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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wanderer (漂亮朋友), 信区: Man
标 题: 女性婚前性行为心理动机的十个误区
发信站: 紫 丁 香 (Thu Nov 18 17:07:26 1999), 转信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ife 讨论区 】
【 原文由 dimly 所发表 】
婚前性行为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性科学研究按照性欲满足程度的分类标
准,将人类性行为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核心性性行为,即两性性行为:二
是边缘性性行为,如接吻、拥抱、爱抚等 ;三是类性行为。本文所指的婚前
性行为属第一种范畴,它是指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发生的性交行为。其特点是
双方自愿进行,不存在暴力逼迫;没有法律保证,不存在夫妻之间应有的义务
和责任;容易产生一些纠纷和严重后果。在我国,婚前性行为是被社会舆论、
道德所反对的,是不允许的,“是一种性罪错”。大量资料表明,婚前性行为
的主动者多是男性,但其直接受害者却是女性。由于这种行为是男女双方自愿
进行的,各自都存在一定的心理动机。为了维护女性的利益,促进婚姻的和谐
与社会的文明发展,本文仅就女性的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与婚前性行为给女
性带来的严重后果,作以分析,以其指导女性在恋爱过程中要理智相爱,尽快
走出这个爱情误区。
根据近年来大量调查资料分析,女性在婚前性行为的心理动机方面,存在着许
多偏激的观念和想法。笔者从性心理学、性社会学的角度将之概括为以下10个
误区:
1、追求所谓“新”的恋爱方式
九十年代的中国社会,已进入高层次、快节奏、多色彩时期,生活方式在改
变,恋爱方式也在变。有些青年错误地认为,九十年代的变爱方式就是动辄
发生性关系。有的女青年说:“常规的爱不完整。真正的爱,应该体现出博
大。既然爱他,那我什么都可以给他。”“爱就该给被爱者自由,何必等到
结婚以后。”“巳经九十年代了,含情脉脉没意思,我要走在历史的前面”
等。在追新潮的心理支配下,她们很快从初恋进入到热恋,由边缘性性行为
上升到核心性性行为。如痴如醉地拥抱、亲吻、爱抚激发起性生理本能的强
烈冲动,使理智巳难以抵御。有一项调查发现,44.67%的女性在半年之内发
生了多次性关系,其中50.33%的人表示愿意,80.33%的人认为这是个人的事。
按我国性道德规范,男女恋爱期间的性行为,最亲密的形式也只能是接吻、
依偎、爱抚,只有在婚姻关系得到法律保护的条件下,方能发生性交行为。随
心所欲的“新潮”行为是缺乏责任感的表现。
2、崇尚种种性自由观念
近几年来,随着西方文化思潮的涌入及我国性文化的时而泛滥,冲击了有着很
深文化积淀的传统性道德。有些青年人盲目崇尚西方的种种性自由观念,想冲
破所谓传统性道德观念的自我意识非常 强烈。有的女青年说:“我们正面临
八方大潮冲击,再理智的女性也会感到困惑——”道德的音乐盒巳安抚不信当
今一些青年人矛盾痛苦的灵魂与肉体,她们的性观念己和原始本能需要划上了
等号。因而,有些女青年认为“即然巳成熟了,那么满足自己的欲望是生理需
要。”有的说:“只要自己爱的快乐就行,”也有的说:“怀孕怕什么,性爱
没有罪,”“女人不作一回人流不算一个完整的女人。”在调查中,有32.67%
的女性认为“贞操不很重要,”有19.7%的性交后根本无所谓,并说“就那么回
事,”等等。观念一变,行为随之而变,当她们的爱情还处于不知道如何理智
地去驾驭生活之舟时,就被欲火烧得不攻自破,发生了不该过早发生的性行为
,有的与男友周期性地发生关系,有的虽巳预感到两人不可能最终成婚,但那
种特殊的关系仍一如既往。扭曲的性观念使扭曲的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结
下了“不负责任的恶果。”
3、满足对“性”的好奇与探秘心理
在当今文化环境中,性巳渐渐撕去了遮遮掩掩的面纱。对于有些女青年来说,
