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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toy (~_~), 信区: Single
标 题: 痞子的爱情(1)
发信站: 哈工大紫丁香 (2000年07月04日21:06:45 星期二), 转信
痞子也有爱情,虽不海枯石烂,却也刻骨铭心。当然,那只是一
生一次的初恋。
大凡痞子都具有“三气”:流气,帅气和义气。初次见他,厌恶
于那浑身上下散发的流气,却不自觉地征服于颇具男人味儿的帅气,
而短短的交谈之中,又不免感动于那种兄弟情深的义气。
也许痞子的现代定义属于中性词,非褒非贬。蔡智恒不也称自己
是“痞子”吗?也许,带点儿痞子味儿的男人才是这个时代最受女人
青睐的。再也许,“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亘古哲理,已成为南人
们为之努力的目标,“痞子”恰是证明这种这哲理存在与实现的的产
物。
爱上了这个痞子,虽然心里清楚得无需任何人的告诫,但,爱是
不需要理由也无法理智的。如果非要说出个理由,那只能说,大概是
爱上了它的“气”吧。
最后的结局是伤痕累累地离开了他,就像言情小说中写的那样。
同样,也没有特别的理由,为什么而爱,就为什么而离开。痞子就是
痞子,痞子有自己的爱情宣言: 男人是博爱的,他可以同时爱许多
个女人。而对我,也许,痞子从来就没爱过,仅仅是种淡淡的喜欢。
从头至尾,只是我的一相情愿罢了。
认识痞子那年,我初进大学,对于爱情,朦胧而好奇他那是在一
艘外国游轮上做waiter,船在上海停靠的那一天,我们邂逅相识。一
周之后,船又至上海,我接受他的邀请同他及其他海员共进晚餐,以
他女朋友的身份。我丝毫没有感到唐突和不快,甚至没有拒绝他的kiss,
潜意识里,我认定了他就是我要的那个人,也预感到他将给我带来伤
痛。那天我很晚回校,宿舍的门早已关了,我敲响了管理员的窗,在
她的一百个不情愿开门的嘟囔声和训斥声中我进了门。分手前痞子紧
紧握了一下我的手,说我们这辈子再也没有机会见面了。
我无言以对,黑夜里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我听到了自己的回答:
“不,我们一定还会见面的。”心里很痛也很失落,可从头至尾我都
没有流露书对他丝毫的喜欢之情,以至两年以后千里迢迢去看他,他
误会我想要个免费的导游而已。
痞子对我,多少有点失望,他自负地认为每个和他约会的女人都
会喜欢他,唯独我,可以直视他一往情深的双眸镇定自若的说“我不
喜欢你。”和痞子约会,我喝酒抽烟,毫不忌讳。其实我明白,别看
男人整日烟酒不离,但正要找个心爱的女人,多半希望她纯清如水小
鸟依人,不要同他一样,沉迷于缭绕烟雾和躬杯交错之中。这大概源
于男人潜意识中对自己的厌恶吧。痞子自己是个chain-smoker,他解
释说上船之前烟酒不沾,一年之后所有的话题除了烟酒就是女人。
“我妈宁可我不嫁,也不会让我嫁给海员的。”大概是酒精的作
用,我没头没脑的回了他一句。他半响没说话,那样的看着我。那种
眼神现在想来可称为“痛心疾首”。“知道吗,海员也渴望有一份平
静的生活。”这句话的含义两年之后我才领悟。大学的生活其实很无
聊,尽管没有了高中时拚命虐待自己的苦不堪言,但生活缺少了压力,
缺少了奋斗的目标,生命也就缺乏了意义。终日浑浑噩噩迷失自我,
就会想起很多过去的人过去的事。加上大学里的男生没有可以激起我
一星半点爱恋的,自然开始惦记痞子,想念和他在一起的短暂而快乐
的时光。他走后我们一直都没有联系,不是联系不到,是珍惜回忆的
美好,生怕一旦回忆变成了现实,结局会无法收尾。可最后我还是无
法坚守这条真理,在他休假在京的那个月,冲动的去找他。
一直住内心的无比激动,我只在电话线这头很平静地告诉他我要
去北京旅游。痞子很惊讶,却很爽快的答应了,替我联系好饭店,在
那个天气不算明朗的冬日的上午,开着它的欧宝车等候在北京站。
痞子还是痞子,只是越发显得流气和沧桑。叼着烟斗,痞子在人
群中四处搜寻,目光掠过我的脸庞,定格了足有五分钟。岁月同样改
变了我的气质,我已不再是两年前那个减这清爽短发的小女孩儿了,
深蓝的套装和卷曲的头发,并不受他喜爱。痞子虽然属于有钱阶层,
遗憾的是他不懂时尚。我们对彼此的好感就在第三次相见的第一眼开
始淡去,但,这不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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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怎么飞也飞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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