。突然觉得不大
疼了。看看这满天的风雨,看看这泥泞的乡间小路,看看身边这个只顾低头的男人。他个
子不高,黑黑的皮肤,小眼睛,大嘴巴,实在不英俊。他正皱着眉头,抿着嘴唇,低头紧
盯路上的石头泥巴。“小心点,这里泥巴多。”他看也没看我。但我象没听到他的话似的
,突然大笑起来。
“哈哈……”。
那是一种彻底地,完全没有风度地,放肆地笑。
我在笑这风雨,笑这难走的路,笑我的脚。在这世上,新娘子在婚礼前能连续两次拐
脚的,可还真不多见。
“哈哈……”。
其实,更多的是在笑我自己,我呀,真是天下第一号大傻瓜。这四年来,我早已在相
互扶持的过程中不知不觉爱上了他,而我,还去苦苦追寻着那种肥皂泡似的风花雪月,全
不知身边早已有了这种可以经受时间考验,比小说中描写的更为美丽的爱情。
就在这一刻,我终于理解了佛家的“顿悟”是什么意思,四年心结一旦解开,实在是
全身轻松呀。所以,我继续地,不顾旁人地,哈哈大笑。
“哈哈……”。
整整那条泥巴路,都撒满了我的笑声。
那实在是一副非常有趣的画面,一对青年男女,在风雨之中,相互搀扶,男的只顾低
头看路,女的,却不顾自己的拐脚,仰头大笑。
笑完之后,我非常难得地在他耳朵边说:“老公,我爱你。”只记得他的回答是:“
你小心点,再走几步,就会有医生了。”
后来呢,后来,我们举行了一场非常热闹的婚礼。我领导了村中的服装新潮流,穿的
虽说是临时挑选的婚纱,却仍然是美丽动人。村中人都来看这个城市里来的新媳妇,他们
说我是所见过的最漂亮的新娘。晚上,在那个简陋的农家客厅里,举行了一场热闹的舞会
,我还跳了一段非常疯狂的舞蹈。当然,没有跛着脚跳,虽说其实是缠着绷带的。
现在呢,我们的结婚还是没换来一套房子,只好在租的房子里写下这篇文章。我还可
以毫不羞涩的告诉大家,我称丈夫“亲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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