已不是“谈性色变”,羞于启齿,而是谈性欲如同谈食欲似的轻松、正常。但
由于许多书籍刊物偏重于性器官、性生活内容的介绍,性心理、性道德教育贫
乏,加之影视中性审美镜头的增多,以及马路、大街上搂腰搭肩,抑或拥抱、
接吻现象时时会映入眼帘,这种文化氛围使少女时期对性的朦胧意识和好奇心
理,更加深化与现实化,由原来的对男性性生理的比较无知、两性单独在一起
为什么会充满甜蜜感、性交怀孕是怎么回事等,发展到已不满足于书刊上所介
绍的和影视屏幕、马路大街、娱乐圈、月光下所目睹的,而是要亲自去尝试、
探秘,以至于在恋爱期间,有时主动好奇地提出或不拒绝男方提出的性要求。
调查表明,有64.3%的女性一时好奇冲动发生了性关系,直到怀孕不得不流产时
,才后悔莫及。
4、感激男友对自己的倾慕爱恋之情
虽然她们也懂得女子贞操十分重要,绝不应该轻易奉献,但在男友倾慕爱恋之
情的不断激荡下,便坚守不住防线。有的或因男友对自己殷勤倍加,在学习、
生活上给自己以极大地帮助,或因男友为自己亲属解决了许多困难而作出了很
大的牺牲。常常感到余心不安,加报感激之情由然而生。当男友提出性要求
时,担心拒绝会伤害他的心,于是把满足男友的性要求当作感激他深情厚意的
回报,这类情况在调查中占18.3%。
5、消除男友对自巳为放心的担忧感
有的女子感到男友符合自已的择偶条件,是理想中的“美男子”,一见钟情,
大有“过了这村没有这店”之感触,在恋爱过程中表现主动。然而,对于有些
男子来讲,女方越主动,他反而自视过高,甚至产生对女方不放心的担忧感,
过于谨慎起来,态度模棱两可。为了表示自已的真诚,有的女子便急匆匆以身
相许,有的为了不被男方抛弃,也采取了这种所谓“能栓住男人心”“以性锁
情”的既不成熟又不明智的拙劣之举。
6、使爱情关系升级
许多女青年把“性”作为衡量爱情的尺码,认为只有性方能维持爱情、发展爱
情。有的认为,婚前发生性关系是恋爱的程序化要求,必经之路,提早发生,
可以早日确定关系,使爱情升级、深化,加固双方凝聚力。在这种性爱观念的
支配下,她们过快地献出了自己的全部。
7、维持婚约关系
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发生婚前性行为的青年男女中,有90.7%是明确约婚
关系,但因种种缘故,如无住房、经济困难、工作不在一起、不到法定的最
低婚龄等,迟迟不能结婚。为了维持这种婚约关系,双方经常发生性行为。
8、了解男友的性功能
研究指出,这类动机多见于大龄未婚者。她们深感择偶之不易,也期望婚后能
美满幸福,因而对结婚持慎重态度。她们愿意与自己满意的恋人在婚前性交,
以了解对方的性功能。
9、拒抗环境阻力
这是爱情心理发展过程中的反向效应。恋爱中的青年男女,当经过一番了解确
定下爱情关系后,总希望得到周围环境中的人、特别是父母亲朋的支持和赞许。
但如果遭到意外的粗暴干涉,他人干扰、父母竭力反对、亲友百般阻挠,他们
不但不终止恋爱关系,反而更热情、更密切,以“生米煮成熟饭”的既成事实
来拒抗这些阻力,促使恋爱成功。
10、换取虚荣心
当今社会,随着商品经济大潮的不断冲击,部分女青年虚荣心极强,产生了严
重的攀比心理和追求高消费,其“恋爱”标准趋于“郎财女貌”,有些人为了
追求性了享乐,讨取美貌女子而不惜挥金如土。于是,有的女子为了满足自己
的虚荣心,不惜以肉体换取财物,很快献出了女性“第一次”,也有的在金钱
的诱惑下,“爱情”不断地转移,导致“来历不清”的怀孕。
以上是女性婚前性行为心理动机的10个误区,它反映出青年女性在性认知、性
意识、性观念、恋爱观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性、片面性,应当引起教育、社会
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婚前性行为使男女双方在性欲和其他动机方面都获得了一定满足,但人在情中
不知迷,乐极生悲,祸起于喜。从近年来全国部分地区对未婚人流者的调查结
果来看,婚前性行为给当事者,特别是直接给女方所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毋庸置
疑的。
1.给女方心理带来极大压力
婚前性行为的发生,有时是女方主动提出的,而更多的是男方要求女方迎合或
抵御不了,但事前事后心理状态大不相同,它给女方造成的心理压力如恐惧、
