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d 版 (精华区)

发信人: aiwa (爱华), 信区: mud
标  题: 转载16
发信站: 紫 丁 香 (Fri Jun 13 23:30:45 1997)

Subject: 巫师天条
                          侠客行巫师规则

一、巫师的职权为:
      分工设计归自己分担的门派的新人物、新技能、新谜团
      处罚违反玩家规则的玩家
      解答玩家的疑问

二、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动任何玩家的档案。如果必须删除某位违法
玩家的档案,需提交巫师会议表决。
三、除非有玩家违反了玩家规则,不能以任何理由参予、干涉玩家之间
的争斗〔比如PK〕。
四、不能擅自改动侠客行的基本设计。如果某项新设计将会影响全局,
在实施之前需提交巫师会议表决。
五、不能擅自吸收新的巫师。新巫师在产生之前必须提交巫师会议表决。
六、不能擅自泄漏游戏机密。不能擅自把程序文件转让给别的机器,在
转让前必须争得巫师会议的同意。
七、违法的巫师将由巫师会议做出给予批评警告、暂时中止其职权及开
除等处分。

巫师会议开法:在巫师会议室贴出提案,如果有一半以上的巫师赞同,
或者在一周之内表示意见的巫师中有一半以上赞同,则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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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紫 丁 香 pclinux.[FROM: robsn01.hit.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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