自卑、冲突等接踵而来。调查发现,有27.3%的人性交后怕怀孕,21.3%的很懊
悔,21%的惧怕败坏名誉。在接受人流手术时,怕手术痛苦者48.4%,不敢告诉
家长者17.3%,不在乎者13%,手术后怕产生后遗症的62.3%,怕失恋后不易再
找对象的20.7%,无所谓者17%。
2.给女方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在不想生育的前提下受孕,其补救措施就是人工流产。对婚前性行为者来讲,
人流的不良后果有三:一是不能正常地恢复身体的健康状况。有的女青年为了
不让别人知道,做完手术后不休息,立刻去上班、学习,严重影响了健康状况
的恢复,甚至导致大出血;二是容易损伤生殖器官,出现意外事故。有的青年
不敢去医院人流,找那些江湖医生,在极不科学的条件下施术,使生殖器受到
很大损伤,有的甚至送了命,也有的遭到品质恶劣的江湖医生的凌辱,身心均
受摧残;三是引起许多并发症。医学研究和临床资料表明,人流对女性可造成:
月经量少、闭经、性冷淡、不孕,再次妊娠易导致流产、子宫内膜异位症、生
]殖器官炎症、前置胎盘,胎盘粘连植入、子宫穿孔、产后大出血、甚至引起
宫颈癌等。
3.使恋爱关系出现不利于女方的发展趋势
在未发生婚前性行为时,恋爱双方是相互平等、自由选择的关系,可发生之后
情况则有所不同:一是双方吸引力比过去逐渐减弱。原以为两性关系很神秘,
现在变得“不过如此”,过去的光彩、魅力显得不夺目,不充满力度了;二是
女方再选择机会减少。原来男方十分迁就女方,自女方委身于他之后,便以为
“她再也离不开我了”、“非我莫属了”,故对女方开始态度随便、任意支配。
反之,女方则因把贞节已交给他了,“已经是他的人了”,可又担心男方改变
初衷,唯恐被抛弃,于是对男方一再迁就、容忍,即使发现他有较大缺点,可
事已至此,只得将就成婚,贻误了终身大事。调查表明,性交后女方想报复男
方的占10.7%,既悔恨又摆脱不掉男方的占21.3%,其缘概出于此;三是使男方
对女方的猜疑开始萌生。恩格斯曾讲:“性爱是排他的”,女性如此,男性也
不例外,男子总希望女友只信任自己,对自己开放,一旦与之发生关系,便又
开始猜疑女方,“她对别人是否也这样?”若女方过去已谈过几个对象,这种
疑心就会加重,或导致中止恋爱关系,或婚后生活不和谐。
4.使新婚蒙上阴云
新婚是人生最快乐的事件之一,但婚前有过性行为或新娘子已有孕在身,这样
的新婚就会失去应有的欢乐,蒙上一层阴云。从新婚夫妇而言,双言已没有新
鲜感,只不过走走形式;周围人也会有议论、看不起,以为“有伤风化”。虽
然传统观念中有些东西比较苛刻,但要一下子扭转“国情”、对传统文化进行
扬弃并非轻而易举。
5.给婚后生活造成诸多不愉快
婚前性行为往往是在提心吊胆、唯恐别人发现的“犯罪感”心理状态下进行
的,缺乏良好的怀生活环境,双方不仅难以从中体验到性快感。反而留下了痛
苦的性经验,容易造成夫妻某一方的性功能障碍,如性冷淡、阳萎等,导致夫
妻性生活不易和谐。婚前性行为没有法律保证,女方因被抛弃而受哑巴吃黄连
之苦,就会对男方怀恨在心。婚后将此苦诉诸丈夫,丈夫愤愤不平,就会找
“负心汉”讨公平,造成纠纷、违法事故,甚至引火烧身,导致家庭不幸。
婚前性行为,目前正呈现着数量愈来愈多、年龄愈来愈小的发展趋势,它已成
为世界性普遍关注的社会性问题之一。近十年来,据国内外大范围调查表明,
社会对婚前性行为的认可程度,在国外也并非全都允许,比例在60-70%之间,
国内虽有所松动,比例也仅达30.5%。那么,面对现实,如何处理、对待这一
现象呢?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可供思考和借鉴。
1.要把婚前性行为与性混乱严格区别开来,婚前发生性行为绝不是衡量世风与
社会文明的尺度,绝不能把两者混为一谈。
2.让恋爱中的青年男女都在结婚之后发生性关系,似乎社会已显得茫然无力。
唯有教育引导,提高认知水平和完善人格素质可属良策。
3.性爱是爱情的前提,但只有性爱的爱情是不牢固的。当女性意识到自己心理
动机的偏颇、天真、冲动以及婚前性行为给自己可能带来诸多不良后果时,便
会自学走出这一爱情误区,寻求并发展情爱,由爱情的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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